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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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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川菜麥師傅
該餐飲公司的做法是:發表宣告稱他們也不知情,是兩位正副廚師長私下回收地溝油,新增進火鍋裡面,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向兩位廚師長索賠損失11萬多元!
但是兩位廚師長聲稱:他們的所有行為!包括使用新增劑、都是經過店長、經理同意後,經店長安排採購的,且兩位廚師長全是固定工資、無績效提成,他們根本沒有動機去做這些事情!
法院的做法是:直接駁回了它們的訴訟!法院認為兩位廚師長於2017年上崗,餐飲公司所有的新增劑都需要經過公司採購,經過店長、經理層層稽核才可能正式投入使用,如果是管理上漏洞那也應該是公司的責任!加上直接證人居然是餐飲公司職員!所以法院直接判餐飲公司敗訴!
做為兩名不拿業績提成,僅有固定工資的廚師長,他們的工作是些什麼呢?憑什麼拿高薪?火鍋店的廚師長,相對於中餐店來說,要輕鬆許多!他們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為店內菜品質量負責,炒制底料、新品開發、保證菜品質量與口味!
②:管理廚房所有人員的日常工作,及負責廚房內部生產安全!
④:菜品成本核算,算出每一道菜的成本與毛利率,提交給經理或者說老闆。
⑤:負責監督廚房內所有材料的驗收、存貯、使用、以杜絕浪費。
⑥:與前廳、客人、後廚、老闆溝通。及時反饋,儘可能讓所有人滿意!
⑦:如果是大的店鋪,每天都會有報表,小的店鋪每月必有報表!其中包括水電氣消耗、原材料消耗、菜品採購資料、人工工資報表、店內庫存報表,計算出當月所有支出、庫存、然後得出毛利率多少。
綜上所述:做為一家火鍋店,所需要採購的油脂、新增劑其實都會體現在報表上面!
每賣出一個火鍋需要用到多少油脂都是固定的!
如果說廚師長私下回收地溝油,報表上體現不出來?
退一萬步來說,店內人多嘴雜,店長、經理真不知道?
到最後客人都知道了,餐飲公司才跳出來說它們根本不知道,是廚師長的私人行為,這種說辭,誰會相信?
做為打工者來說,永遠都有創造利益,背黑鍋兩個最重要的作用!在餐飲行業裡面,我們的工作時間一定不是996!我們每天的工作時間應該在10-12小時之間!每個月能有個三四天休息,那得感謝老闆仁慈!就這樣,單憑個人的工資是不夠一家人開銷的!但是我們創造的利潤絕對的不少的!
至於說背黑鍋這種現象,到哪裡都一個樣!總得要有一個背鍋俠!但是像崇州這樣,背了黑鍋還要把人告上法庭索賠的例子,到現在我依然是第一次聽說!
如果有崇州的朋友,你們能不能說說具體是哪一家?說不定什麼時候你的親戚朋友就到了他們家去吃地溝油去了!他們老闆又是什麼樣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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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怡佳傲
火鍋店用地溝油?嚴格意義來說應該是用的回收油,當然也可以叫“口水油”。在火鍋行業有一個比較通行的說法叫“老油”。使用這類油,必然是老闆的選擇,因為作為廚師長,沒有使用這類油的動力!別給我說動機,就是沒有動力!因為火鍋行業的廚師長,如果是廚師長負責炒料,那麼可能會有提成,比如一鍋提幾塊或者一斤提一兩塊,不管怎麼提,都跟他降低成本無關!如果是加盟店,更不用說,根本沒提成,更沒有去降低成本的動力,因為沒收益啊!費力不討好,誰願意幹?所以這家店的老闆和經理不只是厚顏無恥,甚至是把所有人當成了傻子。退一萬步,廚師長要用地溝油,總得去回收吧?總的熬製吧?作為老闆經理,每個月自己店裡用了多少油總有個數吧?天天都在店裡的老闆經理就會看不到廚師長回收熬製地溝油?就不會發現每個月採購的新油數量不足以支撐整個店裡用油?人可以無恥,但是無恥到把所有人都當成傻子,那就太過分了!
