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人員統籌範圍內轉出,是指在職且社會保險關係暫停或者中斷繳費人員,在職人員統籌範圍內轉出是指轉出地和轉入地在同一統籌區域。辦理條件:繳費單位在職人員減少,應在職工停薪的當月,並且在繳費工資申報前辦理;其中因辦理離退休需要的人員減少,企業單位職工應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申報完後辦理人員減少變動手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次月申報完後辦理人員減少。 當繳費單位最後一個在職參保人員減少時,根據計算機系統提示,視窗業務員通知繳費單位辦理暫停繳費或登出登記手續。準備材料 需攜帶的證件資料: (1)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在職人員增減變動表》(單位蓋章)或在報盤檔案中申報人員減少變動。 (2)《退工單》或《調動表》。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社會保障卡》。辦理流程 操作流程: (1)社會保險關係暫停(中止):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開除、判刑、入伍、失蹤減少,單位填寫《無錫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表》或在單位報盤時申報人員減少,提供經勞動部門核准《退工單》及相關資料,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社會保障卡》等資料。其中企業單位人員,應先到勞動就業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後,存有相關調動資訊後,再到社保中心各辦事處辦理社會保險關係暫停(中止)手續。 (2)辦理離退休(職)減少:參保人員正常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須填寫《無錫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表》或在單位報盤時申報人員減少,攜帶身份證原件,病退、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須攜帶勞動部門出具的審批表。 (3)在職死亡、出國定居減少:單位填寫《無錫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表》或在單位報盤時申報人員減少,提供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戶口登出證明、出國定居證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社會保障卡》。其中企業出國定居人員,應先到勞動就業部門辦理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手續後,再到社保中心各辦事處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終止手續。
在職人員統籌範圍內轉出,是指在職且社會保險關係暫停或者中斷繳費人員,在職人員統籌範圍內轉出是指轉出地和轉入地在同一統籌區域。辦理條件:繳費單位在職人員減少,應在職工停薪的當月,並且在繳費工資申報前辦理;其中因辦理離退休需要的人員減少,企業單位職工應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申報完後辦理人員減少變動手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次月申報完後辦理人員減少。 當繳費單位最後一個在職參保人員減少時,根據計算機系統提示,視窗業務員通知繳費單位辦理暫停繳費或登出登記手續。準備材料 需攜帶的證件資料: (1)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在職人員增減變動表》(單位蓋章)或在報盤檔案中申報人員減少變動。 (2)《退工單》或《調動表》。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社會保障卡》。辦理流程 操作流程: (1)社會保險關係暫停(中止):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開除、判刑、入伍、失蹤減少,單位填寫《無錫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表》或在單位報盤時申報人員減少,提供經勞動部門核准《退工單》及相關資料,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社會保障卡》等資料。其中企業單位人員,應先到勞動就業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後,存有相關調動資訊後,再到社保中心各辦事處辦理社會保險關係暫停(中止)手續。 (2)辦理離退休(職)減少:參保人員正常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須填寫《無錫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表》或在單位報盤時申報人員減少,攜帶身份證原件,病退、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須攜帶勞動部門出具的審批表。 (3)在職死亡、出國定居減少:單位填寫《無錫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表》或在單位報盤時申報人員減少,提供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戶口登出證明、出國定居證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社會保障卡》。其中企業出國定居人員,應先到勞動就業部門辦理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手續後,再到社保中心各辦事處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終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