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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譚談感情

    曾經哪個可以拿生命去愛的人,你們現在過的怎麼樣?

    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事情,你以為明天一定可以再繼續做的,有很多人,你以為一定可以再見面的,於是你以為日子既然這樣一天天過來,當然也應該這樣一天天過去。昨天、今天、明天應該是沒有什麼不同的,但 是,就會有那麼一次,在你一放手,一轉身的那一剎那,有的事情就完全改變了,太陽落下去,而在她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從此和你永別。

    不管曾經怎麼轟轟烈烈都已經是過去式了,你們曾經的位置也已經有人取代了。沒有誰離不開誰,也沒有誰離開了誰活不下去。時間會給每一個人一個交代。

    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好好的珍惜身邊的人,一個人的時候善待自己,兩個人的時候善待對方。初心不忘、不負時光!

    不管曾經怎樣,至少現在我很快樂,有妻有女。有一個溫馨的家。你們呢?

  • 2 # 治癒小紙條

    01

    我有個閨蜜,她男朋友曾經救過她的命,情節很狗血,結局很美感——他倆吵架,我閨蜜氣得甩手就跑,有輛車衝著她開來,她的男朋友奮力把她推開了,所幸,兩人都無大礙。至此,我閨蜜感激涕零,覺得Jack對Rose也不過如此。

    可這個願意為她付出生命的男人,並沒有與她走到最後。他們分開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他那迷信的父母替他們算了次命,算命先生說,如果他們在一起,他就會妻離子散。這是多麼惡毒的詛咒啊!可即便如此,他還是願意冒著家破人亡的危險與她共度餘生。

    因為他的堅持,他與他的父母有過無數次的爭吵,他試圖用科學的方式說服他的父母,他的父母同樣固執、頑固。在婚姻大事上,雖然大家目標一致,但沒有人願意妥協或者哪怕冒一點點危險。

    他是善良的人,當他看到他父親一夜白頭後,他終於意識到,他可能永遠也不能說服他的父親去接納她,最終,他只能放棄深愛的姑娘。

    閨蜜曾經問過他:“你可以冒著生命危險去救我,怎麼現在連反抗的勇氣都沒有了?”

    他回答:“現在已經不再是我們倆的事了,所有的親戚都在勸我,都在努力說服我,我能預見,如果我和你在一起就如同與整個家族斷絕關係,但我不可能為了你拋棄我的整個家族,對不起,我做不到。”

    每一個字都變成了尖針,一針針地戳在閨蜜血淋淋的心上。

    我相信他們都深愛著彼此,可共度餘生不僅僅需要愛情。

    02

    相愛的兩個人可以去談一場轟轟烈烈、刻骨銘心的戀愛,在這場風花雪月的事裡,你們都體會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你們可以為對方獻出所有你珍視的東西——包括尊嚴,包括金錢,甚至生命。可當愛情落入世俗中,門當戶對、柴米油鹽、世俗偏見等這些煩瑣的東西都有可能成為阻礙你們在一起的理由。

    我常常覺得,林徽因是愛過徐志摩的。可她是標準的名門淑女,而她母親姨太太的身份也曾讓她陷入尷尬的境地。她所受的教育和她的處境,都不允許她與一個有婦之夫度過餘生。她理智地從這段錯誤的感情中全身而逃,嫁給了與她門當戶對的梁思成。

    我想起張愛玲在《傾城之戀》中寫過,是城市的淪陷成全了範柳原與白流蘇,但也許就因為要成全她,一個大都市淪陷了。書中有過這樣的一段描述:“他不過是一個自私的男子,她不過是一個自私的女人。在這兵荒馬亂的時代,個人主義者是無處容身的,可是總有地方容得下一對平凡的夫妻。”

    為什麼都市的淪陷會成全範柳原與白流蘇?因為戰爭可怕地讓死亡變得猝不及防,而人往往在死亡邊緣拼運氣的時候,才會做出只遵從內心的選擇。這樣的選擇是不受任何世俗觀念影響的,比起深思熟慮,它才更加真實。

    所以我常常想,若是林徽因曾與徐志摩經歷過生死,在她面臨死亡的那一刻,一定會選擇嫁與徐志摩為妻吧。

    這樣的遺憾絕不僅此一例。87歲高齡的派克曾在一個拍賣會上拄著柺杖,顫巍巍地前去買回那枚陪伴了赫本近40年的胸針——那一年他送給她的蝴蝶胸針。還如何去懷疑他是不是愛她呢?他將傳家之寶贈與她,卻沒有與她廝守終生。當然,派克是十足的正人君子,他不會背叛他的婚姻,更不會讓赫本揹負罵名。可如果他們不幸地被命運拋到了生死災難的邊緣,我相信,派克一定會向赫本表白,也會犧牲自己去挽救赫本。

    03

    人生在世,我們在做每一次選擇的時候都會有所顧忌,每一次選擇都不是退無可退的,於是,我們自然而然地會給自己找好退路。

    我們曾與深愛的人度過了人生的某一段時光,在這段時光裡,我們彼此無比真誠與坦蕩。我們曾牽手看過無數的風景,轉身仍然會覺得你才是最美的風景;我們也曾爭吵地面紅耳赤,一個擁抱、一個親吻並會化解所有的風波;我們都曾想過將終身託付給對方;我們都曾幻想過有彼此參與的未來。

    後來,我們因為某些原因走散了。可我們還是應當心懷感恩地去懷念他,滿心歡喜地去祭奠屬於你們的故事。

    有愛情並不代表可以共度一生,一輩子太長,給承諾的時候誰都沒想過會失信於人,而餘生卻只能與另外一個人共話巴山夜雨。婚姻不一定需要多麼濃烈的感情,婚姻裡的兩個人更應該是合拍的,比如,他們門當戶對,他們有共同的價值觀、消費觀,他們有著共同的目標,他們不需要像當初那樣費盡力氣地去彼此磨合;他們愛得不強烈,卻是平平淡淡、細水長流的。

    不必對愛情心有不甘,畢竟,曾經有個人像愛著生命一樣愛過你,他曾無比努力地構建過屬於你們的未來,這強烈的愛總能在以後的人生裡溫暖到你。

    而與你共度餘生的人,我們更應給予尊重與理解。在遇到他的時候,你已經不再像當初那樣有激情,也沒有過多的耐心去磨平稜角。可緣分讓你們成了彼此最親近的人,即使不能如當初愛另一個人一樣愛他,即使你的內心深處永遠住著一個人,即使你醉酒的時候不停地念叨著別人的名字,你們仍是彼此的左右手,互相攙扶、相互依靠。

    為什麼你願意拿生命去換的人,不能共度餘生?因為命運不捨將你們拋到絕望的邊緣,而不在生死邊緣,我們不會義無反顧地去愛,我們無法不遵從這世間所有的人倫道德。

    佛家說,與你共度今生的都是你上輩子虧欠最深的人,餘生就互相指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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