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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嫋嫋情感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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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潤先生談裝修
我把我的經驗分享給你,就我個人認為,儘量買現房,或是準現房,相對比期房要有好,看看我的經驗是否能幫到你。
一、首先要先看有無預售證,預售證是否過期等,這也是最基礎的,上網查開發商資質,查所購的住房是否已被抵押、查封,也可以直接讓售樓部拿出沒有抵押或是查封等相關的檔案。
二、購房者在籤認購書時,要看清認購書的內容,有無無理要求,說具體點就是,如果購房者不想買了,能不能退回來,要多久能退回來,一般都是這種情況居多,所以看清楚。認可了合同內容,再簽署認購書,以免後期麻煩。一定要看清楚內容是否對雙方都是平等的。
交房款必須支付到監控賬戶。購房者應將房款支付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指定的銀行監控賬戶上,不要直接交給開發商或者其他人。房款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體如何分期,雙方可以約定。
三、網籤合同和商品房買賣合同
在籤購網籤合同時要看好內容,仔細琢磨合同的條款細節,有什麼不適合的可以提出疑問。
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注意的幾點:
1、商品房情況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購房者應留心其中填空處所填的條款,看清楚再填。
2、房屋面積
房屋的合同價款一般按實際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計算,合同中應列明面積出現變化時,樓價的變更及退房的條件。
3、交房日期
因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為逃避自己的責任,常常在交房上大做文章。一是隻註明竣工日期,沒有交付使用日期;二是交房日期極其含糊;三是既沒有竣工日期,也沒有交房日期。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年×月×日”,同時,還要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需承擔的責任。
4、關於裝飾、裝置標準、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的承諾
現在有不少糾紛都是由於沒有兌現承諾而引發的。雙方應在合同中用明確的條款來加以規範交樓的標準,以減少糾紛的發生。
一、注意稽核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抵押
購房者購買前可向當地土資源管理機構查核該開發土地使用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因為現實中,很多開發商為了融資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貸款進行專案開發。售房時如果開發商隱瞞此抵押情況,這將對購房人構成法律障礙,影響購房人的順利購房。
二、仔細稽核開發商應當辦理的法定手續和相關證件
1、開發許可手續是否完善直接影響所購房屋產權是否有保障,所以至關重要。
商品房開發的法定手續(許可程式)包括:立項批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權證書、施工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等。對於開發手續,應特別注意各許可證件中的開發主體名稱、開發土地用途、開發土地範圍等必須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權的年限也應特別關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讓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年限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而劃撥土地是不能用於商品房開發的。
2、注意檢視賣方的“一照”、“兩書”、“五證”
1)“一照”: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兩書”:即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3)“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證、內(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權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尤其要注意有些開發商的預售許可證冒名頂替。
三、要先諮詢清楚交易房屋的稅費、貸款的審批程式
大多購房者購房需要貸款。因此,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最好能夠熟悉申請銀行貸款的政策,從而使貸款的申請能夠順利被批准。
1、一般來說,向銀行提供收入證明、稅單、其他擁有的不動產證明,或者是擔任法人代表的公司營業執照及財務報表等材料,可以幫助買方貸到希望的數額。
2、如果透過中介公司辦理貸款,同樣需要把好貸款關,不能輕信中介公司的貸款承諾。
四、注意訂立新房買賣書面協議時部分條款是可以修改或補充約定的
1、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體現,一旦確定合同就成為雙方共同遵守的準則,發生糾紛時,便成為雙方解決爭議的依據。
2、現實交易中,開發商往往以格式合同為房管部門擬定,不能修改為理由將其單方意願反映在合同中,強加給購房者接受。要明確一點,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對於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身是可以進行修改或補充約定的。
五、約定違約責任條款須詳細、具體
1、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都會約定開發商逾期交房,逾期辦理或不能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但是往往開發商雖然約定了違約責任,一般違約金額都不多,因此,購房者一定要注意這些細節。
2、同時,還應該約定:
1)規劃、設計的變更致使購房者解除購房合同,開發商不僅僅要承擔購房款的銀行利息,還應承擔一定金額的違約金。
2)由於開發商原因不能辦理產權證,購房者要求退房退款時,開發商還應該賠償退房時房價與簽訂合同時房價的差額損失。
3)加重開發商違約責任,使其違約承擔的損失超過其不當獲利,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開發商惡意違約。
六、新房買賣書面協議附件須重視
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主文條款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購房屋平面面積圖、公攤面積表、質量保證書、裝飾裝置標準、住宅使用說明書等,對於補充協議的條款也常常列為合同附件。
可見,這些附件內容都是極其重要的。購房者不但要認真謹慎對待合同主文,對合同的附件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
七、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宣傳資料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一般為要約邀請,不視為合同的條款,但是開發商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