另外說一個題外話,全國所有的地方都在嚴禁使用回收油,然後每個火鍋店都在標榜自己沒有用回收油,而作為顧客的消費者,也是自我麻醉自己說絕不會吃回收油的火鍋……呵呵,那麼我算一個成本給你們聽,你們自己感覺一下。火鍋底料成本就算大批次採購生產,也在9元左右,火鍋油大批次製作,成本在8元左右,(地方差異可能上下出入一兩塊)一鍋火鍋用底料1.5斤,火鍋油3斤,(部分老火鍋底料老油還要多一點)成本就去了37.5元,雞精味精花椒海椒老薑大蒜甜酒等等調料加起來算12.5元(肯定不止)這樣子自己炒料的情況下,成本就到了50元!如果是加盟店,成本就接近100元,畢竟總店不可能給成本價給加盟店。全國各地的火鍋店,有幾家鍋底收費超過了50元的?莫非都在虧著做?當然也許有部分火鍋中的大牌,鍋底費遠遠超過了50元,那在火鍋店中的比例有多少?同時,既然給了鍋底費,消費者試下看吃完打包,看又有幾家火鍋店會給你打包!都在號稱不用回收油,那麼這些火鍋油去了哪裡了?可以說只要肯思考,只要是正常人,恐怕都能想到,目前市面上百分之九十的火鍋店都在或明或暗的用著回收油。而大家之所以睜隻眼閉隻眼,一個是消費成本一個是口腹之慾,都裝聾作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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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紅火火2691328
被顧客發現了才弄的這齣戲吧,給大家看,因為結局是不一樣的,老闆承認的話飯店就倒閉,換個方式,頂多是用人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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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胡二少
最近在看《大宋提刑官》,我怕是入戲太深了,查大宋律法,沒有與餐飲公司使用地溝油有關的條例,因為那時候還沒有地溝油這個詞。
言歸正傳,小生認為,如果事實證明大廚沒有使用地溝油,那該火鍋店的訴訟自然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援。如果事實證明大廚使用地溝油確有其事,那該火鍋店要大廚賠償11萬元的損失也是不合理的,畢竟大廚是店內人員,即使有錯,也連帶有管理人員以及管理機制的問題。社會找的是公司的責任,公司內部再找相關人員的責任,但要大廚賠償全部損失,不太合理,最多辭退,扣工資。正如,自家的孩子打碎了自家的花瓶,作為家長還能要自家的小孩賠償嗎,最多罵幾句打幾下教育一下(最好不要打孩子)。那如果是別家的孩子打碎了自己的花瓶,那就得找別家孩子的家長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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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川菜麥師傅
該餐飲公司的做法是:發表宣告稱他們也不知情,是兩位正副廚師長私下回收地溝油,新增進火鍋裡面,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向兩位廚師長索賠損失11萬多元!
但是兩位廚師長聲稱:他們的所有行為!包括使用新增劑、都是經過店長、經理同意後,經店長安排採購的,且兩位廚師長全是固定工資、無績效提成,他們根本沒有動機去做這些事情!
法院的做法是:直接駁回了它們的訴訟!法院認為兩位廚師長於2017年上崗,餐飲公司所有的新增劑都需要經過公司採購,經過店長、經理層層稽核才可能正式投入使用,如果是管理上漏洞那也應該是公司的責任!加上直接證人居然是餐飲公司職員!所以法院直接判餐飲公司敗訴!
做為兩名不拿業績提成,僅有固定工資的廚師長,他們的工作是些什麼呢?憑什麼拿高薪?火鍋店的廚師長,相對於中餐店來說,要輕鬆許多!他們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為店內菜品質量負責,炒制底料、新品開發、保證菜品質量與口味!
②:管理廚房所有人員的日常工作,及負責廚房內部生產安全!
④:菜品成本核算,算出每一道菜的成本與毛利率,提交給經理或者說老闆。
⑤:負責監督廚房內所有材料的驗收、存貯、使用、以杜絕浪費。
⑥:與前廳、客人、後廚、老闆溝通。及時反饋,儘可能讓所有人滿意!
⑦:如果是大的店鋪,每天都會有報表,小的店鋪每月必有報表!其中包括水電氣消耗、原材料消耗、菜品採購資料、人工工資報表、店內庫存報表,計算出當月所有支出、庫存、然後得出毛利率多少。
綜上所述:做為一家火鍋店,所需要採購的油脂、新增劑其實都會體現在報表上面!
每賣出一個火鍋需要用到多少油脂都是固定的!
如果說廚師長私下回收地溝油,報表上體現不出來?
退一萬步來說,店內人多嘴雜,店長、經理真不知道?
到最後客人都知道了,餐飲公司才跳出來說它們根本不知道,是廚師長的私人行為,這種說辭,誰會相信?
