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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網遊魅力達人

    首先,我覺得房主給租客使用房子之前,應該對自己租房的物品都做到如數家珍,瞭如指掌,對房子的使用說明要進行再三的強調,把醜話說在前面,給租客打好預防針,或者要租客交押金,如果不按此執行扣除押金或者,乾脆租客就別租。本來房子裝修,作為出租用途,大多會選擇使用簡裝,畢竟裝修也是有年限的,是消耗品,如果太貴重的裝修主材,勢必會造成業主的損失。如果業主打算出租,除了要給租客打好預防針之外,還應該有重新裝修的想法和打算,既然出租,那這房子就別想完好無損了,畢竟不是自己的房子,不是每個人都能很愛護別人的東西,素質修養那麼高尚,但是就是有這種人,素質偏低,所以業主應該做好這方面的打算。如果業主用了比較好的裝修主材,1000塊錢一平米的木地板,被業主泡了,又沒有押金這種措施,這麼貴重的主材給別人使用,只能說業主的心太大。業主沒有合同的條款,只是租住的關係,損失肯定是業主自己的,畢竟主材是消耗品,業主自己用也會不斷的磨損變壞。所以在租住之前就應該打好預防針,交押金,如果沒有這些條款束縛,那就是房主的責任了。

    就好比,我花錢去租借一匹馬,但是馬到半路上因為種種願意,感冒或者是常見病,馬死了,雖然去借你的馬我有照顧馬的義務,但是你沒有跟我說如果馬發生意外之後我的賠償情況,或者沒讓我交押金,我如果願意給就給你補償,不願意給你也沒脾氣。因為馬即使不給我使用,他也有會死亡的風險,所以,責任大多在房主,租客不願意給又沒交押金,只能怪房主倒黴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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