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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瘋狗的輕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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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牧小云mmxy
看復聯三就知道了,雷神拿斧子去砍滅霸的時候,為了跟滅霸臨死前說句話,砍的身子沒砍頭,導致滅霸有時間打了個響指,出了多大的事啊,雷神都悔成大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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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皇恩浩蕩如雲煙
劇情需要,擊傷的話不明真相的革命群眾以為我們的狙擊手水平太次了,不能大快人心,所以為了愉悅革命群眾,導演下令必須擊斃。要問我是怎麼知道的呢,我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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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A藍冰
狙擊手的任務就是需要一槍斃敵!
不用說電視劇裡邊,就是現實中,只要狙擊手都上陣了,肯定是重大犯罪,並且有人質被犯罪分子控制,為了確保人質生命安全,必須確保一槍致命,防止犯罪分子傷害人質。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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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良言諧語
狙擊槍的彈丸,不是普通槍能比的,射程可達幾千米,不是打在重要部位,很可能一穿而過,不能起到一槍“止”敵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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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遇見主角
以前看過一個女警解救挾持人販的,罪犯已經倒地了還補了幾槍,明顯想下死手,並不是要抓住罪犯,這樣真的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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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紅塵的承諾
你說的是警隊神槍手,並不是狙擊手。他們的任務不同。警隊神槍手一般都是在解救人質時出現,射擊距離近,情況複雜,可射擊的機會瞬間即逝,為了保證人質的安全,要求一擊斃命,不能讓罪犯有能力傷害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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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邊小生
至於提問者所提的問題,只能說明提問者對這方面新聞事件關注的還是太少。前兩天不是還有新聞和影片都報道了一個吸毒人員,持槍危及家人並與警察發生槍戰。結果在勸降了十幾個小時以後才將其擊傷,最後搶救無效死亡的。這就說明警察還是不想直接擊斃犯罪分子的。奈何落得一個“人作孽不可活”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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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正經的軍棍
擊斃和擊傷要求是不一樣的,面對的情況完全不同。而且,軍隊狙擊手和警方狙擊手要求又不相同,因為所處環境不同。
既然是罪犯,那肯定是警察出動了,警方狙擊手一旦出動,多數都是劫持人質的事件發生。那麼,狙擊手的任務就是,在談判陷入僵局,犯罪分子可能動手,或者犯罪分子在漏出破綻之際,一槍斃命。
狙擊手要考慮的是,匪徒手上有武器,並且劫持了人質,他的任務,既要保證人質安全,還要消滅犯罪分子。那麼這就要求,一槍下去,讓犯罪分子必須死透了。如果死不透,犯罪分子還能動一下,人質基本就掛了。
都知道一槍下去,無論打在哪裡後果都非常嚴重,尤其狙擊步槍,中槍之後,十有八九都是死路一條,但是死的時間長短是不一樣的。既然要求擊斃,那就要求是一槍斃命,那麼面部的三角區是最好的選擇,後面就是腦幹,足夠讓人死透了不能動了。
而對於要求擊傷或者失去行動能力的,一般用不上狙擊手,一個泰瑟槍足以解決問題。或者一把霰彈槍,也可以解決問題。多數情況下,不要求擊斃的案件,用不上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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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血染戰旗紅
這怎麼說呢?如果要出動狙擊手去擊斃罪犯,那說明罪犯肯定是極其危險的人物。要麼是他劫持有人質,要麼是他身上有炸彈或者什麼別的東西,可以對周圍的人或者環境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如果接到狙殺的命令,狙擊手不但是要一槍擊斃他,而且必需是要打他後腦勺下去一點點那部位,就是耳垂後脖子連線腦袋那部位。為什麼要打那裡呢?因為打那裡不但可以讓罪犯一槍斃命,還可以徹底終止他一切動作。如果你打他其他部位,如心臟,確實也可以一槍斃命,但卻不能馬上終止他所有的動作。比如說他帶有炸彈遙控起爆裝置,你沒能讓他在斃命的同時終止一切動作,結果他按下了起爆鍵,引起炸彈爆炸,就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
另外,由於某些影視劇的編劇對軍事知識瞭解不夠,也經常出現特種部隊狙擊手和特警狙擊手“串門”“搶生意”的搞笑事。要出動狙擊手擊斃罪犯,人家公安局會從武警、特警裡面找,不會從特種部隊那裡找。因為武警、特警狙擊手隸屬於地方,而特種部隊狙擊手隸屬於軍方,而且特種部隊一般都是屬於大軍區或者國防部、總參等機構直接管轄,如果地方想要向部隊要人,得履行一系列的手續,而且人家特種部隊的駐地離你案發地有多遠還不知道呢。等將這一切手續弄完了,狙擊手就位了,可能黃花菜都涼了。但調動武警、特警狙擊手就方便多了。公安局不會蠢到捨近求遠的去找特種部隊的狙擊手來幹活的。
另外一點,軍警狙擊手面對的敵人不一樣,狙殺的方法也不一樣。特種部隊狙擊手面對的是敵人,武警、特警狙擊手面對的是犯罪分子。特種部隊狙擊手不求對敵人一擊斃命,你只要將他擊傷或者遲滯、破壞他的軍事行動就行了。但武警、特警狙擊手必需要對罪犯一擊斃命,而且必需還要做到在他斃命的同時終止一切動作。因為狙擊現場除了有罪犯之外,還有圍捕他的警察、武警,還有他劫持的人質,可能還有圍觀的吃瓜群眾,有報道這事的媒體工作人員等。你要是不能一槍斃命並終止他的一切動作,萬一造成嚴重的後果,你是要付法律責任的。但特種部隊狙擊手呢,他只求破壞敵人的軍事行動,達到目的就行了,至於他有沒有對敵人一槍斃命,那不重要,而且在作戰中就算誤傷了吃瓜群眾也不用負法律責任。你想想,咱們正在打仗,你個吃瓜群眾突然出現在戰場上,我鬼知道你是不是敵人偽裝的平民啊,所以誤傷就誤傷囉。當然啦,如果你出現在戰場上,迅速表明自己的身份,如舉著白旗,或者舉著紅十字旗,嘴裡還喊話“各位兄弟別開槍,俺就是個普通老百姓,路過這裡去保定……”,人家也不會開槍,但你必需要迅速的透過,而且人家還會對你進行嚴密的監控,怕你突然搗鬼。畢竟戰場上什麼事都可能發生。你想想,軍警狙擊手乾的活不一樣,承擔的責任不一樣,怎麼能讓他們相互“串門”“搶生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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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但凡要動用狙擊手去擊斃罪犯,大機率都是人質劫持這種案子,不然的話罪犯早就被打成篩子了。
然後為什麼是擊斃而不是擊傷也很簡單。
為了保護人質的安全,就要一擊讓罪犯失去行動能力,連手指都不能動那種,畢竟劫匪手上有槍。
而要一擊讓人徹底失去行動能力,最優秀的地方就是腦幹,命中腦部其他區域雖然也可以致命,但有可能不足以瞬間失能。所以狙擊手一般要打也就打面部T型區,從這兒正面射入可以直接破壞腦幹。
我的意思是,人質是任務的關鍵。直接打腦幹是阻止罪犯傷害人質的最佳解決方案。
當然,FUZE對人質問題有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