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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金時代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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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速讀體育
公平這個詞語,在理論指處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某一方或某一個人,即參與社會合作的每個人承擔著他應承擔的責任,得到他應得的利益。
而我們活在現實世界裡面,是絕對做不到用理論刻板教科書模式套用公平意思的。要真得如此,我們活著就太沒有人情味了!之所以人是萬物之靈,是因為我們有感情。
老頭分遺產到底公平嗎?在沒有任何遺囑前提,且每一個子女都參與照料和料理老人。那麼老人遺產都要平均分配最為公平;
而《都挺好》蘇大強有行為能力情況下,立遺囑。遺囑結果大部分遺產都給那個不安分小兒子蘇明成;
從表面來看,是不公平。因為子女們都很孝順你,並沒有虐待你。
可是,蘇大強在立遺囑之前也說明了:蘇明玉用家裡錢最少,家裡面也最虧欠就是蘇明玉。原本打算是要給蘇明玉多點遺產,可是不安分的蘇明成搞得現在連個棲身之所都沒有。
蘇大強把多分遺產給蘇明成理由都說清楚,並且錢由蘇明玉保管。(這個足以表明了蘇大強已經真正改變了,他知道什麼事兒不能逃避,不能含糊不清,不能偏幫。)
蘇大強這份物質上的遺產是不公平的,但是他想給子女們留下真正"遺產",就像他說那樣:你們要多走動,要多來往,能幫忙就互相幫忙,你們可是親兄弟姐妹。
蘇大強想要得都挺好,並不是一個人好。而是家庭中每一個成員,都要好好的。這才是留下真正遺產~這才是大家所向往的,榮辱與共的家,和諧美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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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魎歲月
不公平肯定是有的,看著蘇家對蘇明玉的態度,明顯的有重男輕女的意思,家裡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父母很難把三碗水端平。在現實中也有很多,不要說是遺產了,就是父母健在為了雞毛大點事都掙的不可開交。《都挺好》這部劇應該戳到了好多人的痛點,從小不受家人待見,生長在家庭的邊緣,在孤獨扭曲的環境中長大成人,這種人和事現實中就有很多。父母存有幾萬塊的養老退休金,老二一直在照顧父母,父母去世後,老大老三在父母活的時候沒人照顧去世後卻要來分遺產,鬧的不可開交。劇中的結局寫的很好,可現實中到最後找回情親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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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娛樂le翻天
這兩件事其實是一樣的套路。一樣的結果,就是都是為了蘇明成。其實家裡父母還是比較偏向生活質量較弱的明城,其實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其他倆孩子還是不用擔心的。
這些遺產雖然沒給明玉,但是卻要求他替明城保管,可以看出蘇大強還是在乎明玉心裡感受的。其實想想看。這些錢就算留給明玉。按照明玉的性格也是不會要的。但是這個結果由父親蘇大強說出口,對明玉還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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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純Qc
什麼是公平呀!父母心裡惦記每一個孩子過的好不好,過的好的可以少操點心,過的不好的就多為他們操心一點,經濟上貼補一點,生活上多關照一些,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的,為人父母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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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羅哪朵朵
你還別說,老頭透過這次分遺產讓我對這老頭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從以往的種種來看,總以為老頭是個自私的人,是個不顧兒女只管自己的傢伙。其實從更深層次的分析,老頭之所以會那樣也是有原因的,他老婆在世的時候一直受到老婆的壓迫,在家大氣不敢喘,現在老婆沒在了,就會有所釋放自己,這是人的天性,無可厚非。
當他看到老聶昏倒在自己面前是,他感受到這人老了說沒就沒的。他又知道了自己得了阿爾茲海默症,所以要趁他清醒的時候要把一些事情處理完,分遺產也是他作為一個父親對自己子女的一種補償。對於這個分遺產公平不公平的問題,我覺得不能用公平或者不公平來評價,而是合不合理。從老頭的角度來說我覺得還是有他的道理的,老頭說的那番話我覺得就是中國父母應該對自己的孩子們說的,孩子多的家庭兄弟姐妹就應該互相幫助,互相扶持。當一方有難處,父母都老了能幫的也是就在分家產的時候多偏袒一點,這在接受正規中國式家庭教育的孩子裡不會有意見的。老頭想讓老二挽回自己的小家成就一個完整的大家,這是中國家長的心聲。從這點來說,老蘇是個好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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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GGstar
蘇大強分遺產的方案看起來有些不公平,但是無疑這是最好的選擇。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死者為大,明玉從小受的委屈最多,使用家裡資源最少,這些是在蘇母的強勢、蘇大強的懦弱下共同造成的。劇中也正是因為明玉從小的受苦,造就了明玉堅強自立、不卑不亢、敢打敢拼的性格。
再看蘇明成,他上學、找工作、成家、日常花銷都在花費家裡的資源,也正是因為家庭的溺愛,讓他成了名副其實的媽寶男,一直以來都活在媽媽的羽翼下,成了溫室裡的花朵。這些造就了他在蘇母去世後的一系列鬧劇,最終投資失敗,賣車賣房,離了婚,失去了一切。
再看蘇明哲,他是清華大學畢業肯定從小就收到家裡的重點培養,出國留學更是花費了家裡45萬,可是明哲每年給家裡寄送5000美金,持續了6年,還了家裡大概20萬。蘇母去世後,明哲給蘇大強買房子,買傢俱,請保姆,雖然不是花的自己的錢,但是作為長子的他孝敬的心,看在大家的眼裡。
蘇大強發覺自己生病之後,就準備立遺囑,雖然把所有的錢給了明成,但是相信明玉和明哲是沒有異議的。明哲、明成、明玉都已經長大成人了,明成在電視劇後期也幡然悔悟了,父母把子女養大成人,已經盡到了為人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先不說明玉和明成不缺錢,就算缺錢,父母的財產想給誰也是他們的權利,無可厚非。
為什麼現在會有很多子女爭財產的情況呢?
主要就是因為這些家庭的家教不好,子女不懂謙讓、自私自利。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沒有義務一定要把家產平分。缺錢的好好反思一下為什麼生活過得不如人;不缺錢的懂得謙讓,就一定能家和萬事興。
回覆列表
一、立巜遺囑》分遺產,是人在死亡前對自己財產贈予他人的專斷權,任何人無權干涉。分與不分?給誰不給誰?都是由死者《遺囑》決定,不存在公平與不公平之說。
二、“死者”在“天堂”傳音,誰與“死者”爭用“遺產分配權”,應由此人代表“死者”到“天堂”上班。
三、夫妻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死者”《遺囑》非法侵犯夫妻共同財產平等的處理權,所立遺囑條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