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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風45582469

    中國古時杵作的作用相當於今時的法醫。杵作精通醫學案發現場杵作驗屍,還原推理案發實況收集罪犯資訊彙總,協助官府縣衙巡捕破案。不過在古時是不能解刨的這與中國傳統思想和技術的制約也是關聯的。今天的法醫是緊缺行人才受人尊重,在古時也是緊缺行人才但是 仵作在古代都是由地位低下的賤民擔任,仵作的兒子是不能參加科舉考試的。一般古時縣官都要兼備仵作的職能,推薦部電視劇《大宋提刑宮》你可以瞭解下,主要講述杵作界祖師爺宋慈的事蹟。

  • 2 # 市中行者

    仵作,指古代或近代官府檢驗命案死屍的人,也就相當於是現代的法醫。南宋著名的提刑官宋慈就是仵作這一行的大師。

  • 3 # 一人好人好夢成真

    仵作,古36行之一,被稱為仵作行。有文字可查該職業源自隋唐。從業人員從賤民和奴隸中選出,因為主要作業物件就是屍體,對膽量要求極高,所以大多來自屠戶。在封建思想主導的古時,仵作地位極其低下,不僅本人受到嘲諷蔑視,就連兒子都不可以參加科舉考試(多麼吭兒的職業,封建作風害死人哪!現在好多啦,都開始吭爹加啃爹了)

    可是在生活中人們又離不開仵作。仵作的職責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仵作從事殯葬服務,相當於今天的殮屍工,無論誰家辦喪都有他忙碌的身影,且不受僱主家待見,拿今天的話說就是吃力不討好。

    仵作的另外一個重要職責,就是受僱於衙門,為刑事案件的偵破提供證據加推理,相當於今天的法醫和刑偵人員。不僅有過人的體能和膽量,還要兼具鑑毒、屍檢、現場勘察痕跡學和推理能力。因為封建思想制約,屍檢時絕不可以解剖,全憑經驗和對外科醫學的熟練掌握(勝卻現代醫生無數)您要是覺得仵作得到了今天的公務員待遇,您就錯了,就算仵作貢獻再大小宇宙爆發出最大的光和熱也暖不透個世態炎涼!

    仵作要麼在工作中忙碌的孤寂,要麼在家中孤獨的無人搭理。所以他們用大把的時間進行思考,和近乎避世般的修練進晉……

    終於到了南宋出現了世界上最傑出的仵作他就是宋慈,他在總結無數孤寂前輩心血後,結和自身20年辦案經驗,於公元1247年寫成了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清同治六年,這本書傳入西方,被翻譯成多國文字,對推動世界法醫學的發展起到極為深遠的影響,宋慈因此被西方人稱作“法醫學之父”。中國CCTV電視臺2005年播放了描寫宋慈斷案的電視劇《大宋提刑官》。

    僅以此篇獻給所有默默無聞的人,無論你身在何方,有無職業,無論你有多大壓力,有多少人看不起,你一定要堅持對自己好點!適時放下手機,作作眼保健操,來個深呼吸!

  • 4 # kk85151

    舊時官府檢驗命案死屍的人,由於差事比較辛苦,加上古代封建思想的嚴重性,此職多由賤民和奴隸擔任。被命案管官帶於身邊僱用,進行刑事案件和檢驗傷勢分析,這二者的結合,即如當今的法醫。

    職務性質是在官署裡進行吏役,於是被冠以了“仵作”的稱謂。

    歷史源頭,從堯舜時期就有記載,及至到了清朝後期,地位才稍微有些提升。

  • 5 # 小漢字見大歷史

    一句話答案:歷史上的「仵作」,是從「送葬掘墓人」漸漸演變成的「法醫」。

    「仵作」一詞始見於五代後漢乾祐年間(948年-950年)成書的《玉堂閒話》一書,書中所記載的一樁殺妻案件提到了「伍作行人」一詞。

    《玉堂閒話》是史料筆記類文獻,已經散佚,但是,成書時間較近的宋代《太平廣記·卷172》有收錄這個名為《殺妻者》的案件:

    《太平廣記·卷172·殺妻者》引自:注1

    從《玉堂閒話》的記載的這個案件來看,「伍(仵)作行人」是喪葬行業的從業者,從事掘墓、斂屍、運屍等等,這類平常人敬而遠之的工作。

    所以,「伍(仵)作行人」對當地死亡情況比較清楚。

    《玉堂閒話》所記載的《殺妻者》一案中,正是「伍(仵)作行人」提供了遮陽一個資訊:縣城內一家富豪家裡,舉行十分反常的葬禮,使得官府快速破案。

    「掘墓、斂屍」的「「伍(仵)作」在古代屬於下九流的職業,社會地位並不高,所以多為世襲,固定幹這個工作,因此稱為「伍(仵)作行人」。

    宋代成書的和凝《疑獄集、南宋鄭克所著《折獄龜鑑·府從事》也都援引這個《玉堂閒話》所記載的這個案件,不過將「伍作行人,」改稱為「仵作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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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經常跟死人打交道,「仵作」對人類的死亡過程、死因,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所以,從宋明時代開始,官方就開始他們的這一獨特的經驗為我所用,遇到有需要校驗死傷的刑事案件,官方就會聘請「仵作」參與案件調查。

    所以,從宋到元、明時代,「件作」漸漸獲得官方認可,成為一個「半官方」的職業,開始行使其「雙重職能」:

    民間的斂屍送葬;兼官署差役檢驗死傷。

    從清代雍正以後,「仵作」開始成為官方吏役,獲得了「國家公務員」的身份,清代縣級行政單位就必須配備「仵作」數名。

    一直到清末效仿西方,建立檢驗學習所,才改稱「仵作」稱呼為「檢驗吏」。

    【以上結論,引自注2、3】

    以上就是中國的「仵作簡史」。

    所以,中國歷史上的「仵作」,其實大部分時間從事斂屍送葬一般人不願意乾的工作,故多為世襲,社會地位卑賤。

    由於,「仵作」有獨特的職業經驗,在宋明時代,被官府所利用斷案驗屍,雖然與官方「合作密切」,但是「主業」仍然是「斂屍送葬」。

    清中期以後,「仵作」才被納入國家司法體系,勉強稱得上「技術官僚」,角色今天的「法醫」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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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玉堂閒話》——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s/%E7%8E%89%E5%A0%82%E9%96%91%E8%A9%B1#%E2%97%8B%E6%AE%BA%E5%A6%BB%E8%80%85徐忠明. (1996). “仵作”源流考證. 政法學刊(2), 24-28.楊奉琨. (1984). “仵作”小考. 法學(7), 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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