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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28021938244

    不說文章,單看他寫的內容,人物取捨就會讓人對茨威格這個人心生莫名的好感。

    我起初以為這本書一定是那些絢爛的,出名的,名垂千古的,被人膜拜了一代又一代的偉人聽得快要濫掉的名人。

    群星閃耀時,我以為一定是那些功名顯赫的人的記錄。

    然而不盡然正確,那些群星閃耀時雖然在那一刻使得天空澄澈,玉宇清澄,然而也可能只是這一刻,可能是一個微小的,並不那麼起眼的星辰在那一刻閃過光,改變了很多東西,然後可能消失不見。

    記傳的不全是那些被尊為神般的人,還有一些更接近於小人物心態而又因為種種原因留下了一些輝煌或者不凡的人。

    比如巴爾沃亞,比如魯熱。或者失敗的斯科特。

    也許別人知道,反正在讀這之前我是絲毫不知道他們的,連巴爾沃亞的名字也是碎碎唸了N+1遍才終於記熟了的。

    他有著冒險家的特質,敢做敢想,不思考太多,對未知和財富有著近乎本能的渴求,哪怕是貪慾,哪怕是對權力的希冀也好,這種赤裸的毫不崇高的初衷反而會在某種程度上促使他有更大的發現,促使他不能不前進,可以穿過熱帶雨林,可以爬上洛基山脈(?是不是……姑且先這樣吧)。

    雖然如果冒險被簡化成對未知世界的掠奪可能會過於膚淺,但後者必須承認是前者一個不能忽視的,佔著很大比重的一部分。

    而且無論是葡萄牙還是西班牙哥倫布麥哲倫的航行都是為了香料黃金的獲得。

    好吧……扯遠了。其實我想說的是,他有一個冒險家的勇敢和不被各種外界條件所限制的天分,他能自己想出奇特的方法穿山越嶺,他渴望被人敬仰發現太平洋用偉大的功績被人類歷史所記載,可是同時他有著這樣那樣的缺點,非常明顯,欠了一屁股賭債,又趕走了不只一個執行長官,看到黃金時露出的貪婪讓土著人絲毫看不到所謂的文明,而且,在戰爭了印第安人後讓狼狗活活撕碎他們,撕成一片一片,咬碎,用來鬥樂……!我看到這裡的時候簡直就無法扼制的顫鬥,何其殘忍……!他一面希望文明記住他,一方面又有原始的……不,是比原始還要殘忍的殘暴粗魯的行徑,讓人絲毫看不到文明的烙印。

    他的優點和缺點都無比鮮明。

    真實的人性不可能是一白如宣紙,也不可能一黑如潑墨。

    在茨威格的書裡,人性和人都鮮明的,立體的,真實的再現。

    說真的,比起那些被歌頌了千年膜拜了萬代的聖人,其實我更願意看一看這樣的故事。讓人顫抖,也是一種觸動。

    就像他筆下的托爾斯泰不再是一個單單的大文學家,而是一個在理想與現實間矛盾,在追求與妻子的固執夾縫間痛苦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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