做為打工者來說,永遠都有創造利益,背黑鍋兩個最重要的作用!在餐飲行業裡面,我們的工作時間一定不是996!我們每天的工作時間應該在10-12小時之間!每個月能有個三四天休息,那得感謝老闆仁慈!就這樣,單憑個人的工資是不夠一家人開銷的!但是我們創造的利潤絕對的不少的!
至於說背黑鍋這種現象,到哪裡都一個樣!總得要有一個背鍋俠!但是像崇州這樣,背了黑鍋還要把人告上法庭索賠的例子,到現在我依然是第一次聽說!
如果有崇州的朋友,你們能不能說說具體是哪一家?說不定什麼時候你的親戚朋友就到了他們家去吃地溝油去了!他們老闆又是什麼樣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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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怡佳傲
火鍋店用地溝油?嚴格意義來說應該是用的回收油,當然也可以叫“口水油”。在火鍋行業有一個比較通行的說法叫“老油”。使用這類油,必然是老闆的選擇,因為作為廚師長,沒有使用這類油的動力!別給我說動機,就是沒有動力!因為火鍋行業的廚師長,如果是廚師長負責炒料,那麼可能會有提成,比如一鍋提幾塊或者一斤提一兩塊,不管怎麼提,都跟他降低成本無關!如果是加盟店,更不用說,根本沒提成,更沒有去降低成本的動力,因為沒收益啊!費力不討好,誰願意幹?所以這家店的老闆和經理不只是厚顏無恥,甚至是把所有人當成了傻子。退一萬步,廚師長要用地溝油,總得去回收吧?總的熬製吧?作為老闆經理,每個月自己店裡用了多少油總有個數吧?天天都在店裡的老闆經理就會看不到廚師長回收熬製地溝油?就不會發現每個月採購的新油數量不足以支撐整個店裡用油?人可以無恥,但是無恥到把所有人都當成傻子,那就太過分了!
另外說一個題外話,全國所有的地方都在嚴禁使用回收油,然後每個火鍋店都在標榜自己沒有用回收油,而作為顧客的消費者,也是自我麻醉自己說絕不會吃回收油的火鍋……呵呵,那麼我算一個成本給你們聽,你們自己感覺一下。火鍋底料成本就算大批次採購生產,也在9元左右,火鍋油大批次製作,成本在8元左右,(地方差異可能上下出入一兩塊)一鍋火鍋用底料1.5斤,火鍋油3斤,(部分老火鍋底料老油還要多一點)成本就去了37.5元,雞精味精花椒海椒老薑大蒜甜酒等等調料加起來算12.5元(肯定不止)這樣子自己炒料的情況下,成本就到了50元!如果是加盟店,成本就接近100元,畢竟總店不可能給成本價給加盟店。全國各地的火鍋店,有幾家鍋底收費超過了50元的?莫非都在虧著做?當然也許有部分火鍋中的大牌,鍋底費遠遠超過了50元,那在火鍋店中的比例有多少?同時,既然給了鍋底費,消費者試下看吃完打包,看又有幾家火鍋店會給你打包!都在號稱不用回收油,那麼這些火鍋油去了哪裡了?可以說只要肯思考,只要是正常人,恐怕都能想到,目前市面上百分之九十的火鍋店都在或明或暗的用著回收油。而大家之所以睜隻眼閉隻眼,一個是消費成本一個是口腹之慾,都裝聾作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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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紅紅火火2691328
被顧客發現了才弄的這齣戲吧,給大家看,因為結局是不一樣的,老闆承認的話飯店就倒閉,換個方式,頂多是用人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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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大宋提刑官》,我怕是入戲太深了,查大宋律法,沒有與餐飲公司使用地溝油有關的條例,因為那時候還沒有地溝油這個詞。
言歸正傳,小生認為,如果事實證明大廚沒有使用地溝油,那該火鍋店的訴訟自然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援。如果事實證明大廚使用地溝油確有其事,那該火鍋店要大廚賠償11萬元的損失也是不合理的,畢竟大廚是店內人員,即使有錯,也連帶有管理人員以及管理機制的問題。社會找的是公司的責任,公司內部再找相關人員的責任,但要大廚賠償全部損失,不太合理,最多辭退,扣工資。正如,自家的孩子打碎了自家的花瓶,作為家長還能要自家的小孩賠償嗎,最多罵幾句打幾下教育一下(最好不要打孩子)。那如果是別家的孩子打碎了自己的花瓶,那就得找別家孩子的家長賠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