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會是由全體監事組成的、對公司業務活動及會計事務等進行監督的機構. 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定,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監事會職權範圍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作用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Quattroporte、副Quattroporte、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的合法性進行監督,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公司應採取措施保障監事的知情權,及時向監事提供必要的資訊和資料,以便監事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和評價。Quattroporte應當根據監事會的要求,向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Quattroporte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監事會發現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可以向董事會、股東大會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證券監管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監事會是由全體監事組成的、對公司業務活動及會計事務等進行監督的機構. 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定,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監事會職權範圍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作用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Quattroporte、副Quattroporte、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的合法性進行監督,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公司應採取措施保障監事的知情權,及時向監事提供必要的資訊和資料,以便監事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和評價。Quattroporte應當根據監事會的要求,向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Quattroporte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監事會發現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可以向董事會、股東大會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證券監管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