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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釋之

      中國西漢法律家,法官。字季,南陽堵陽(今河南方城縣東人。生卒年不詳。漢文帝元年(前179年),以貲選為騎郎,歷任謁者僕射、公車令、中大夫、中郎將等職。文帝三年升任廷尉,成為協助皇帝處理司法事務的最高審判官。他認為廷尉是“天下之平”,如果執法不公,天下都會有法不依而輕重失當,百姓於是會手足無措。

    他嚴於執法,當皇帝的詔令與法律發生牴觸時,仍能執意守法,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他認為“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如果皇帝以個人意志隨意修改或廢止法律,“是法不信於民也”。他的言行在皇帝專制、言出法隨的封建時代是難能可貴的。時人稱讚“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

    景帝立,出任淮南相。張釋之對文景之治的實現,是有重要貢獻的。

      他的事蹟

      張釋之,西漢南陽堵陽(今南陽方城)人,字季。張釋之由他哥哥捐錢買了個騎郎,侍奉漢文帝十年,沒有升遷,感到仕途艱難,不想再這樣混下去,否則空耗家兄的資財,有負家兄的厚望。

    他的心事被當時的中郎將爰盅知道。爰盅愛惜人才,覺得讓張釋之迴歸故里實在可惜。於是便奏請皇上。皇帝遂任命張釋之為謁者,專門負責傳達接待賓客之事,有時也兼任宮廷守衛和臨時差遣的小官。因其職務活動都是在皇帝身邊,故有機會在皇帝面前表現自己。有一次,在為文帝論述秦朝之所以衰亡,漢代之所以興盛的原因時,得到了文帝的讚賞,旋即提升其為謁者的最高長官——僕射。

    此後又被升為公車令。隨著職務的高升,張釋之逐漸顯露出他秉公執法,剛正不阿的秉性。

      按照漢代宮廷方面的法令規定:“諸出入殿門,公車,司馬門者,皆下;不如令,罰金四兩。”就是說,凡是出入殿門或司馬門的人,不管是誰,都要下馬或下車步行。

    倘若違反這條法令,罰金四兩。太子(即後來的漢景帝)與梁王共乘一輛車入朝,經過司馬門卻不下車。於是,張釋之追上去,制止太子與梁王不得進入殿門。並當即向皇帝奏劾太子和梁王不下公門,實屬不敬。按照法律規定,應分別處他們兩人四兩罰金。太后知道此事後,派人送來詔書,赦免了太子和梁王。

    然後太子與梁王才得以入朝。漢文帝為此事免冠自責“教子不謹”

      張釋之當上廷尉(全國最高法官)之後,他的執法如山的品格愈加顯得突出。漢文帝有一次出巡,到了渭橋中,有一個人突然從橋下竄出來,驚嚇了文帝乘坐的馬。文帝大怒,派人將這個人抓了起來交給廷尉張釋之,要治這個人的罪。

    張釋之經過審理,知道這個人本來是躲在橋下,想避開御駕。呆了好長一段時間後,他以為皇帝車馬已經走過,便走了出來。誰知正巧碰上皇帝的車馬從此地經過,情急之中想再跑回橋下躲起來,可已經來不及了,這樣便驚嚇了皇帝的車騎。張釋之根據法律規定,處以罰金四兩,結案後上報了皇帝。

    文帝覺得如此處理太輕,因而斥責張釋之說:“這個人驚嚇了我的車騎,幸好我的馬生性溫柔和順,倘若換了別的馬,豈不把我摔壞了,如此重大的罪,你卻處置得如此輕。”張釋之委婉地解釋道:“法是陛下制定,並與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現在法律明確規定此種罪行處以罰金,而陛下卻要置此而不顧,任意加重處罰。

    這樣一來,法律不但不能取信於民,更不能使老百姓一體遵守了。再退一步說,倘若案發時您派人馬上將案犯抓住,即使就地斬首,那也就算了。但現在陛下既然把案犯交由司法機關按司法程式處理,那麼,你就應該尊重司法機關的意見。因為廷尉是天下執法者的楷模,如果廷尉執法尚不能公正,那麼天下大大小小的法官就會接踵而來,這樣一來,老百姓則會不知所措,怨聲載道。

    ”漢文帝聽了這番話,雖然心中不悅,但最後還是同意了張釋之的做法。

      此後又有一案更使張釋之為天下稱頌。有人盜竊高祖廟前的玉環,被吏卒捕獲。文帝獲知此事大怒,下令將此案交給廷尉張釋之論處。張釋之根據漢律“盜宗廟服御物”條論罪,按法律規定處以罪犯棄市刑(即將罪犯斬首示眾於熱鬧的市區,漢代屬於斬首刑之一)。

    案子完結後,張釋之上報給漢文帝。文帝閱後極為不滿,責問張釋之:“此人盜竊朕先帝廟前供奉的玉器,實屬罪大惡極,因而我才命你親自審理,目的是讓你判他個族刑(即不但處罰罪犯本人,還要處罰罪犯的父族,母族,妻族),而你卻處理得如此輕!這豈不是讓朕有負於祖先在天之靈嗎?”張釋之毫不畏懼,免冠頓首爭辯道:“我完全是按照法律規定處理的,判棄市刑已經屬於最高刑了。

    今天有盜宗廟玉器而判族刑,那麼,假如明天有人毀損長陵,兩者相比,前者僅為後者的萬分之一,陛下將如何治罪於他呢?文帝怏怏而去,將此事告訴了太后,太后倒是同意張釋之的做法,文帝這才肯定了張釋之的判決。朝廷上下看到張釋之執法如此剛正不阿,都交口稱頌,其美名盛傳天下。

      不久,文帝駕崩,景帝繼位。景帝為太子時,張釋之曾糾劾過他路過司馬門而不下車的行為,因此怕景帝報復,便聲稱有病,欲去官歸鄉。但有人又告訴他,這樣做倒容易引起漢景帝的不悅,招來殺身之禍。最後在朋友的幫助下,疏通了和漢景帝的關係,保住了自家性命。

    但張釋之卻因此常常惴惴不安,不久便在恐懼中死去。

      每每想到張釋之的死,便不禁讓我扼腕長嘆。他沒有明哲保身從而得以壽終正寢,也沒有被皇權的機器軋死,從而成為一個英雄的殉道者。他偏偏是被嚇死的!一個為了極為有限的“法治”而與皇權進行了半生卑微卻有頑強的抗爭的法官,最終卻在皇權巨大的心理逼壓下,顫抖地結束了生命。

      我們不得不承認張釋之是膽怯的,但透過他的膽怯我們又看到了他那無與倫比的勇氣,要知道它所抗爭的這個皇權恐怖到足以將他活活嚇死!但他還是做了,而且是如此剛正不阿的做了。他是成功的,以至於不僅使他的美名在當時盛傳天下,而且他身上所折射出的正氣的光芒足以穿透兩千餘年的歷史迷霧,照亮無數代人的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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