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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泡沫田心看世界

    我女兒託班時候,被一個同班女孩子咬了眼皮,兩條血口,幸好後來沒有留疤。事情很突然,我和他爸爸快速溝通,選擇寬容的做法。並沒有怪責對方家長和老師。對方家長也比較誠懇,放學的時候當面道歉,晚上等她爸爸下班,父母帶著孩子到我家上門道歉。兩個孩子其實一點也沒有影響到,見面還像好朋友一樣有說有笑。現在我女兒9歲了,她是一個很容易溝通,寬容樂觀的孩子,一點不嬌氣,心胸寬廣不容易生氣。有時候我們大人犯錯了,她還會幫大人找理由安慰大人。

    我不瞭解題主家孩子的傷情,嚴重不嚴重,需要就醫麼?如果你家孩子受傷並不嚴重,對方家長也態度很好,我建議是選擇原諒,不追究。人家罪大惡極的重刑犯也有機會改過自新,為什麼我們要為難一個幾歲的小孩呢?

    如果是需要就醫後續觀察了,家長也可以透過老師一起溝通協商費用承擔問題,大家積極面對,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

    但是家長要藉此事做好家庭教育,告訴孩子父母愛他,他受傷了,全家人和老師都心疼,對方小朋友家長也很關心他。每個人都會犯錯,改正就好了。(這麼做是要建立親子之間的信任感,孩子小不會表達,但是心裡有感覺。以後大了才會有問題找父母,而不是隱瞞。)

    也要教育孩子要有自我保護意識,遇到這類事情該怎麼處理。如果孩子不明白可以多用故事告訴他。要注意的是,不要把寬容教育錯誤教育成懦弱怕事。我們現在社會不需要“乖孩子”。

    千萬不要有“我給孩子出口氣”的想法,其實孩子那麼小,他們根本沒有氣,都是無意識犯的錯誤,老早忘記了。如果把事情越搞越大,影響自己生活,也對孩子的成長不好。家長給他的態度會記在心上,變成他日後處理事情的範本。

    其實這件事看似煩心棘手,卻是一件好事,是一堂花錢買不到的人生早教課。好好處理,祝孩子早日康復!

  • 2 # 家住秦淮

    有些事情真的是很難預測到的,意外總是有的,作為孩子的家長,肯定心疼,如果人家不是有意的,態度好的話,我們就大度一點,讓人家出醫療費,治好就可以了。

  • 3 # 最美幼兒緣7

    孩子在幼兒園裡磕磕碰碰都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如果比較嚴重的話,幼兒園和老師是需要承擔一些責任的。

    如果孩子讓別的小朋友推倒磕破了眼角,應該是屬於比較嚴重的情況了,這個時候要承擔的責任,一方面是幼兒園要承擔責任,另一方面是那個小朋友也要承擔責任。

    首先如果我的孩子出現這種情況,我心裡肯定是非常心疼孩子的,並且心裡也是非常焦急的。但是,一定要冷靜下來,不能衝動,不能一下就跑到幼兒園去質問幼兒園,或者是質問那個小朋友的家長,把事情鬧的很大很嚴重,畢竟有可能那個小朋友並不是故意的。

    其次,我會帶領孩子去醫院處理傷口,如果比較輕,那麼我會選擇讓孩子原諒那個小朋友,讓孩子學會寬容,畢竟孩子總是需要成長的,正好這是一個讓他成長的機會,一個讓他學會自我保護的成長機會,那麼孩子以後再遇到這樣的情況的時候,就會做好措施保護好自己。

    第三,如果孩子傷口比較嚴重,我肯定會告知幼兒園和老師,並且選擇相信他們能給我一個滿意的答覆。如果得不到滿意的答覆,或者是另一個小朋友的家長推卸責任的話,那麼我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孩子的權益。

    其實幼兒園和老師也是非常不希望孩子受到傷害的,孩子受到傷害最自責最難過的肯定是幼兒園老師,她會埋怨自己沒有照看好孩子,導致孩子受到了傷害,所以作為家長一定要理解老師,畢竟老師要照看那麼多的孩子。

    所以如果當孩子在幼兒園受到了傷害,並且不嚴重的情況下,家長要理解和包容老師。如果情況比較嚴重的話,相信幼兒園和老師會給家長一個滿意的說法的!

  • 4 # 周老師教育談

    首先要看小朋友的傷情,如果只是點皮外傷,我覺得就沒有必要去認定什麼責任了吧。小孩子,磕磕碰碰在所難免,孩子成長的環境畢竟不是保險箱,有點小意外也不奇怪,只要沒什麼大問題,可以找老師進行反映,引起老師對孩子的關注,避免類似事情的發生。也可以透過老師找到對方家長,告誡他要管好自己的孩子。

    如果小孩子的傷情超出了你的心理承受範圍,達到了要認定責任的程度。那麼也要分清情況,如果是上課時間出的問題,那麼任課老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園方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且老師和園方要負主要的責任。至於推到你孩子的小朋友的監護人當然也要負次要責任。不過建議你不需要直接去找對方家長,而是要求園方去跟對方家長要求賠償。

    如果是下課期間出了這樣的問題,那麼推到你小孩的小朋友和他的監護人要負主要責任,園方要負次要責任。你同樣不不必去找對方家長。你可以要求園方出面跟對方交涉賠償事宜,避免跟家長髮生正面衝突,園方有責任,有義務做好這個協調的工作。

    在處理問題的時候,切記不要意氣用事,不可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不要大吵大鬧。幼兒園是一個單位,如果你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儘可以向上機主管部門反應,甚至可以走法律程式。只是,個人建議,如果小孩子只是擦破皮,沒有造成什麼大的傷害,還是以懲前毖後為主,有針對性地園方管理提出批評建議,由園方進行安全排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杜絕此類事情再度發生!

  • 5 # 隱於野的檸檬魚

    如果不嚴重沒必要追究責任了吧,在幼兒園摔跤或者和小朋友打架之類的很正常。我們自己一家人看一個小孩也難免會有摔跤受傷的時候,何況一個老師要看幾個小朋友。

    我兒子剛入幼兒園的時候被小朋友咬傷了肚子,肚子上留下了一整圈的牙印,我們也沒說老師什麼。後來我兒子也有一次咬傷了別的小朋友,老師跟我們說,我一直很抱歉跟老師道歉,並跟老師說如果家長要追究,我們願意跟家長面對面道歉及出醫藥費,老師回覆我們說不用了,他們會處理。後面老師也沒再提這事,應該是老師跟對方的解釋工作做到位了,再加上對方家長也是比較通情理,沒有追究,所以這事就過去了。

    如果受傷比較嚴重,需要就醫的,如果覺得咽不下這口氣可以讓幼兒園或者對方家長出醫藥費。但是這樣做的話,就傷了和氣了,有可能老師會對小孩帶有情緒。但如果家長選擇寬容點,老師也不會太為難,在以後的日子可能返而會帶著感激的心理,對小孩多一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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