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且符合清華大學調檔要求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於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清華大學在調檔時,原則上承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只採用最高一項加分,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加分專案及分值不適用於強基計劃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自強計劃、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別招生專案。
清華大學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和專業志願進行專業錄取,分數相同的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對強基計劃及特殊型別招生認定結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清華大學在江蘇省錄取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對獲得高校農村單獨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自強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等認定的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對獲得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認定的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執行江蘇省有關規定。
清華大學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當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清華大學本科統招批次同科類調檔分數線上(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為物理科目組分數線,浙江省、山東省為物理基礎類分數線)報考定向生考生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可在清華大學本科統招批次同科類調檔分數線下(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為物理科目組分數線,浙江省、山東省為物理基礎類分數線)20分之內調閱有定向生報考志願的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清華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招生任務,面向國家確定的實施區域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清華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與軍隊聯合招收、培養“雙學籍”飛行學員。清華大學在軍隊飛行院校新生中擇優錄取學生進入“飛行學員班”學習。“飛行學員班”實行綜合評價錄取,綜合評價成績包括高考相對成績、飛行篩選成績、心理品質成績,男、女飛行學員分別排序。“飛行學員班”培養採取“3+1”模式,學生在清華大學先行學習三年後,再在軍隊飛行院校學習一年。
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且符合清華大學調檔要求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於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清華大學在調檔時,原則上承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只採用最高一項加分,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加分專案及分值不適用於強基計劃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自強計劃、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別招生專案。
清華大學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和專業志願進行專業錄取,分數相同的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對強基計劃及特殊型別招生認定結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清華大學在江蘇省錄取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對獲得高校農村單獨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自強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等認定的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對獲得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認定的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執行江蘇省有關規定。
清華大學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當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清華大學本科統招批次同科類調檔分數線上(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為物理科目組分數線,浙江省、山東省為物理基礎類分數線)報考定向生考生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可在清華大學本科統招批次同科類調檔分數線下(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為物理科目組分數線,浙江省、山東省為物理基礎類分數線)20分之內調閱有定向生報考志願的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清華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招生任務,面向國家確定的實施區域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清華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與軍隊聯合招收、培養“雙學籍”飛行學員。清華大學在軍隊飛行院校新生中擇優錄取學生進入“飛行學員班”學習。“飛行學員班”實行綜合評價錄取,綜合評價成績包括高考相對成績、飛行篩選成績、心理品質成績,男、女飛行學員分別排序。“飛行學員班”培養採取“3+1”模式,學生在清華大學先行學習三年後,再在軍隊飛行院校學習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