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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over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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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軍械官
城市反恐用反器材狙擊步槍?屠殺嗎?
不用肯定是有原因的,打穿牆不怕傷及人質嗎?城市反恐作戰一般在400米左右,使用高精度狙擊步槍,為的是看到敵人一擊致命,反器材狙擊步槍定位於軍用,威力大、射程遠、皮實耐操,適用於複雜戰場作戰,精確打擊輕型裝甲目標。城市作戰一般400米,反器材狙擊步槍在400米之內的精度肯定是不如警用狙擊步槍精度高的,而且反器材狙擊步槍重量太大,攜帶不方便,警用狙擊步槍一般採用單發栓動、槍管浮動設計、使用專用狙擊彈,重量小方便攜帶,威力足夠擊斃敵人。穿牆打死恐怖分子解救人質就是扯。。。。電影看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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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大褂先生
反器材步槍威力太大很容易傷到人質,再一個是精度問題,很多人認為槍打得遠威力大就牛逼,其實不然。槍也要在適合的地方用才能體現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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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由在自由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大家都知道特警的任務主要是反恐、打擊持有火力犯罪分子、解救人質等。城市反恐為什麼不用殺傷力驚人的反器材狙擊步槍呢?主要是應為在城市中人口比較密集而反器材狙擊槍的穿透力、殺傷力極強,有可能會誤傷平民而引起嚴重的後果、恐慌和不必要的麻煩。所以普通的狙擊槍最適合,而且它的機動性與靈活性也深受特警的喜愛。
然而選擇狙擊步槍是非常有講究的,需要考慮各種可能存在因數與問題,根據不同需求、不同作戰環境而選擇的,反器材狙擊步槍一般都是運用在戰場上對付坦克,裝甲車,武裝直升機內的重要目標或者摧毀敵方的重火力和鐵牆銅壁,反器材狙擊步槍是最好的選擇。它的殺傷力穿透力也非常驚人,雖然這個東西好用但是也有弊端的為了減輕步槍自身重量設計師們犧牲了它的自動結構,射擊一次需要花比較長的時間來裝填子彈,而這和需要應付緊急情況的特警而言是行不通的。
普通的狙擊步槍殺傷力適中非常符合城市巷戰也符合特警的需求。就拿目前國內的安全問題來說選擇普通狙擊步槍,大概是綜合考慮了各個方面的因素做出非常合理的選擇吧!而普通的狙擊步槍也被各大特種部隊裝備,只有在特殊的環境中才會運用反器材狙擊步槍,反器材狙擊步槍不比迫擊炮、火箭彈、坦克差,按說的話它屬於重火力一類的武器。國際上通用的反器材狙擊步槍有,L115A3狙擊步槍(英國) Cheytac狙擊步槍(美國)巴雷特(美國)AS50狙擊步槍(英國)SVD狙擊步槍(俄羅斯)等。這是個人見解、入有不對還望小夥伴們下方留言探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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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陶德中士
反器材狙擊步槍實際上最早是由反坦克步槍演化而來,早期的坦克裝甲薄,使用反坦克步槍就可以對付,但到後期隨著坦克裝甲增厚,反坦克步槍就失去了作用。但是由於這種槍械相對比一般的狙擊步槍,擁有射程大,彈藥威力大的優勢,即使對付不了坦克目標,也還是可以用來遠端狙擊,高價值目標,例如油庫,重要人物,直升機目標,或是破壞重型裝備的外露的防護能力弱的重要裝置。用來對付人員時,該槍的威力得到完美的體現,哪怕人員躲在牆後面,也能透過大口徑子彈強大的動能穿透牆壁把目標幹掉。
由於反器材狙擊步槍的威力實在過於強大,因此主要還是用在戰場上,對付軍用目標。而在城市反恐作戰中,主要是依靠警方及特警部隊來完成,面對的威脅主要還是罪犯或嫌疑人,這些目標一般都不具備擁有大威力殺傷性武器的條件,而且這些目標出現的場合多數都是人員密集的公共場合,在這種場合下,威力過大的反器材狙擊步槍是不能使用的。主要擔心過大的威力會在人群中造成嚴重的附帶損傷。無論是對人員目標還是對建築,反恐作戰多數還是要考慮到兵不血刃就解決問題。
這時警用武器一般都是以停止作用力比較強大的武器,主要就是為了防止射擊的彈藥威力太大而穿過人體造成附加傷害。所以我們能看到很多大片中,被警察使有用的武器擊中後人會被打飛,這就是槍彈的作用力全部用於目標身上,不會出現射穿人體然後誤傷其他平民。
而對於反器材狙擊步槍來說,一槍打到人體目標上,不光人體會破碎炸開,強大的動能還會在穿過人體後繼續飛行破壞所碰到的所有目標,只到消耗完動能為止。這樣的情況在反恐作戰是絕對不允許出現的。除非嫌犯擁有強大的火力,還依託堅固的房屋或建築掩護攻擊特警部隊,在其他武器都無法有效對付後,才會考慮動用大威力的反器材狙擊步槍。但這種情況比較特殊,一般不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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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瘋狗的輕武
大口徑反器材狙因為彈頭重,存速和存能都比7.62的渣渣強多了,所以飛的特別遠(1500米以上)最遠的tac50幹了3450米
然而城市作戰你要那麼遠幹嘛……而且距離不那麼遠的情況下7.62的moa比.50還好點。幹嘛作死用.50
還有你也要為人質考慮一下是不,就算精準的乾死綁匪,腦漿眼珠子糊人質一臉。這人下半輩子還能不能好好吃烤腦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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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薺菜糰子
打穿牆沒問題呀。問題是,那麼厚的牆,你確定穿牆的時候子彈不會跑偏麼?你確定彈片和碎磚不會傷害人質麼?
記得老美在阿富汗這麼幹過,但牆後只有極端分子,蒙上蒙不上無所謂。城市反恐如果是有人質的話,不說你誤傷人質,就是打空了如果刺激恐怖分子殺害人質怎麼辦?
所以不是萬不得已不會這麼幹的。
回覆列表
反器材狙擊步槍威力太恐怖了。
舉個栗子,巴雷特系列反器材狙擊步槍大家都知道,可以打擊輕型裝甲目標(如輕型裝甲車,直升飛機,小汽車等),至於.50口徑(12.7mm子彈)的威力,你們去看第一滴血四,把人打成肉醬,人都成爆炸西瓜動不動斷手斷腳,你要是遠距離狙殺目標可以使用大口徑機槍或狙擊步槍,因為裝藥量大射程遠而且子彈初速,槍口動能足夠,超過一千米殺傷力仍然很夠,但是城市反恐哪有超過一公里的啊,城市反恐講求cqb近距離交火,你攻樓,用大口徑反器材狙擊步槍狙殺敵人,且不說威力過大容易打死人質,你不光會導致救援失敗你同時還會傷及隊友,或者誤傷無辜,給政府帶來鉅額財產損失,要想的很多。
而且現在的狙擊步槍(7.62,5.56)的威能也足以穿透混凝土擊殺目標,並能讓損失降低到最小,用反器材步槍去救人質去反恐,真的是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