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反壟斷案已經暫時告一段落了,儘管這可能不是最終的結果,但畢竟算是有了一個交代。下面我們將此案前前後後的重要事件一一介紹給大家。
1974年,兩位年輕人保羅-艾倫(Paul Allen)和比爾-蓋茨(Bill Gates)共同編寫了一個用於個人電腦的程式語言,一年後他們建立了微軟公司。這個當時並不起眼的公司就是現在的微軟帝國。這家公司製作的 DOS作業系統在1991年已經佔據了個人電腦93%的市場份額。
1993年,美國司法部接到其它軟體生產的投訴,開始對微軟公司的市場壟斷問題進行調查。
1994年7月,微軟公司同意修改與個人電腦生產商的軟體使用合約,允許其它軟體產商與其進行正當競爭,從而結束了長達一年多的調查。
1995年八月,微軟公司推出其全新概念的Windows 95作業系統。
1995年十二月,比爾-蓋茨宣佈微軟公司的戰略將轉向國際網際網路。
1997年九月,微軟公司推出新一代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 4.0,開始全面進軍網際網路,與當時如日中天的網景公司展開瀏覽器大戰。據稱,當時網景公司佔據著瀏覽器軟體三分之二的市場份額。
1997年十月,美國司法部再次起訴微軟公司,稱其違反了1994年簽署的協議,採用非正當競爭手段迫使計算機生產商銷售其瀏覽器軟體。當時,微軟公司將瀏覽器軟體與其主導市場的Windows作業系統軟體捆綁銷售。
1997年十二月,美國地區法官湯馬斯-賓菲爾德-傑克遜(Thomas Penfield Jackson )簽發禁止令,要求微軟公司不得勒令計算機生產商安裝Windows 95作業系統必須同時安裝其Internet Explorer 4.0瀏覽器軟體,迫使微軟公司暫時停止捆綁銷售計劃。
1998年五月,美國司法部和二十個州的總檢察官起訴微軟公司,聲稱微軟公司非法地阻止其它軟體廠商與其進行正當競爭以保護其軟體的壟斷地位,後來有一個州退出了這項指控。
六月二十三日,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委員會取消了傑克遜法官對Windows 95作業系統軟體的限制令,稱微軟公司有足夠的理由將瀏覽器軟體與作業系統軟體捆綁銷售。
八月二十七日,聯邦政府律師開始對比爾-蓋茨進行長達三十個小時的質詢,後來這次質詢的部分錄像資料作為證據呈上了法庭。另一方面,美國線上公司開始秘密協商收購網景公司事宜。
十月十九日,微軟反壟斷案正式立案,並開始進行法庭調查,調查最初預計進行六個星期。
十一月二十四日,美國線上公司證實它將出資一百億美元收購網景公司,並作為網景公司的代表參與起訴微軟公司。
1999年一月十三日,美國聯邦政府在找到十二個證人之後開始介入此案。
二月十六日,微軟公司也找到了十二個證人,準備與政府周旋到底。
九月二十一日,雙方經過多次法庭辯論後,開始進行最後的立場說明。
十一月五日,傑克遜法官稱,根據蒐集到的證據,微軟公司的確存在壟斷行為。他稱,微軟公司的作法阻礙了革新,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十一月九日,紐約的一家小廣告公司起訴微軟公司。這是傑克遜法官作出初步裁決後微軟公司遇到的第一起訴訟案。
十一月十九日,傑克遜法官指定理查德-波斯納(Richard Posner)上訴法官作為微軟反壟斷案的調停人,負責協調微軟公司與政府之間的庭外和解工作。波斯納是芝加哥市美國第七上訴法院的首席法官。
十一月三十日,美國司法部法官、各州律師和微軟公司的代表在芝加哥與波斯納法官見面。 2000年一月十日,Caldera系統軟體公司與微軟公司達成和解協議,撤回對微軟公司的訴訟,微軟公司向其支付了數量不詳的賠償金。
一月十三日,比爾-蓋茨宣佈辭去微軟公司Quattroporte兼執行長的職務,並任命史蒂夫-巴爾默(Steve Bal lmer)作為他的繼承人。
二月二十二日,傑克遜法官聽取了雙方最後的立場闡述,並駁回了微軟公司的辯論。
三月二十四日,微軟公司給美國政府傳真了一份詳細的解決方案。
三月二十六日,政府方面拒絕了這項解決方案。 四月一日,微軟公司與聯邦政府的談判宣告破裂。波斯納法官宣佈調解失敗,他將結束整個調解工作。
四月三日,傑克遜法官宣佈,微軟公司違反了《謝爾曼反壟斷法》,用阻礙競爭的手段維持該公司的壟斷地位,並企圖壟斷瀏覽器軟體市場。這位法官還判定微軟公司還違反了另一項法律規定,將其瀏覽器軟體捆綁在其作業系統軟體中一起銷售。微軟公司的這些行為構成了起訴的條件。 微軟公司表示,它將會進行上訴。該公司主席比爾-蓋茨稱,公司將會盡力尋求這起案件的解決辦法,但不會繼續強調該公司的作法是在鼓勵競爭,而不是阻止競爭。
