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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ackSo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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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莫北臨
南北朝時期的奴婢,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那就是“賤”,奴婢階層在中國歷史上由來已久,封建社會的奴婢脫胎於奴隸制社會中的奴隸,不僅封建王朝政府手中握有大量官奴婢人口,社會上層家庭也大量蓄養家奴,到了東漢時期,地方豪強勢力大增,他們往往佔有大量土地和財富,驅使奴婢勞作。魏晉南北朝時代,豪強又依靠高貴的家世門第壟斷了政治權力,形成了世家大族,而魏晉南北朝時期正逢亂世,政權傾軋,社會動盪,大量平民在戰亂中淪為奴婢,他們或是作為官奴婢仰人鼻息,或是在世家大族中苟且求生。這些奴婢大致有以下幾個來源:
平民自賣為奴。連綿不絕的戰爭、層出不窮的災荒、苛重的賦稅搖役,造成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農民大量破殘,被迫賣身為奴。“民皆賣鬻兒女”,這一時期也是南北朝時期平民因戰亂賣身為奴的高潮階段。
掠民為奴。南北朝時期掠賣人口之風盛行。而北朝掠賣人口的現象更為突出,在其統治腹地也經常出現,非但地方豪強掠賣人口,連官府也往往調動軍隊掠奪敵對政權境內的平民或自身統治區域內的少數民族人口。北朝掠民為奴風氣之盛,究其原因,與北朝各個政權存在落後的奴隸制遺留有關。北朝各政權建立者多為遊牧民族貴族集團,儘管在入主中原後逐步封建化,但仍保留了遊牧部落時期的奴隸制傳統,掠奪奴婢正是他們發動戰爭的重要目的之一。
罪人家屬“籍沒”。自賣和掠賣為奴往往會成為私家奴婢,將罪犯家屬沒為奴婢(又稱“籍沒”)則是官奴婢的主要來源之一。官府手工業作坊中的勞動者大部分由這些“籍沒”的官奴婢構成。“籍沒”為奴是奴婢主要來源中唯一合法的來源途徑,儘管封建政府在法律上嚴格限制自賣、掠賣,但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時局動盪、政治黑暗等因素,法律能起到的作用有限,在實際情況中往往禁者自禁,賣者自賣。
奴婢用途幾何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奴婢地位卑賤,在史籍中往往被寫作“生口”,“律同畜產”。為標明奴婢身份及其屬於哪位主人,需要將其“黥面”(即在臉上刺字),奴婢用於贈送、抵押和賣買之類的現象更是數不勝數。這一時期較大的都會和集市幾乎都有奴婢市場。封建政府還常常將所謂“生口”同田產、牛羊、金銀財寶等一同賞賜給功臣。可見在統治者眼裡,奴婢與物品並無差別。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這些從不被作為人看待的奴婢究竟能派上什麼用途?
首先,大量奴婢從事勞動生產,為主人創造財富。鮮卑族拓跋氏建立北魏王朝初期,在統治區域內推行佔田制,世家大族肆意佔有土地,並使用奴婢耕耘田地,許多世家大族更是透過廣蓄奴婢的方式來佔有更多的土地;在北魏改行均田制後,從事耕織的奴婢又必須附屬於主人戶籍之下,奴婢也可接受封建政府分配的土地進行耕作,同時也要承擔上繳租稅的義務。
其次,奴婢可供主人家庭役使、取樂,甚至還用於滿足主人的一些變態樂趣。有許多貴族以虐殺奴婢為樂,《世說新語》中記載:西晉時期權臣石崇家中蓄養大量美貌女奴,每當宴請客人時必令這些女奴勸客人喝酒,如果客人不肯喝酒或是喝不盡杯中酒,則會處死女奴。大將軍王敦常常故意不喝酒,觀看石崇虐殺女奴取樂。對待奴婢的這些行徑盡顯了那個時代人性中的醜惡和陰暗。
而女奴境遇更為悲慘,其中美貌女子淪為性奴並不鮮見。較為有名者如西晉石崇的寵妾綠珠。石崇因政治鬥爭失敗被免官後,正值趙王司馬倫專權,司馬倫的黨羽孫秀暗慕綠珠,還明目張膽地便派人向石崇索取綠珠。石崇聽罷要求,勃然大怒,聲稱綠珠是其摯愛,堅持不給,得罪了孫秀。孫秀因此唆使司馬倫誅殺了石崇全家,綠珠也墜樓而亡,香消玉殞。
是否有奴婢成功“逆襲” 儘管有因受主人寵信而個人境遇較好的奴婢,但大部分的奴婢依然過著朝不保夕、苟且求生的悲慘日子。像電視劇女主角楚喬一樣“逆襲”的奴婢少之又少,羯族奴婢出身的石勒在歷史上較為矚目,他從地位卑賤的奴婢一路“逆襲”成為皇帝,建立了十六國之一的後趙政權。
自東漢開始,蓄奴問題成為影響封建中央政府和地方豪強關係的重要因素。豪強透過蓄奴佔有大量人口,導致封建政府缺乏能繳稅的“編戶齊民”,財政收入的減少使封建政府在蓄奴問題上與地方豪強展開一場長達數百年的博弈。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世家大族日益把持政治,不僅壓榨奴婢,更是阻礙了寒門的向上流動之路,最終世家在科舉制的衝擊下日漸消亡,隋唐時代尚且還有門閥大族佔據一席之地,宋代已再無世家的身影。但世家的消亡不代表奴婢階層的消失,直到晚清民國時代仍有奴婢,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是滋生不平等的奴婢制度的溫床。
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政策原因或是奴婢自身原因,也有奴婢被釋放為自由民,但與龐大的奴婢和依附於世家的農奴階層相比,少量的釋奴事件也顯得微不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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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封建社會,女性的地位是極其低下的,雖然在歷史的程序中也有過短暫的提高,但是
女子的附庸地位為何卻沒有乘此契機而崛起,是一個值得思考問題?
到了魏晉南北朝,戰亂頻仍。多有賣身為奴、被擄掠為奴或者犯罪入奴籍的普通貧民。這些奴婢大多數並不需要主人出錢購買,但是一旦為奴就如同畜生!主要表現一下幾點:
一、主人講排場時的美麗點綴。《世說新語·識鑑篇》有云:東晉謝安“縱心事外,疏略常節,每畜女奴,攜持遊肆也”,使奴喚婢的遊山玩水,打扇的拿食物的捧衣服的帶日用品的……堪比移動房車一樣的效能。
二、主人想娛樂時的娛樂工具。《北史》曾記載,齊清河王高嶽“性華侈,尤悅國色,歌姬舞女,陳鼎擊鐘,諸王皆莫及”。唱歌跳舞,就為了哄主人高興。或者像《楚喬傳》中可怕的三房一樣,以掐死奴婢為娛樂。
三、作為性奴隸供主人洩慾。其實這類女奴遠沒有《楚喬傳》中的那樣風光,也不可能以懷孕來一步登天。因為當時社會流行 “贈妾”,達官貴人互相贈送自己的姬妾表示友好,也不會在意被贈送的姬妾是否懷孕。為保證血統不被混淆,還制定了《從母法》,即孩子的身份是隨母親走的。如果母親是奴婢,那麼生下來的孩子多數都不被家族承認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