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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類的光

    不會有太大改變,1856年,英法兩國聯手向清朝發動戰爭,史稱“第二次鴉片戰爭”。這場戰爭持續了長達四年時間。

    1860年,英法聯軍攻入北京,搶劫並焚燬了著名的皇家園林圓明園。同年10月,恭親王奕訢作為清朝政府的全權代表,同英法兩國簽訂了《北京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以清朝完敗告終。

    與此同時,清朝在中國的南方地區還在進行著另一場戰爭,那就是鎮壓太平天國起義的戰爭。太平天國起義從1851年爆發,直到1864年被滅亡。在此期間,中國的半壁江山都捲入了戰火之中,如果不是因為太平天國後來發生了內亂,清朝的歷史很有可能會提前終結。

    許多人對1856年到1860年的這段歷史都感到很奇怪。雙線作戰歷來是兵家大忌,以當時清朝的實力,連太平天國都搞不定,為什麼又要同擁有堅船利炮的英法聯軍交戰呢?是英法兩國想要侵佔中國,還是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呢?

    首先要回答是不是英法兩國想要侵佔中國,就得先來看看《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條約》規定:1、開天津為商埠;2、准許招募華工出國;3、割佔九龍司地方一區;4、傳教士可在各省租買土地,建造教堂;5、賠付兩國戰爭賠款各八百萬兩。

    《北京條約》對清朝來說自然是個不平等條約。但作為完全佔據了戰爭主動權的英法兩國,提出這樣的條件其實並不算非常過分,畢竟以當時的國際環境來說,誰的拳頭大,誰說了算。《條約》中最苛刻的地方就是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今香港九龍半島南端)和賠付兩國戰爭賠款各八百萬兩。但這和清朝後來簽訂的那些不平等條約比起來,幾乎是九牛一毛。

    因此,從不平等條約的內容上來看,說英法兩國欺負中國,那是毫無疑問的。但如果說他們是打算侵佔中國,就有點危言聳聽了。事實上,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中國最大的損失恐怕就是被洗劫和燒燬的圓明園了。

    既然英法兩國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的目的並不是想要侵佔中國,那難道是清朝自己在搞事情嗎?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實際上,這場戰爭本來完全可以避免,之所以最終爆發,其實是清朝政府一系列重大外交失誤造成的。

    第一次鴉片戰爭以英國完勝結束,清朝被迫接受了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在《南京條約》中,英國政府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求清朝開放通商口岸,允許英華人在通商口岸設駐領事館;英國商人可以自由地與中國商人交易,不受中國官府“潛規則”的限制。

    英國方面原本以為,既然雙方達成了條約,就應該按條約辦事,英國商人可以正大光明的在中國做生意了。可他們卻忽略了清朝官員“打太極”的能力。對於當時的華人而言,契約精神是個啥玩意兒,沒人能整的明白。雖然《南京條約》上白紙黑字寫著英華人在“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可是想要落實到實處,哪有那麼容易。

    以廣州為例,首先是當時的兩廣總督耆英百般推辭,今天一個理由,明天又一個理由,反正就是不讓英華人進城。其次,廣州的老百姓也不幹,堅決表示反對。看到廣州城這種情況,英華人也很無奈。最後,耆英答應英華人一定要儘快實現《條約》上的內容。

    那這儘快有多快呢?1848年,耆英透過活動,調回到了京裡任職。廣州城這一攤子爛事就全丟給了下一任兩廣總督徐廣縉。此時離《南京條約》簽訂已過去了整整六年。

    徐廣縉上任後,英華人再次找來詢問進城通商之事,可徐廣縉卻把皮球踢回到了耆英身上,推說自己剛剛上任,耆英從前答應的承諾還得從長計議。這一推又是四年時間。

    1852年,徐廣縉調任湖廣總督。廣州城的這個燙手山芋又被交到了新上任的葉名琛身上。葉名琛有個外號叫“六不總督”,即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此時已乾等了十年的英華人已經非常憤怒了,可葉名琛對一切投訴均採取了置之不理的態度,這就導致了矛盾的更加激化。

    1856年,再也按捺不住的英華人聯合了正在謀求向東方擴張的法國,一起向清朝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而導致這次戰爭的最主要起因竟然只是不讓英華人進城做生意!

  • 2 # 雲端美

    咸豐皇帝做了歷史上最差選擇

    首都被佔領

    圓明園被放火燒了

    賠錢籤條約

    說好的俄羅斯居中調停也沒發揮作用

    可他們卻拿走了酬勞——

    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

    100萬平方公里國土

    以及新疆西50萬平方公里

    鬼子六恭親王再差也不會差到哪裡去

    英法反正不要土地

    就要它們認為的公平的貿易條約

    和傳教士傳教的權利

    並允許在北京設立大使館

    如果不殺談判代表

    圓明園可能也不會燒

    他們就是認為自己是正義的

    就是想跟你們的皇帝好好談談

    你們的地方官太不像話了。

  • 3 # 長白山鴨綠江畔王藥師

    我來談談個人觀點,清朝咸豐帝1831年登基,是1861年駕崩。這期間發生四件大事,分別是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1851年太平天國運動,1856年第二次鴉片戰爭,1860年英法聯軍侵華戰爭火燒圓明園。咸豐帝體弱,性格軟弱,沒有君王之氣象,處事不果斷,決是不明智。這四件大事沒有一件是處理的特別好的。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完全可以避免而韜光養晦,當時國民經濟還是很有錢的,完全可以西化武器裝備,打有準備的戰爭。可以先從軍事軍隊抓起,武裝軍隊,那時候軍隊還在皇上手中。軍隊抓起來了武裝起來了,1851年,太平天國就不可能一一動亂十三年之久,差一點亡國。1856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完全就可以打出自己的氣概,氣勢。1860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完全是自己作的,當時清廷在殺英國入華使團,這是主要原因,才導致英法侵華。而且咸豐帝身體不好,短命,導致慈禧大權獨攬,加速了清王朝的覆滅。

    而咸豐帝的弟弟恭親王卻正好相反,他身體好,壽命長,能力強,處事果斷,決策明瞭。有可能延續大清的年壽,可能會出現一次短暫的小中興,最後也是滅亡,乃大勢所趨,只是國家可能沒有那麼多的割地賠款,以及平民百姓所遭受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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