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營性公墓收費
經營性公墓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公墓經營單位按照服務成本加合理利潤和稅金的原則確定,報市民政、發改、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二、公益性公墓收費
(一)公益性公墓的價格政策。公益性公墓的墓葬費、公墓管理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由市發改委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考慮財政補助情況,按照非營利併兼顧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則核定。農村公益性公墓價格由鄉鎮人民政府向市發改委申報,按照定價許可權辦理。申報時應提供民政部門批准興建的檔案和涉及相關的土地、林業等方面審批意見的相關材料和成本資料。公益性公墓必須體現公益屬性,收入應專款專用,全部用於公墓建設、維護和管理。
(二)公益性公墓的最高收費標準:
1、採用立碑葬式的,單穴價格最高不超過4500元,雙穴價格最高不超過6000元。
2、採用臥碑葬式的,單穴價格最高不超過2500元,雙穴價格最高不超過3500元。
3、採用骨灰存放格位(骨灰堂)葬式的,單格位價格最高不超過1500元,雙格位價格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上述收費標準包括:墓葬費(含材料費)、管理費(週期為20年,每年15元,一次性收取)等。
(三)具體執行標準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結合公墓建設實際,按照非營利性原則在最高收費標準內確定。
(四)各公墓收費單位應建立健全銷售臺賬和會計財務制度,為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價格提供依據。
三、建立價格公示體系
市民政局建立殯葬服務價格公示體系,透過入口網站或其它載體將公墓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價格)進行公示,為群眾監督、選擇提供方便。各公墓單位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佈服務專案、收費標準、檔案依據、減免政策、舉報電話、服務流程和服務規範等內容,主動接受民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
四、有關要求
成立市公墓價格整治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民政、公安、發改、市場監管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對違規銷售公墓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1、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對公墓單位的收費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規範,按照有利於殯葬事業科學發展、兼顧社會承受能力等原則,重新審定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對沒有履行價格審批(備案)手續的公墓,責令停止經營活動,待履行完必要的審批(備案)手續後方可開展銷售。
2、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公墓價格的監督檢查,暢通“12315”價格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群眾對殯葬服務價格的投訴或舉報。
3、嚴肅查處公墓單位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超過備案價格收費、不明碼標價、不按規定簽訂協議書以及強行搭售喪葬用品、強行指定服務和強行收費等行為,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一、經營性公墓收費
經營性公墓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公墓經營單位按照服務成本加合理利潤和稅金的原則確定,報市民政、發改、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二、公益性公墓收費
(一)公益性公墓的價格政策。公益性公墓的墓葬費、公墓管理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由市發改委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考慮財政補助情況,按照非營利併兼顧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則核定。農村公益性公墓價格由鄉鎮人民政府向市發改委申報,按照定價許可權辦理。申報時應提供民政部門批准興建的檔案和涉及相關的土地、林業等方面審批意見的相關材料和成本資料。公益性公墓必須體現公益屬性,收入應專款專用,全部用於公墓建設、維護和管理。
(二)公益性公墓的最高收費標準:
1、採用立碑葬式的,單穴價格最高不超過4500元,雙穴價格最高不超過6000元。
2、採用臥碑葬式的,單穴價格最高不超過2500元,雙穴價格最高不超過3500元。
3、採用骨灰存放格位(骨灰堂)葬式的,單格位價格最高不超過1500元,雙格位價格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上述收費標準包括:墓葬費(含材料費)、管理費(週期為20年,每年15元,一次性收取)等。
(三)具體執行標準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結合公墓建設實際,按照非營利性原則在最高收費標準內確定。
(四)各公墓收費單位應建立健全銷售臺賬和會計財務制度,為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價格提供依據。
三、建立價格公示體系
市民政局建立殯葬服務價格公示體系,透過入口網站或其它載體將公墓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價格)進行公示,為群眾監督、選擇提供方便。各公墓單位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佈服務專案、收費標準、檔案依據、減免政策、舉報電話、服務流程和服務規範等內容,主動接受民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
四、有關要求
成立市公墓價格整治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民政、公安、發改、市場監管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對違規銷售公墓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1、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對公墓單位的收費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規範,按照有利於殯葬事業科學發展、兼顧社會承受能力等原則,重新審定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對沒有履行價格審批(備案)手續的公墓,責令停止經營活動,待履行完必要的審批(備案)手續後方可開展銷售。
2、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公墓價格的監督檢查,暢通“12315”價格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群眾對殯葬服務價格的投訴或舉報。
3、嚴肅查處公墓單位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超過備案價格收費、不明碼標價、不按規定簽訂協議書以及強行搭售喪葬用品、強行指定服務和強行收費等行為,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