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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股海蒼天

    那要看撞的前車是什麼車'高擋車恐怕維修費用高。當然這是追尾,後車負全部責任,前車要賠償費可能要高一些,這是人之常情,不存在敲詐勒索一說。雙方如果協調不滿意'雙方都可以選擇報警經公處理,這也是正常正確的處理方式。

  • 2 # 元山野菊

    這個要看前車受損程度而論吧。如果人家本身受損就二三十萬呢?

    如果覺得對方要價不合理,可以聯絡保險公司和4S店估價,但是對方耽擱時間的費用也需要商量。協商不了就只有等車修好後向法院起訴了。

    至於是否涉嫌敲詐勒索罪,這個是司法機關判定的事兒。要不你可以報警讓警方先介入啊

  • 3 # 藍元百畫

    有以下三種可能性:第一,男子酒駕故意為之,女司機要價二十萬不為過。第二,男子酒駕後實際損失有如此之多,女司機要價二十萬也不為過。第三,男子酒駕後,女司機雖然損失不大,但是酒駕男子太過囂張跋扈,甚至打了女司機,,女司機要價二十萬更不為過。出現這種情況,女司機可能會衝動致對方於不治都有可能,何來敲詐勒索罪。

  • 4 # 任斯基

    無論多少,未經保險公司定損評估,現場要錢並威脅酒駕報警就涉嫌敲詐勒索。但追尾者自願除外。酒駕者當時不報案事後再告敲詐勒索不成立。

  • 5 # 生薑阿阿姜啊

    問題在於這錢給對方了沒有。

    就好比自己動手打了人,對方躺在地上說:“今兒沒個百八十萬,這事不算完”。

    覺得對方要價不合理,可以直接選擇報警處理。

    自己酒駕是一個行為,自己追尾是因為酒駕引起的;對方“獅子大開口”是一個行為;但是對方之所以“漫天要價”,都是因為自己酒駕這個行為引起的。

    要麼選擇報警處理,要麼“息事寧人”,要麼雙方協商。

    但是,這次酒駕只是追尾(說白了,運氣好),下次還會有這樣的“運氣”嗎。

    建議選擇報警處理,一是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二是為他人和自己家人負責。

    “不要一時運氣好,下次接著來;出事直後悔,可惜世上沒有‘藥’”。

  • 6 # 綜藝40

    這是你情我願的事,再說了你違法在先,你也可以選擇報警,有這20萬幹嘛不好,假如駕照吊銷,僱一個專職司機這錢也用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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