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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人要請史湘雲幫忙做寶玉的針線活,寶釵說湘雲在史家做不得主,每天做活到深夜。這是真,還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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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今往

    在《紅樓夢》中,史湘雲是保齡侯尚書令史家的千金小姐,賈府史老太君的孃家親兄弟的孫女,以按判詞“富貴又何為?襁褓之間父母違。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雲飛。”解:史湘雲出生在這樣的名門旺族,只可惜年幼就喪失父母,命運多舛。

    但基於史家當時的地位,即使是跟著叔嬸一起生活,沒有親爹親孃的細心呵護,還要幫助嬸孃操持家務,也不至於做“苦役”,自然還要考慮到賈府這邊還有老太太的神威在。

    另外,史家有客人來時,叔嬸都會帶湘雲出來見面,還請南安妃子給湘雲牽線保媒成就婚姻,嫁一“才貌仙郎”俠生衛若蘭。

    由此可見:史湘雲在史家是有地位的,但史家和賈家比較起來,在她心裡覺得在賈家更開心、更快樂而已……

  • 2 # 萍風竹雨123

    做苦役的說法太誇張了,但史湘雲確實在史府很辛苦,而且是作者借寶釵之口說出來的。第三十二回,襲人對寶 釵說要煩湘云為寶玉做鞋,寶釵勸止襲人:

    ……那雲丫頭在家裡竟一點兒作不得主。……他就說家裡累的很;我再問他兩句家常過日子的話,他就連眼圈兒紅了,口裡含含糊糊待說不說的……

    不過,但絕對還不至於做苦役,而且,做活做到半夜三更的,也不止她一個,薛寶釵經常白天陪王夫人,找賈寶玉聯絡感情,做針線做到三更半夜的。只不過寶釵有城府,不往外說罷了。只有湘雲,家裡有一點點事情,她也要說出來,一點也不怕當事人知道了生氣。

    其實,湘雲在史家過的還算不錯了,嬸孃雖然讓她做手工活,但也不是她自己,家裡人都做,她還有什麼委屈的?更何況她嬸孃要臉面,湘雲一出外,必定讓她穿得好好的,帶著不少下人,還為她早早訂下一門非常好的婚事。還有什麼不知足的。

  • 3 # 棲鴻看紅樓

    父母雙亡的湘雲,生活在叔叔嬸嬸的“照顧”之下,無疑是不幸的。但,“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湘雲的不幸,也有她的獨特性。

    有人糾結“每每做活到三更”,懷疑其言不實:湘雲在叔叔嬸嬸手裡,不像在大觀園吟詩、賞花、歡聚,而是白天晚上幹活。古代照明條件又不好,白天干上一白天,晚上又做到凌晨一點,湘雲的眼睛早就該瞎了:湘雲的眼睛沒瞎,足見她“做活到三更”是撒謊。

    這真是斷章取義了。其實做活到三更的,又不止湘雲一個。書中明寫寶釵“每夜燈下女工必至三更方寢”,寶釵也沒操勞過度、雙目失明吧?

    寶釵並不是受人虐待,但也要幹活到三更,原因是“日間至賈母處、王夫人處省候二次,不免又承色陪坐,閒話半時,園中姊妹也要度時閒話一回。故日間不大得閒”。換言之,寶釵的白天,多用在應酬、陪坐、閒話上了,晚上才有空做針線。

    可不可以不去應酬,趁白天光線好做針線呢?當然不行。寶釵寄居賈府,除了生活費、零花錢自理之外(進入大觀園後,食宿也是由賈府統一提供的),要仰仗賈家的地方多著呢。寶釵又是“行為豁達,隨分從時”,比較隨和而眾從,怎麼會忽略禮儀與應酬?

    那麼,重視了禮儀應酬,不做過少做針線,行不行呢? 以寶釵在薛家的身份,和薛家的富貴程度,當然不需要寶釵做針線來維持生計。但是,在那個時代,做針線是每一個女子的基本責任,只有芳官等特殊職業的,才“不能針黹,不慣使用”。然而芳官等人,也有“一二個知事的,愁將來無應時這技,亦將本技丟,便學起針黹、紡績女工諸務”來。

    這是丫鬟。主子小姐們,也屢次提到湘雲送寶釵的生日禮物、黛玉送薛姨媽的生日禮物,都是自己的“針線”。更不用說王夫人安排黛玉的生活是和姐妹“一處讀書認字學針線”、李紈的責任是“帶著我們作針線教道理”了。

    針線活,是婦女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即使體弱多病的黛玉,也從來沒有逃避這一份責任,只是多少有別而已。寶釵做活到三更,是她的自律;湘雲做針線到三更,也不能認為是叔嬸對她的虐待。

    那麼,湘雲在家,是不是白天做一天針線、完全沒有任何娛樂呢?

    南安太妃赴賈母壽宴,和湘雲開玩笑:“你在這裡,聽見我來了還不出來,還只等請去。我明兒和你叔叔算帳。”這熟悉程度,是見過三五次就能達到的嗎?顯然湘雲平時,也有許多機會外出應酬。

    有機會應酬,未必喜歡。前文秦可卿死後,來送殯的有“南安郡王之孫”。而南安太妃是王爺之母,已經有了重孫,不會很年輕了。活潑的湘雲跟老太太應酬,當然不會是賞心樂事。

    如果白天晚上做針線,那的確是虐待,但湘雲顯然不是這樣。見皇親國戚這樣的“榮耀”,叔嬸也沒有剝奪湘雲的機會。要說“虐待”,真是違心之論了。

    那麼,湘雲對寶釵訴苦、對寶玉流淚,是不是她無病呻吟、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呢?也不是。雖然寫的是古代的故事,但作者已經意識到,人除了溫飽之外,還有精神、心靈方面的需要。

    湘雲每月有零花錢。寶釵說她“一個月通共那幾串錢,你還不夠盤纏呢”。具體是多少,我們不知道,但不夠湘雲的花費,這是一定的。湘雲不僅不能像賈璉賈珍一樣“追歡買笑”,連逛街購物都不可能,要買東西也是透過女傭奴僕。此外,就是湊分子、請客(兄弟姐妹之間)。

    詩社的費用不夠,可以找王熙鳳拉贊助。湊分子(比如給鳳姐過生日),賈母替寶玉黛玉出錢,薛姨媽替寶釵出錢。但是在湘雲這裡,該出的一點也少不了,沒有人替她贊助。

    “做活到三更”也是這樣。據寶釵所知,史家“嫌費用大,竟不用那些針線上的人,差不多的東西,多是他們娘兒們動手”。並不是把湘雲當使喚丫頭、針線奴才,而是“太太奶奶”和湘雲一起動手。白天一起應酬,晚上一起做活。

    “若是替別人做一點半點,他家的那些奶奶太太們還不受用呢”。湘雲並不只是替別人做活,也有襲人替她做的。這是女孩子們之間的相互贈答,是她們維繫友誼的方式之一。湘雲的嬸嬸、嫂嫂們“不受用”、不願湘雲替別人做活,實際是在剝奪湘雲的友誼。

    湘雲只是一個年幼的女孩子,沒有自由,沒有歡娛,連友誼的空間也很少。這樣的生活,雖然沒有虐待,又怎麼能稱得上是幸福?錦衣玉食並不意味著溫暖,榮華富貴也替代不了關愛。我想找一句話來概括她的生活,想來想去,還是這句最合適:

    縱居那綺羅叢,誰知嬌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不知道懷孕吃了花紅片孩子能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