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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魚嫋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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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邪57
我上學幾年了,才寫第一篇作文,題目叫,我的學校和老師,因為我寫的很抽象,也很實際,上了板報,讓全校學生觀模,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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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色演出5
第一篇作文不記得,但第一篇被老師表揚的作文記得。那是在放學的路上,我看到一隻鵝正在啄一隻鴨,那隻鴨“呱呱”亂叫,像是在求饒,又像呼救。這時一隻更大的鵝來了,像是它們的首領,幾下就把那隻欺負鴨子的鵝趕開,然後站在那裡拍翅大叫,像說:不要欺負別人,我們要團結,要友愛!
我把看到的這一幕大體記錄下來,那時候好像是小學二年級。老師把我的作文當範文在課堂上讀了。那是我上學以來第一次被老師表揚,我感受到男同學嫉妒的目光,女同學也對我刮
目相看。班花以前從不搭理我,現在看我的時候嘴角竟有笑意了。我當時自信心爆棚,感覺天大地大不如我大,放學路上,臉上一幅愛誰誰的表情,也走出了不一樣的步伐!
當時我們寫作文就愁死了,偷瓜盜棗的醜事不能寫,要寫就寫做好事。一個個調皮搗蛋,哪幹過幾件好事?小腦袋想不出寫什麼好,天天扶老奶奶過馬路,在農村連個腳踏車都不多見,再說那馬路兩步一個來回,還用扶?要不就在路上撿到錢,千篇一律交給老師,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老師都成“萬元戶”了。再不就去五保戶家打掃衛生,擔水,五保戶李老根家就一口破水缸,只能盛半桶水,每次寫作文,得有十個同學寫去給他擔水,要真那樣,五保戶家大門都被衝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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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藍玫瑰的夢還未醒
提到寫的第一篇作文,不禁感慨萬千,當時真是寫作文寫的想放棄上學了。我的記憶又回到了三十年前小學三年級的課堂上。
在我上小學三年級前,,我們村小學只有學前班,小學一二年年級。堂哥堂姐們的三四五年級,需要到三公里以外的鎮上去上學。學校只有教師食堂,他們每天早上五點多去,七點半放學 ,八點半上課,中午回來急匆匆吃過飯馬上又趕回學校。有早晚自習,下午回來同樣匆忙。就這樣,一天三次的往三公里外的學校跑。
等我要上三年級的那年暑假,在我們村和隔壁村的建了一所小學和初中,春節後才可以搬到大學校去,秋季隔壁村的三四五年級的學生不得不暫時一起在我們村小學上課。
教我們班語文的是王老師,三十歲左右,瘦高的個子,身上穿一件白T恤,黑褲子,腳上套著一雙布鞋,平頭襯托的眼睛,耳朵很大,朗讀起課文,聲音抑揚頓挫。
第二週,要求寫上學以來的第一篇作文,題目是《白頭翁的故事》,我們這些從來沒有寫過作文的孩子,不清楚怎麼寫,格式,甚至標點符號也不知道如何用。於是,他先告訴了我們寫作文的要求,格式,就是,第一行,需要先寫標題。然後第二行開始空兩格,寫第一段的內容。每寫完一段,繼續下一段的時候,就要相應的空兩格,然後開始寫。
講完了這些,就給我們讀白頭翁的故事,大意是,白頭翁比較懶惰,不願意吃苦,學什麼不去堅持,到老了頭髮白了,也什麼都沒有學會,後來,它為了讓子孫記住這個教訓,就讓小白頭翁留下一小撮白毛,以免長大了又像它一樣,不努力勤奮,一事無成。
王老師把這個故事,從頭到尾給全班同學讀了一遍,讓我們根據這個內容寫下來就可以了,第一節作文課,主要是教我們掌握方法。
