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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晚,陳昱霖父母釋出公開信求助,稱其女兒因被吳秀波指控而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關押。但是隨後,吳秀波方發律師宣告,宣告指出該公開信內容不屬實,已將此情況反映給公安機關,並將追究發表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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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Z戰培山

    一個巴掌拍不響,你的責任更大,事情到了現在,作為一個男人,該認錯認錯,連總統在發生了出軌事情後都向全華人民認錯,你以為你是誰呢?同時妥善處理好你曾經擁有過的女人,沒有對錯。你要有自知之明的話,從此永遠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之外,這就是你作為這個事件主角的代價。

  • 2 # 黃金時代當家

    吳秀波的原配前妻是尚潔!

    二奶何震亞領《結婚證》指證:

    小三陳昱霖向吳秀波索賠幾百萬元至幾千萬元。北京市幾百萬元只買個公寓房,買套高檔商品房幾千萬元。吳秀波娶二奶,養小三送幢別墅的社會現象數不勝數。二奶何震亞已有別墅住,小三陳昱霖要套北京市商品房不過份。

    吳秀波還勾引備胎張芷溪當小四,受到張芷溪拒絕!

    小三陳昱霖離敲詐勒索太遠了。

    建議國家加大對類似吳秀波涉嫌重婚罪的打擊力,維護婚姻安全。

  • 3 # 黑星遊戲解說

    事情都到曝光到這地步了,私了肯定是不存在的,應該是要打官司吧,目前也算有證據吧,都收押了。吳秀波贏面大,但他名聲也臭了(今年第二個小三了吧),關鍵這個人還沒道德底線(好歹陪了你七年,你會因為貓偷吃了桌上的魚而打死它嗎)女方的一生算毀的差不多了,估計他會棲影幾年,然後再回歸。

  • 4 # 路安之

    走到這一步,我覺得吳同志有以下選擇:

    1,將情感糾紛上升到刑事案件,徹底把陳妹子打入死牢,置之死地而後生。

    2,職能部門判陳無罪,私下再談,再和解,多花點錢。

    3,繼續公關,請人對陳及其一家施壓,以較少的代價擺平。

    4,隨波逐流,順其自然,愛咋咋地。

    個人意見吳應該這樣做:

    首先,向自己的夫人認錯,用最大的誠意取得她的諒解,和好最好,不好也好聚好散,把家裡這頭搞定再解決外面這邊。

    其次,這事吳是做錯了,這點怎麼洗都洗不掉,作為男人,錯了就該承擔責任。一個知天命的年紀,應該能判斷這妹子和你在一起主要是為情還是為錢。

    然後,如果是為錢,或者說現在大量索要鉅額錢財,那此風不能長。該報案報案,公安不認定也不能給這錢,可以談一個差不多的賠償方式。如果妹子是為情,而在錢上沒有特別過分的要求,那你也不缺錢,作為一個男人,能多補償一點就補償一點,畢竟最好的七年時光都陪了你。

    最後,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大大方方搞個釋出會,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和最終處理結果通報一下,認個錯,道個歉,只要你真誠,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還是會原諒你的(至少大部分男人會)這不是殺人放火,這是男人有錢了會大機率犯的一個錯。

    我是2011年通宵追黎明之前認識吳秀波的,算個粉絲吧當時。這八年,我也是見證了你的風生水起,人都會犯錯,這沒有什麼,如果犯錯不改,將錯就錯,那真真是不可饒恕。我也不知道你和妹子之間真實的曲折離奇,但有一句話送給你們兩個人:憑良心做人做事。

    希望這個事的真正錯方得到懲罰,受害者得到教訓!

    木木噠。

  • 5 # 史海泛波

    陳昱林的敲詐勒索罪真的能成立嗎?我看未必,面前有陳媽的和解協議,年後又出現彼此的聊天記錄,所指向的都是婚外戀情,等到對簿公堂的時候,這些都是對女方的有力證據,另外,社會輿論的一邊倒,法院不能不做考慮。

    最終,法院會判決民事糾紛,這種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民事糾紛,那麼就涉及不到刑事懲罰,那麼,敲詐勒索也就不成立了。

    但那時,恐怕吳秀波真的要賠了夫人又折兵,如果真的出現這種情況,那真是大快人心事,揪出了四人幫。

    吳秀波案,作為小三的陳昱林固然有錯。但是,吳秀波的錯誤更加可恨,陳昱林跟吳秀波的時候也僅僅十八歲,小小年紀,難免犯錯誤,而且,犯的是感情錯誤。感情的事情有些時候真是難以說得清,況且那麼小的年紀,對世事還分辨不清,還分辨不清是好男人還是渣男人。

    也就是說,所託非人!

    而吳秀波呢?已經是一箇中年男人了,人家是一個大姑娘,你是一個有夫之婦,明顯是在玩弄人家,比始亂終棄還可惡可恨。

    最起碼,七年的恩情難道會把一個深愛自己的女人送進監獄嗎?無論如何,我都覺得這個人的心真的很狼。

    世事無常,現在感覺吳秀波佔上風,但是我覺得,事情終究會呈現出本來的面目,那就是,這是一場因婚外情而產生的民事糾紛!

    風水輪流轉,我覺得此事一定會向有利於陳昱林方面發展,如果不這樣,那麼,人世間還有公道嗎?

  • 6 # 星球永恆

    名星的生活與普通人也沒有什麼不同,都有七情六慾,有愛有恨。世界上偷情吃葷的事,上至總統下至黎民百姓都有發生,只不過這次是知名名星,爆光度高,媒體熱炒,又有王公子起鬨,鬧的沸沸揚揚。

    其實是一件很普通的偷情出軌事情,男的出軌偷情,女的偷情貪吃。大家都想想,一開始他們應該是你情我願,有情有意在一起,倆人都有錯,最大受害者是男的妻子,偷情人只要不過份貪懶,是不會鬧僵的,但是,隨著時間推移,感情會更加深厚,想要的更多,這就難辦了。比如,男方要求對方離婚與自已結合,想進一步加深情愛,如果女方是姑娘,就想金屋藏矯,長期擁有,還不給名份,女方又不願意這樣,就會產生矛盾,有矛盾又不能化解,只能是越來越煩,由愛轉恨,反之,女方也有這種想法,男方又不願離婚怎麼辦呢,只好分手唄。如果好說好散,大家相安無事。如果一方要求過高另一方又做不到,只能是,男方回家向妻子坦白實情,道謙請求原諒,女方會變本加利公開姦情,獲取眾人同情,讓男方身敗名裂。

    如果男方的妻子不原諒,真的男方一生完了,如果妻子原諒了,就不同了,她站的位子才是道德的至高點,眾人還怎麼同情女方,你們在一起七年了,你破壞人家家庭七年呀,你是有錯方,妻子一點錯也沒有。你們會支援誰呢,支援妻子應該沒錯吧,妻子報警訴女方欺炸沒錯吧,妻子在保護自已的利益,錢是整個家庭的,不是男方一個人的,好多人認為支援妻子,如同支援男方,欺負了女方,這是不對的,大家要分清楚每個個體。具體細節還是等官方訊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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