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約詳細介紹: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簡稱北約組織或北約或音譯為那圖,是美利堅合眾國與西歐、北美主要發達國家為實現防衛協作而建立的一個國際軍事集團組織。
北約擁有大量核武器和常規部隊,是西方的重要軍事力量。這是二戰後西方陣營軍事上實現戰略同盟的標誌,是馬歇爾計劃在軍事領域的延伸和發展,使美國得以控制以德國和法國為首的歐盟的防務體系,是美國世界超級大國領導地位的標誌。
成立日於1949年8月25日,總部在比利時-布魯塞爾,有29個成員國主要成員國有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秘書長是延斯·斯托爾滕貝格。
2、華約的詳細介紹
華沙條約組織(又稱華沙公約組織、簡稱華約組織或華約)是為對抗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而成立的政治軍事同盟。成員國包括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
1991年7月1日,華沙條約組織正式解散。
擴充套件資料
北約協定成立過程
1949年北約在美國華盛頓簽署協定成立。
1949年4月4日,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盧森堡、荷蘭、英國、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和義大利在華盛頓簽署了北大西洋公約,決定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同年8月24日各國完成批准手續,該組織正式成立。
希臘、土耳其於1952年2月18日、聯邦德國於1955年5月6日、西班牙於1982年正式加入該組織。
華約主要職能
《華沙條約》規定華沙條約組織的宗旨為:“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進攻,每一締約國應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的權利,個別地或透過同其他締約國的協議,以一切它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這種進攻的某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
冷戰產物,北約是以美國和部分歐盟國家(中國稱西方國家),華約是當時蘇聯和東歐國家。兩組織長期處於對峙狀態。
1、北約詳細介紹: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簡稱北約組織或北約或音譯為那圖,是美利堅合眾國與西歐、北美主要發達國家為實現防衛協作而建立的一個國際軍事集團組織。
北約擁有大量核武器和常規部隊,是西方的重要軍事力量。這是二戰後西方陣營軍事上實現戰略同盟的標誌,是馬歇爾計劃在軍事領域的延伸和發展,使美國得以控制以德國和法國為首的歐盟的防務體系,是美國世界超級大國領導地位的標誌。
成立日於1949年8月25日,總部在比利時-布魯塞爾,有29個成員國主要成員國有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秘書長是延斯·斯托爾滕貝格。
2、華約的詳細介紹
華沙條約組織(又稱華沙公約組織、簡稱華約組織或華約)是為對抗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而成立的政治軍事同盟。成員國包括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
1991年7月1日,華沙條約組織正式解散。
擴充套件資料
北約協定成立過程
1949年北約在美國華盛頓簽署協定成立。
1949年4月4日,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盧森堡、荷蘭、英國、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和義大利在華盛頓簽署了北大西洋公約,決定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同年8月24日各國完成批准手續,該組織正式成立。
希臘、土耳其於1952年2月18日、聯邦德國於1955年5月6日、西班牙於1982年正式加入該組織。
華約主要職能
《華沙條約》規定華沙條約組織的宗旨為:“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進攻,每一締約國應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的權利,個別地或透過同其他締約國的協議,以一切它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這種進攻的某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