微軟反壟斷案已經暫時告一段落了,儘管這可能不是最終的結果,但畢竟算是有了一個交代。下面我們將此案前前後後的重要事件一一介紹給大家。
1974年,兩位年輕人保羅-艾倫(Paul Allen)和比爾-蓋茨(Bill Gates)共同編寫了一個用於個人電腦的程式語言,一年後他們建立了微軟公司。這個當時並不起眼的公司就是現在的微軟帝國。這家公司製作的 DOS作業系統在1991年已經佔據了個人電腦93%的市場份額。
1993年,美國司法部接到其它軟體生產的投訴,開始對微軟公司的市場壟斷問題進行調查。
1994年7月,微軟公司同意修改與個人電腦生產商的軟體使用合約,允許其它軟體產商與其進行正當競爭,從而結束了長達一年多的調查。
1995年八月,微軟公司推出其全新概念的Windows 95作業系統。
1995年十二月,比爾-蓋茨宣佈微軟公司的戰略將轉向國際網際網路。
1997年九月,微軟公司推出新一代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 4.0,開始全面進軍網際網路,與當時如日中天的網景公司展開瀏覽器大戰。據稱,當時網景公司佔據著瀏覽器軟體三分之二的市場份額。
1997年十月,美國司法部再次起訴微軟公司,稱其違反了1994年簽署的協議,採用非正當競爭手段迫使計算機生產商銷售其瀏覽器軟體。當時,微軟公司將瀏覽器軟體與其主導市場的Windows作業系統軟體捆綁銷售。
1997年十二月,美國地區法官湯馬斯-賓菲爾德-傑克遜(Thomas Penfield Jackson )簽發禁止令,要求微軟公司不得勒令計算機生產商安裝Windows 95作業系統必須同時安裝其Internet Explorer 4.0瀏覽器軟體,迫使微軟公司暫時停止捆綁銷售計劃。
1998年五月,美國司法部和二十個州的總檢察官起訴微軟公司,聲稱微軟公司非法地阻止其它軟體廠商與其進行正當競爭以保護其軟體的壟斷地位,後來有一個州退出了這項指控。
六月二十三日,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委員會取消了傑克遜法官對Windows 95作業系統軟體的限制令,稱微軟公司有足夠的理由將瀏覽器軟體與作業系統軟體捆綁銷售。
八月二十七日,聯邦政府律師開始對比爾-蓋茨進行長達三十個小時的質詢,後來這次質詢的部分錄像資料作為證據呈上了法庭。另一方面,美國線上公司開始秘密協商收購網景公司事宜。
十月十九日,微軟反壟斷案正式立案,並開始進行法庭調查,調查最初預計進行六個星期。
十一月二十四日,美國線上公司證實它將出資一百億美元收購網景公司,並作為網景公司的代表參與起訴微軟公司。
1999年一月十三日,美國聯邦政府在找到十二個證人之後開始介入此案。
二月十六日,微軟公司也找到了十二個證人,準備與政府周旋到底。
九月二十一日,雙方經過多次法庭辯論後,開始進行最後的立場說明。
十一月五日,傑克遜法官稱,根據蒐集到的證據,微軟公司的確存在壟斷行為。他稱,微軟公司的作法阻礙了革新,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十一月九日,紐約的一家小廣告公司起訴微軟公司。這是傑克遜法官作出初步裁決後微軟公司遇到的第一起訴訟案。
十一月十九日,傑克遜法官指定理查德-波斯納(Richard Posner)上訴法官作為微軟反壟斷案的調停人,負責協調微軟公司與政府之間的庭外和解工作。波斯納是芝加哥市美國第七上訴法院的首席法官。
十一月三十日,美國司法部法官、各州律師和微軟公司的代表在芝加哥與波斯納法官見面。 2000年一月十日,Caldera系統軟體公司與微軟公司達成和解協議,撤回對微軟公司的訴訟,微軟公司向其支付了數量不詳的賠償金。
一月十三日,比爾-蓋茨宣佈辭去微軟公司Quattroporte兼執行長的職務,並任命史蒂夫-巴爾默(Steve Bal lmer)作為他的繼承人。
二月二十二日,傑克遜法官聽取了雙方最後的立場闡述,並駁回了微軟公司的辯論。
三月二十四日,微軟公司給美國政府傳真了一份詳細的解決方案。
三月二十六日,政府方面拒絕了這項解決方案。 四月一日,微軟公司與聯邦政府的談判宣告破裂。波斯納法官宣佈調解失敗,他將結束整個調解工作。
四月三日,傑克遜法官宣佈,微軟公司違反了《謝爾曼反壟斷法》,用阻礙競爭的手段維持該公司的壟斷地位,並企圖壟斷瀏覽器軟體市場。這位法官還判定微軟公司還違反了另一項法律規定,將其瀏覽器軟體捆綁在其作業系統軟體中一起銷售。微軟公司的這些行為構成了起訴的條件。 微軟公司表示,它將會進行上訴。該公司主席比爾-蓋茨稱,公司將會盡力尋求這起案件的解決辦法,但不會繼續強調該公司的作法是在鼓勵競爭,而不是阻止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