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並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本品。罕見的遺傳性果糖不耐受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礙者,蔗糖酶-異麥芽糖酶缺乏者禁用。哺乳期婦女禁用。 嚴重肝或腎功能受損者,長期治療者,治療前檢查有惡性病症警告者,懷孕婦女應慎用。 出現任何警示症狀(如明顯的體重減少,複發性嘔吐,嚥下困難,嘔血或黑便)時,應排除惡性病症(如癌症)的可能,因治療可使症狀惡化及延誤診斷。長期使用本品者應定期進行監測。 本品可降低酮康唑和伊曲康唑的吸收。與本品合用時,應減少經CYP2C19酶代謝的藥物,如地西洋,西酞普蘭,丙米嗪,氯米帕明和苯妥英的劑量。 當與本品合用或停用本品時,應監測苯妥英的血漿濃度。 本品與阿莫西林、奎尼丁或華法林之間無相互作用,且與克拉黴素同用無需調整劑量。 本品過量的資料有限,但是本品單一劑量80mg未見不良反應。本品沒有特殊的解毒劑。 【劑量與用法】本品片劑應與水一起吞服,不能咀嚼或粉碎後服用。 成人 治療侵蝕性反流性食管炎為40mg,每日1次,用藥4~8周。食管炎治癒病人長期維持治療和預防復發的推薦劑量為20mg,每日1次。治療未患食管炎的症狀性GORD為20mg,每日1次,用藥4周(如未能控制症狀,則應對病人進行進一步的觀察)。 一旦症狀得到控制,則可按需使用本品控制以後的症狀,每日20mg。**幽門螺桿菌,治癒幽門螺桿菌引起的十二指腸潰瘍和預防幽門螺桿菌引起的消化道潰瘍復發的三聯療法為本品20mg,阿莫西林1g和克拉黴素500mg,每日2次,用藥7天。 老年病人及輕中度肝功能受損無需調整劑量,嚴重肝功能受損者使用時應注意,最大劑量不應超過20mg。 兒童和哺乳期婦女不推薦使用。
苯並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本品。罕見的遺傳性果糖不耐受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礙者,蔗糖酶-異麥芽糖酶缺乏者禁用。哺乳期婦女禁用。 嚴重肝或腎功能受損者,長期治療者,治療前檢查有惡性病症警告者,懷孕婦女應慎用。 出現任何警示症狀(如明顯的體重減少,複發性嘔吐,嚥下困難,嘔血或黑便)時,應排除惡性病症(如癌症)的可能,因治療可使症狀惡化及延誤診斷。長期使用本品者應定期進行監測。 本品可降低酮康唑和伊曲康唑的吸收。與本品合用時,應減少經CYP2C19酶代謝的藥物,如地西洋,西酞普蘭,丙米嗪,氯米帕明和苯妥英的劑量。 當與本品合用或停用本品時,應監測苯妥英的血漿濃度。 本品與阿莫西林、奎尼丁或華法林之間無相互作用,且與克拉黴素同用無需調整劑量。 本品過量的資料有限,但是本品單一劑量80mg未見不良反應。本品沒有特殊的解毒劑。 【劑量與用法】本品片劑應與水一起吞服,不能咀嚼或粉碎後服用。 成人 治療侵蝕性反流性食管炎為40mg,每日1次,用藥4~8周。食管炎治癒病人長期維持治療和預防復發的推薦劑量為20mg,每日1次。治療未患食管炎的症狀性GORD為20mg,每日1次,用藥4周(如未能控制症狀,則應對病人進行進一步的觀察)。 一旦症狀得到控制,則可按需使用本品控制以後的症狀,每日20mg。**幽門螺桿菌,治癒幽門螺桿菌引起的十二指腸潰瘍和預防幽門螺桿菌引起的消化道潰瘍復發的三聯療法為本品20mg,阿莫西林1g和克拉黴素500mg,每日2次,用藥7天。 老年病人及輕中度肝功能受損無需調整劑量,嚴重肝功能受損者使用時應注意,最大劑量不應超過20mg。 兒童和哺乳期婦女不推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