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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L剛剛好

    “23年前,有個年輕的女子流落到我們村”她就是作者未來的娘。她是個瘋子,“蓬頭垢面,見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諱地當眾小便”,因此,村裡的人都討厭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見她有幾分姿色,決定收下她給我父親做媳婦,等她給家裡"續上香火"後,再把她攆走。“瘋娘”才暫時有了歸宿。

    可是當瘋娘生下作者後,瘋娘在她的有生之年僅僅抱過作者一次,為什麼?因為她是個瘋子,家人不敢讓她抱作者,也不敢讓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決定把瘋娘趕走前,瘋娘才有機會抱了一會作者。抱著作者,瘋娘“咧開嘴笑了,笑得春風滿面”。可見,瘋娘是多麼愛自己的孩子啊!可還不到三分鐘,奶奶便將瘋娘懷中的作者奪了回去。從此,瘋娘又過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後,瘋娘回來了,手上還捏著一個髒兮兮的氣球,因為瘋娘沒有忘記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卻因自己的娘是瘋子而感到丟臉,從不叫一聲“娘”,心裡根本不認這個娘;好幾次瘋娘闖禍後被奶奶責打,作者不僅沒有向奶奶求情,還嘲笑瘋娘是豬;而當奶奶打作者的時候,瘋娘卻一個勁地護著作者,要奶奶來打她……讀到這裡,我的眼眶開始溼潤,我真想說:“瘋娘,你那麼深愛你的兒子,換來的卻是兒子的冷嘲熱諷,他這麼待你,你為什麼還要處處護著他?”

    終於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聲娘,那是因為作者和同學打架時,瘋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個同學扔進了河,作者終於感受到瘋娘對自己不顧一切的愛。瘋娘聽到兒子的叫喚,“渾身一震,久久地看著我,然後像個孩子似的羞紅了臉,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讀到這裡,我感到很欣慰極了。瘋娘用她的真情感動了作者,終於當了一回“娘”。從那以後,母子間的隔閡不再那麼深了。

    可是好景不長,悲劇終於在作者上高中時發生了。那時,瘋娘每個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為作者送菜。一次,瘋娘在半路給作者摘來了十幾個野鮮桃,作者說了聲甜,沒想到就是這聲“甜”促使瘋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終摔向了百丈深淵……過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瘋孃的屍體,“娘靜靜地躺在谷底,周邊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裡還緊緊攥著一個,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腸寸斷。我的心與作者一樣傷心,為了孩子,瘋娘就這樣結束了自己的一生,活著沒享一天福,死的時候身邊也沒有兒子送終,多麼可憐,多麼可悲啊!

    讀完全文,我感慨萬千。瘋娘是可憐的,可她又是多麼偉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愛著她的孩子,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個瘋了的人都知道怎麼去疼愛自己的孩子,更何況是正常人呢?我們的母親給我們的愛肯定比瘋娘對兒子的愛還要真摯、還要理智。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孝順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讓我們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好好學習,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來報答母親給我們的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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