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第一娛記
-
2 # 影劇伴生
首先要看什麼性質的官司吧
娛樂圈是一個魚龍混雜的圈子,難清難濁!好人格的明星無論輸贏關注度自然都很高,連莫須有的炒作小三都可以上熱搜、被關注,何況法律案件呢!不知有多少明星案件是蓄意炒作熱搜關注為目的的。
-
3 # 爆逗影視
打贏名譽官司的“名人明星”能不能挽回“名譽”?
如今有個特別有趣的現象,一些公眾人物,用打官司來挽回自己的“名譽”。
一、“名人明星”因“名譽”打官司事件頻發。
請求判令此報社立即停止侵害田震的名譽權,並在相關媒體上向田震賠禮道歉、恢復田震的名譽並消除影響;請求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00萬元;請求向田震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
2、2001年9月7日上午,歌星臧天朔狀告網蛙公司侵犯其肖像權、名譽權案,在朝陽法院雙橋法庭再次開庭。
3、2001年3月王志文到上海與《安徽商報》展開法庭對峙,為自己的名譽權受損爭取1元錢的賠償。
4、範丞丞是否是范冰冰的私生子事件,打官司維護名譽。
5、李小璐被傳出軌,打官司維護名譽。
6、..........(此處省略一大堆例子)
二、打贏名譽官司的“名人明星”能不能挽回“名譽”?
即使官司打贏,“名人明星”就可以完全挽回損失的名譽嗎?我覺得不可能完全挽回。
有道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負面訊息傳播的速度永遠比正面訊息快,就算最後答應了官司,誰能保證每個觀看負面訊息的人也看到了正面訊息呢?再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有的人官司打贏了,名聲卻更不如前了。劉德華,是沒誰有名,這麼多年為何沒有負面新聞,諸位自己考量,打鐵還需自身硬。
-
4 # 文刀劉
大家好,我是娛樂領域創作者小步顛GO!很榮幸受邀回答這個問題。說實話,老小算半個法盲。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老小還是心中有數的。好了,就問題本身而言,老小認為即使名人明星打贏了官司,其實名譽還是或多或少會受到影響,法律只能為事件發生的真相正名,但無法做到阻止老百姓人云亦云,所以說現實意義中的挽回“名譽”是不太容易做到的。就拿前段時間李小璐剛剛勝訴的名譽侵權案例來說,事件對其本人造成的影響程度,我想大家是有所體會的。
也就是說,但凡是法院受理了材料,終究會給當事人一個答案,但當事人所受的內傷,只能自己慢慢撫平。其實,現在社會之所以有如此多的名人侵權案件,究其根本還是在於一些心機不正之人借已出名之人來博取關注度,進而實現自身商業價值的放大。從被告角度而言,不會去考慮給原告生活帶來的種種影響,其只在乎藉助或攀附名人廣告效應能否達到自己的預期目標。所以說利慾薰心是很可怕的,人活著要有原則!
-
5 # 一隻e魚
輿論的力量很可怕,而且更怕的就是明星這種打名譽官司的事情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事情,那輿情就更氾濫了。就算是真的是子虛烏有的事情但如果說的人多了,那真的說著說著也就成了真的了。而一旦某人給扣上了什麼樣的負面形象,那麼基本上就是很難翻身了。據個例子就宋朝的陳世美、秦檜等人,你說如今也有考證他們都是給藝術加工過的給其“平反”,但老百姓就是不認呀!從這點也可以得出名人明星就算打贏名譽官司也很難挽回名譽,畢竟你的負面形象已經深入人心了。
-
6 # 隼dhh
我理解一下題目,是在說明星本身沒錯,被誣陷摸黑,但最後澄清了,打贏了官司?我就按照這個情況來回答。
目前來說不可能的,而且越是大牌明星,賺錢越多越不可能。為什麼呢?
人們普遍有一個仇富心理,他們看不到別人的付出,只看到別人掙錢,他們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辛苦的,別人即使有辛苦,跟他們自己相比都不算什麼。
帶著這種心態,很多人特別希望明星們出事,他們兩頭堵,出了事大肆渲染,澄清之後就批洗白。之前“王俊凱機場圍堵發飆”,“易烊千璽生日會買票”,都是子虛烏有的事情,粉絲出來澄清,釋出了完整影片和入場券抽獎的截圖,證據確鑿,但一些人即使看了,也打心底裡不願意相信,他們只希望明星出事。包括最近的《上海堡壘》片酬一事,有些人完全是僅僅相信自己的猜測,在一丁點證據都沒有的情況下大肆宣揚。
-
7 # 雷薛
不追網紅不追星,
只敬人民子弟兵!
為守護一方平安
每一次,他們都衝鋒在前,毫不遲疑
他們英勇無畏 是和平年代離犧牲最近的一個兵種 。
為人民群眾赴湯蹈火、浴血奮戰士 英雄 犧牲在救援一線 永不倒下的英雄、最可愛的人!
都是一個永不磨滅的番號!
但是,光鮮亮麗的明星一年的收入就夠他們掙幾輩子,這個待遇很不公平。
哪有什麼歲月靜好,不過是這些英雄為你負重前行!
回覆列表
這個題目其實很有意思,這是娛樂圈一個獨有的社會現象,即使明星打贏了官司,但是卻並沒有挽回名譽!
這樣的例子很多。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范冰冰的名譽官司,前幾年很多人說範丞丞是范冰冰的私生子,有鼻有眼,連媒體都報道了。後來官司也打贏了,媒體也賠償道歉了,但是效果呢,現在還是有很多私下嘀咕範丞丞是范冰冰的私生子。更有甚者,前幾天范冰冰堂妹範朵朵也“出道了”,又有人開始議論:範朵朵是不是范冰冰女兒。
由此可見,明星打贏了官司,也不一定能挽回名譽,反而越描越黑!
李小璐同樣狀告媒體,說她並沒有“做頭髮”,所謂“夜宿門”純屬於捏造汙衊5,而且打贏了,可是結果呢,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李小璐出軌!官司贏了,名聲更差了!
還有許晴,也有媒體曾經寫過一篇《許晴包養傳聞調查舊愛新歡全紀錄》的新聞,官司也贏了,最後報紙公開發文賠禮,並向許晴父親道歉。但是許晴和他日本貪汙犯男友的事越傳越廣,變得人人知曉,反而起了負面推廣作用!
明星打名譽官司,往往得不償失,贏了官司,輸了名聲。究其原因,還是明星自身不過硬,留下很多“空子”,愛八卦的人自然趨之若鶩了!誰叫你是明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