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中國法律法規上沒有對“版權流氓”進行定義,但是我們大致可以根據其行為特徵,將其定義為:假冒權利人的身份,透過向版權登記機關提供虛假資訊,騙取其頒發的記載不實資訊的版權登記證書,從而將他人享有合法版權的作品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個人或機構。
首先,從社會公眾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意識來看,水平還參差不齊。大型企業對智慧財產權的認知度和保護水平普遍很高,但它們畢竟是少數,而產業中的大部分中小企業或創作個人,對如何有效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版權、商標和專利有什麼區別等問題,大部分人並不清楚。這些中小企業或個人要麼疏於對自有智慧財產權的管理,面臨被侵權又維權難的問題;要麼被“版權流氓”騷擾,遭受惡意維權。
同時,中國的著作權登記制度尚未充分發揮出其在確權方面的作用,使“版權流氓”有可乘之機。從版權的產生來看,版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時產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國家版權局《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也規定了作品自願登記的原則。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作品著作權登記並不重要,可有可無。正因為版權自動產生自動受保護的天然屬性,使得版權的權利歸屬不易確定,從而容易產生交易風險。“版權流氓”也正是利用這種資訊不對稱,假冒著作權人,騙取登記證書,透過惡意維權牟利。
其次,樹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版權意識,對作品進行版權登記,而且要“及時登記”。著作權人要提高版權意識,在創作完成作品後,先不要急於分享,事先防備勝過事後補救,待完成作品版權登記後再傳播分享也不遲。這樣既能從事實上有效證明作品創作完成的時間,又能在傳播時向社會公眾公示告知作品的權利狀態,明確作品的真實權利人身份。這樣才能切實有效地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作品被他人冒名登記。版權登記重在“及時登記”。在作品完成後,立即申請版權登記,讓作品版權登記證書取得時間儘量同實際創作完成的時間相吻合。這樣即使“版權流氓”意圖進行虛假登記,其取得登記證書的時間勢必無法早於真實權利人的版權登記時間,從根本上避免給不法分子留下欺詐空間。總之,只有每個權利人在創作完成作品都積極主動進行登記,都及時進行登記,版權登記發揮的作用才會越來越大。
再有,中國著作權登記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近幾年,國家版權局不斷加強版權登記工作,逐步在全國範圍內統一了作品登記程式、作品登記證書格式內容,也具備了建立全國統一的版權登記資訊庫的基礎,可以說版權登記的環境越來越好。但是中國作品著作權登記多登記主體,無統一公示查詢系統等仍是現實,並使著作權登記的作用大打折扣。隨著《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法的不斷推進,也期望未來國家能從立法層面進一步完善版權登記制度,明確和提高版權登記的法律效力,建立統一的國家版權登記作品資訊庫,給公眾瞭解作品權利真實情況的便利,從而更有效發揮版權登記的積極作用。
雖然中國法律法規上沒有對“版權流氓”進行定義,但是我們大致可以根據其行為特徵,將其定義為:假冒權利人的身份,透過向版權登記機關提供虛假資訊,騙取其頒發的記載不實資訊的版權登記證書,從而將他人享有合法版權的作品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個人或機構。
首先,從社會公眾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意識來看,水平還參差不齊。大型企業對智慧財產權的認知度和保護水平普遍很高,但它們畢竟是少數,而產業中的大部分中小企業或創作個人,對如何有效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版權、商標和專利有什麼區別等問題,大部分人並不清楚。這些中小企業或個人要麼疏於對自有智慧財產權的管理,面臨被侵權又維權難的問題;要麼被“版權流氓”騷擾,遭受惡意維權。
同時,中國的著作權登記制度尚未充分發揮出其在確權方面的作用,使“版權流氓”有可乘之機。從版權的產生來看,版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時產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國家版權局《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也規定了作品自願登記的原則。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作品著作權登記並不重要,可有可無。正因為版權自動產生自動受保護的天然屬性,使得版權的權利歸屬不易確定,從而容易產生交易風險。“版權流氓”也正是利用這種資訊不對稱,假冒著作權人,騙取登記證書,透過惡意維權牟利。
其次,樹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版權意識,對作品進行版權登記,而且要“及時登記”。著作權人要提高版權意識,在創作完成作品後,先不要急於分享,事先防備勝過事後補救,待完成作品版權登記後再傳播分享也不遲。這樣既能從事實上有效證明作品創作完成的時間,又能在傳播時向社會公眾公示告知作品的權利狀態,明確作品的真實權利人身份。這樣才能切實有效地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作品被他人冒名登記。版權登記重在“及時登記”。在作品完成後,立即申請版權登記,讓作品版權登記證書取得時間儘量同實際創作完成的時間相吻合。這樣即使“版權流氓”意圖進行虛假登記,其取得登記證書的時間勢必無法早於真實權利人的版權登記時間,從根本上避免給不法分子留下欺詐空間。總之,只有每個權利人在創作完成作品都積極主動進行登記,都及時進行登記,版權登記發揮的作用才會越來越大。
再有,中國著作權登記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近幾年,國家版權局不斷加強版權登記工作,逐步在全國範圍內統一了作品登記程式、作品登記證書格式內容,也具備了建立全國統一的版權登記資訊庫的基礎,可以說版權登記的環境越來越好。但是中國作品著作權登記多登記主體,無統一公示查詢系統等仍是現實,並使著作權登記的作用大打折扣。隨著《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法的不斷推進,也期望未來國家能從立法層面進一步完善版權登記制度,明確和提高版權登記的法律效力,建立統一的國家版權登記作品資訊庫,給公眾瞭解作品權利真實情況的便利,從而更有效發揮版權登記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