同學們大都按照教師的方法,不管字型多少都完成了,唯有我,寫的內容比其他同學多,老師唸的我記住了至少百分之八十,當我把作文交到他手上,他只看了一眼,就說我寫的不對,格式不對,重寫。第二遍,格式不對重寫,記得那一上午,都因為我的作文沒寫好,沒有繼續上其它課,要好的同學們急了,紛紛拿出她們自己的作文讓我照抄,剛開始,我不願意,自尊心極強的我,覺得抄別人的是一件很丟面子的事。後來,好朋友勸了我幾句,我才拿起她的本子抄了,結果還是要重新寫,因為我每次都不分行,段與段之間空兩格,老師講了五六遍,我還是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老師說的時候,我眼裡噙著淚,差一點就掉下來了,感覺很委屈,好難寫,甚至打算再不行下午我就直接不來上學了,太丟人了,上了幾年學,從來沒有這樣挫敗過。
後來,王老師讓我拿著自己的作文和其他同學的作文站在他面前仔細比對,看看自己的到底和別人的哪裡不一樣,看了半天,終於發現了不同,第八遍,我才算是掌握了寫作文的格式。
感謝王老師當年的耐心教導,他從三年級把我們班的同學帶到五年級,印像最深,影響我們最深的也是他。
如今,已過了三十年前的光景,當初的我們已到而立之年,去年回家看到我們的王老師,已兩鬢斑白,走路呼呼帶風的腳步已有些顫巍了,他教了那麼多的學生,早已不記得曾經的我第一次寫作文是那麼吃力,但那堂作文課,記憶猶深,恍如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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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木子李銀波
第一篇作文不記得了,也記不清楚了,多少年了,記起來都不可能!
只是記得第一篇獲獎作文,那是初中二年級的時候,學校組織作文競賽,題目是:我最難忘的一件事。
題目發下來以後,我坐在教室裡呆若木雞,其他同學都在埋頭書寫,而我左右顧盼,無從下筆,慌得不得了。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了,大概都有半個小時左右,我不得不安靜下來,沉思著,突然我想到了前幾天發生在我和同學之間的一件真實事件,於是提起筆唰唰唰,一氣呵成,中間沒有一次停頓,寫完檢查錯別字,交卷。
過了幾天,競賽結果出來了,我破天荒的獲得了唯一一個第一名,領獎的時候激動的忘記給學校領導鞠躬,還被副校長諷刺了一番。至今記憶猶新。
直到今天,還是那個習慣,寫什麼想好了一氣呵成,也養成了寫東西用真實的事情,寫心裡真是的感受。雖然不能寫出好文章,但是自認為我筆寫我心,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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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朱評朱啟平
《放學路上》是我的第一篇作文,老師講的很細,全班寫的差不多一樣:放學了,我和同學們高高興興走在放學的路上,走著走著,我突然發現有一隻小山羊在田地裡吃苞米,我急忙跑過去,把小山羊趕出玉米地,送到生產隊,放羊的叔叔摸著我的頭,微笑著誇我是個好孩子。我高興極了!
這作文就跟方清平單口相聲說的扶老太太過馬路一樣。只是我們是山裡孩子,沒有紅領巾,也沒有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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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學時第一篇作文是《我最敬愛的誰誰誰》,其實我違心的寫了《我最敬愛的老師》,說良心話,真心不想寫他,他威嚴的讓人發怵,咆哮的使人膽怯,之所以寫他,就是怕他,就是想討好他,好多同學和我的想法一樣,不情不願的寫了他。
兒時對老師大多數不是敬畏,而是心底的萌發的牴觸,不敢大膽的牴觸,要麼躲避,要麼默默隱忍。
有些老師恩德並存,使我們心生感激,好學生壞學生一樣對待,不那麼讓人反感,然後就成了我們心中最敬愛的老師。
對學生不能一視同仁的,諷刺挖苦,甚至毆打謾罵的無德老師,給多少學生留下了一輩子的陰影,為此性格扭曲,性情大變的孩子,長大走極端,甚至犯罪的都大有人在啊。
兒時的一篇作文,喚醒了我們多少的記憶啊,願我們的社會多一些溫暖,使孩子從小有一個如沐春風般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