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道客王職劃

    職場中被冤枉是忍氣吞聲還是為自己辯解?

     

    如果真的是被冤枉,解決方法也是門藝術,說話不一定是辯解,不說也不一定是忍氣吞聲。

     

    就算是辯解也要找到適當的場合。

     

    在醫院工作的我,在當組長時,要幫著其他科室去處理一些事情,那天正好是週末,新來了很多患者,另一個科室的醫生,和我報備說她要出去會診,讓我幫盯著他們科室的患者,當時同意了,中間有一個患者有事及時地去處理了,但因為病情不是很瞭解,對症處理後,就和那個科室的護士說讓值班醫生等夜班接班再去會診吧,因為我的科室裡患者已經開了鍋,真沒時間在跑過來了,結果,沒過半小時那位醫生又出去了,他們的另一個患者又出現了情況,護士讓我在過去處理,那時我已經被自己科室的患者圍的水洩不通,根本出不去,就和護士說讓他們的醫生回來吧,我忙不過來了。結果,第二天,那個醫生向他們主任告了狀,說我當組長,不管他們的患者,然後就是主任之間告狀了。當我們主任最開始和我說這個事情的時候,態度中立中帶著埋怨,也覺得我不對,一聽說這個事情的時候,我還是很震驚的,因為那天,神經科就我科門診在出診,也就是其他科的病房並不忙,那位醫生為了能正常下班,出去會診,急呼我兩次,第二次我是實在走不出去了,才沒去的,ta竟然能告我的狀,當時我很是委屈,但委屈是沒用的,重點還是要擺事實講道理,當主任第二次出現時,我告訴他,那天週日我一人值班,來了6個患者,四個是腦梗死急性期,下午做完檢查回來,排號等著交待病情,而且第一次呼叫時我去看有症狀的患者了,當時患者平穩後,和護士交代病房好幾個重患,讓值班醫生等夜班來,再去會診,我所在科裡新入院人數多,一會可能就過不來了,這種情況之下,Ta又出去了。

    領導是個聰明人,我還沒說完他就走了,一會回來,委婉的又開始安慰我了。

    事情還沒完,我糾結的是要不要在向那個科室的主任解釋一下,後來,分析了一下主任的性格,就是那種高興、生氣都放在明面上的,既然她和主人溝通的說明,就是公事公辦,估計我們主任已經和她說了當天的情況,所以,沒有私下再解釋,後來見面也沒我想的那麼尷尬。

     

    樓主的問題,也是因人而異的,其實有時候,解釋對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案。

  • 2 # zhangdaben

    分什麼事兒吧,不能一概而論。個人認為如果是同事之間的小事,一笑了之,不必解釋。所謂日久見人心,過多的辯解反倒讓人覺得此地無銀。但涉及到領導對你的人品評價,涉及到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一些嚴重影響個人名譽和形象的大事大非,不僅要辯解,還要講究辯解的方式。如公司出面與你確認時,你可毫無保留地反饋真實情況,不必忌諱對其他相關人員的迴避;如果公司沒有正面談話而是領導旁敲側擊,則可以在合適的場合找領導溝通,並明確闡述個人立場;如沒有以上情況,可不動聲色,照常工作,或可以用郵件的方式向領導以反饋工作的形式側面反應個人想法。整個過程切忌大張旗鼓鋒芒外露,也不要在人前背後說三道四。

  • 3 # mengying0924

    在職場上被冤枉,一定不能忍氣吞聲,要努力為自己辯解,這是我深有體會的。雖然剛開始辯解不一定會有成效,就像一部經典影片中的臺詞一樣,你有權利保持沉默,你講的每一句話,都會成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

    我現在在Y局的辦公室工作,負責收發檔案,政府機關一直強調反對一切形式主義,反對文山會海。但是每天的檔案,依然像雪花一樣地飄過來,我的工作量非常大,從早忙到晚,應接不暇。

    由於我們單位是雙領導制,檔案要先拿給局長批閱後,再給書記批閱,然後分發給各個分管副局長,他們批示之後再影印給各科室。在這個過程中,局長的習慣是最好的,他每天一有空,就會打電話讓我把檔案送去給他批,批完之後就會及時退給我,如果有些檔案他覺得很重要,就會讓我影印一份交給他。

    接著我再把這些檔案拿給書記看,但是書記是單位的一把手,他的事情太多了,他每天要開很多會、出差、下鄉,好不容易在辦公室的時間,各分管局長和科長都會找他談事情或者簽字,我得見縫插針趁他有空的時候把檔案拿到他辦公室,他還不一定當時就會批閱,更多的是會拖個兩三天,如果碰上星期五沒時間看檔案,接著星期六星期天又要拖上好幾天。而且他的習慣不好,送去的檔案總會留下一兩份,沒有及時退回來,也不會告知我,因為他覺得自己是領導,做什麼事情自有他的道理。

    我吃過很多次這種虧。有一次一個二級單位申請經費的檔案,遲遲沒有批下來,二級單位負責人和辦公室主任都來問我,因為找不到檔案,我急得團團轉。書記不在辦公室,我跑去問局長,局長說他批過了也退給我了,我就更覺得是我的責任了,無可奈何之下,他們只有重新做了一份檔案再批一次,所有人都覺得是我的工作沒有做好,我也慚愧的無地自容。

    還有一次,我把一堆檔案交給書記,退回來的時候少了好幾個秘密件,我是個悶葫蘆,明明發現了這個問題,又不敢當著書記的面去問他。以至於後來清點秘密件的時候,大家都說我的責任,我們到處找檔案,最後在書記的桌子上面找到了之前二級機構申請經費的那份檔案,他居然還沒有批,還找到了一份秘密件,另外兩份秘密件書記交給了一個科長,讓我去哪裡找?

    上個星期五還發生了一件事情,有個檔案下班之前要報,辦公室主任問我拿給領導審批了嗎?我回答說我根本就沒有看到過那個檔案。主任和其他的同事一口咬定檔案拿回來了,讓我到處找找,但是我對那個檔案沒有一點印象。主任沒有辦法打電話問司機,才知道那個檔案根本就沒拿回來,我那麼堅定地說沒看到過那個檔案,都沒有人相信我,要不是司機承認沒拿回檔案,我又要當背鍋俠,到時候大家都會質疑我的工作能力。

    所以在職場上如果被人冤枉,一定要懂得為自己辯解,絕對不能吃那些啞巴虧。因為有些責任根本就不是你的,你必須把話說清楚,這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我們都是成年人了,如果連自己都保護不了,又何談在社會上生存和立足?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評價弗利薩在《龍珠超》中參賽前後的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