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招標工期要求的內容
1、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計劃開、完工日期為承包人在投標函附錄中承諾的工期和計劃開、完工日期,並在合同協議書中載明。
2、關於工期的一般規定
(1)承包人在投標函中承諾的工期和計劃開、完工日期之間發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時,以承包 人承諾的工期為準。實際開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條款第11.1款約定的發包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為準。
(2)如果承包人在投標函附錄中承諾的工期提前於發包人在本工程招標檔案中所要求的工 期,承包人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當制定相應的工期保證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費用應當被認為已經包括在投標總價中。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履約過程中發包人不會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質的技術措施費用、趕工費用或其他任何性質的提前完工獎勵等費用。
(3)承包人在投標函附錄中所承諾的工期應當包括實施並完成本節上述2.1.2項規定的暫估 價專案和上述2.1.3項規定的實際可能發生的暫列金額在內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二、保證工期的承諾如下
1. 按專案管理體制,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推行專案法施工。
2. 全公司範圍內組織技術過硬、素質高的施工作業隊伍,主要工程專案實行二班作業。
3. 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特別是原材料、機械裝置應提前做好計劃,按要求時間進場、保質、保量及時到位。
4. 嚴格採用網路計劃施工,實行三級網路計劃控制,利用微機進行動態管理,透過對網路圖進行時間引數的計算,找出計劃中的關鍵工種和關鍵線路,針對關鍵工種和關鍵線路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金,確保計劃目標的完成。
5. 在計劃安排中落實雨季施工措施,保證施工的均衡性、連續性。
6. 針對場平施工特點,合理安排施工計劃,進行分割槽並行施工,交叉施工,加快施工進度。
7. 在總體施工計劃下,制定各工種月、旬、周計劃。制定合理的.工期目標獎罰制度。專案經理部堅持每週例會制度,施工隊堅持每日工程進度排程統計、報告制度。
8. 施工隊、班組以責任承包與效益掛鉤,充分調動全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9. 加強質量管理,嚴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質量,避免返工。
10. 正確處理工程進度與經濟性的關係,必要時加大人、財、物的投入,確保工期目標的實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際開工日期的確定。一般以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開工通知發出時開工條件尚不具備的,以開工條件具備的時間確定為開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導致實際開工時間推遲的,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時間為開工時間。承包人在開工通知發出前已經實際進場施工的,以實際開工時間為開工時間;既無開工通知也無其他相關證明能證明實際開工日期的,以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為開工日期。
一、工程招標工期要求的內容
1、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計劃開、完工日期為承包人在投標函附錄中承諾的工期和計劃開、完工日期,並在合同協議書中載明。
2、關於工期的一般規定
(1)承包人在投標函中承諾的工期和計劃開、完工日期之間發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時,以承包 人承諾的工期為準。實際開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條款第11.1款約定的發包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為準。
(2)如果承包人在投標函附錄中承諾的工期提前於發包人在本工程招標檔案中所要求的工 期,承包人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當制定相應的工期保證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費用應當被認為已經包括在投標總價中。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履約過程中發包人不會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質的技術措施費用、趕工費用或其他任何性質的提前完工獎勵等費用。
(3)承包人在投標函附錄中所承諾的工期應當包括實施並完成本節上述2.1.2項規定的暫估 價專案和上述2.1.3項規定的實際可能發生的暫列金額在內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二、保證工期的承諾如下
1. 按專案管理體制,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推行專案法施工。
2. 全公司範圍內組織技術過硬、素質高的施工作業隊伍,主要工程專案實行二班作業。
3. 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特別是原材料、機械裝置應提前做好計劃,按要求時間進場、保質、保量及時到位。
4. 嚴格採用網路計劃施工,實行三級網路計劃控制,利用微機進行動態管理,透過對網路圖進行時間引數的計算,找出計劃中的關鍵工種和關鍵線路,針對關鍵工種和關鍵線路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金,確保計劃目標的完成。
5. 在計劃安排中落實雨季施工措施,保證施工的均衡性、連續性。
6. 針對場平施工特點,合理安排施工計劃,進行分割槽並行施工,交叉施工,加快施工進度。
7. 在總體施工計劃下,制定各工種月、旬、周計劃。制定合理的.工期目標獎罰制度。專案經理部堅持每週例會制度,施工隊堅持每日工程進度排程統計、報告制度。
8. 施工隊、班組以責任承包與效益掛鉤,充分調動全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9. 加強質量管理,嚴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質量,避免返工。
10. 正確處理工程進度與經濟性的關係,必要時加大人、財、物的投入,確保工期目標的實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際開工日期的確定。一般以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開工通知發出時開工條件尚不具備的,以開工條件具備的時間確定為開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導致實際開工時間推遲的,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時間為開工時間。承包人在開工通知發出前已經實際進場施工的,以實際開工時間為開工時間;既無開工通知也無其他相關證明能證明實際開工日期的,以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為開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