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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eyuu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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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海石
無論是企業倒閉還是破產,對於企業主而言,都是經營失敗的一種體現,但兩者在含義和後果上還是存在一些區別的。倒閉是指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存續狀態,它意味著這個企業不再在市場繼續經營了,但此前由於企業經營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繼續有效,未經清算的市場主體所形成的債權債務,企業股東有可能承擔連帶清償和帶讓責任和權利。而破產很多的是個法律概念,它是指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存在狀態已資不抵債,但它可以因股東或債權人所請,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對企業資產經清算,對此前的責權利進行重新區分後繼續經營,若非股東在企業股份出資存在瑕疵,股東個人不再對企業的債權債務負責,經過法院破產程式而重新組建的新市場主體在企業議事決策上原企業股東已喪失了話語權。一般而言,透過法院去啟動企業破產程式是件異常艱難的事情,企業的破產程式性成本也會很高,所以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倒閉和破產對於債權人其實是一回事,那就是其債權落實將變得異常艱難和遙遙無期。
企業倒閉和破產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在:
1、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透過一定法律程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受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倒閉,是指企業或商店因虧本而停業,但債務不能隨之了結。
2、破產後可繼續經營;倒閉後測無法繼續經營活動;
3、破產後可以申請破產保護,對企業主個人財產傷害小;倒閉則會使債務關係延續,波及企業主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