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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報道稱,在特朗普政府繼續打壓華為公司之際,德國、義大利和英國近日發出訊號,它們不會禁用中國的裝置。對此,業內專家表示,英德意法四國與美國不同,華為在通訊方面是強項,而歐盟國家與華為是合作伙伴,而絕不會成為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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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凱恩斯

    德國、義大利和英法這一類國家,內部聲音是多源的,傳導到國內,大多數就是變為一種單向的輿論認識,這並不客觀,實際上,華為應該還在爭取這些國家,歐洲在4G的時候是充分信任華為的,中國通訊兵團4G的時候佔歐洲通訊的4成以上。就憑美國一張嘴,雖然心中有所顧慮,但是總體上是猶豫不決的。

    如果換成其他行業,也許猶豫不決就足以拒絕了,但是對於通訊,這種放棄是有成本的,比如大量的前期試驗,5G相當的複雜,我們簡單的說,就是高密度的網路,智慧的網路。大家都知道5G的頻率要提高,高中物理知識,由於波傳播速度恆定,頻率高,波長短,受到環境阻擋或者受到下雨天的影響更大。這就需要用基站密度來維持訊號強度。大量小基站要儘量貼近使用者。大量小基站組合進網路,又需要大量智慧網的佈局和提前的輔助技術經驗的積累。

    也就是說,如果華為之前參與了,那麼換一家就會拖慢5G商用的進度,而如今大家都在趕時間。

    另一方面,華為任正非說,華為5G做得最好,微波做得也最好,兩樣都做得最好的都是華為。客觀的說,個人印象中華為主要的微波技術集中在6GHZ以下。我們知道微波,毫米波,光通訊頻率漸次加強。實際上5G的第一大場景embb(增強移動寬頻)主要集中在6GHz以下的頻段。而大多數國家的5G場景提升是先滿足embb這個場景,這個場景達到了,基本上名義上的5G商用就達到了,然後再尋求展開其他場景的應用研究。

    所以,實際上華為在早期5G技術上有很好的技術儲備,雖然現階段在毫米波和光通訊上面的技術積累還有些滯後,但如果能夠早期介入,因為轉換裝置商有大量成本存在,那麼未來的銷售也不用愁了。

    實際上,美國選擇這個時間點,也是很關鍵的,如果特朗普再遲發作兩年,華為就完全不用管他了。

  • 2 # 垂垂科研

    面對美國的要求,德國政府、法國政府以及義大利政府(新一任歐盟三巨頭)明確表示不會禁止華為參與本國的5G建設。一方面,這表明歐洲國家開始注重自己的利益、而不再盲目追隨美國:另一方面,這也是因為華為實力過硬,贏得了這些歐洲國家的認可。

    “歐洲華為小鎮”

    這是歐洲國家態度的轉變

    原本美國和歐盟就是一種互利關係,美國給歐洲國家利益,所以這些國家也放棄其他東西、轉而追隨美國。現在美國一毛不拔,歐洲國家自然也就各自飛。

    這是也華為技術實力的體現

    正是因為華為有著優秀的4G和5G技術,所以法國德國義大利才不捨得放棄華為。

    之前,華為憑藉優秀的4G技術打入了西方世界,得到了歐洲人民的認可、佔據了相當一部分的通訊市場。換而言之,華為在歐洲是有底子的,替換華為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而歐洲國家並不想為美國付出這種代價。所以它們不會輕易放棄華為。這也是任正非曾經澆5G冷水、強調要搞好4G的原因。

    並且,華為的5G技術也非常優秀,從5G網路測速的表現,以及5G技術的專利數量來看,華為都是目前世界上最強大的公司。因此,堅持德國至上、法國至上、義大利至上的各國才會拒絕美國的要求,不放棄華為。

    “各公司5G技術水平”

    注:對於歐洲國家而言,替換華為就好比——廢除移動電信,轉用一家新公司,這個新公司要重新招收人員、設立基站、蒐集使用者資料,即便對於一個國家來說、這個代價也是很大的。

  • 3 # 肇俊武

    "相繼表示支援″?

    不是的。應該叫交替式地由強硬變為猶豫進而有那麼一點點鬆動的"訊號″,是所謂的訊號,松而未動、言似已松身實未動,或者叫由口頭一致緊跟美國變為參差不齊附合進而有那麼一點點不同的聲音,再或者,叫全都時而主觀臆斷、時而又摻雜客觀評析,從而總是沒有到確定地禁或用的地步,綜而言之,1禁用4觀望、1果斷4猶豫的格局沒有變。

    "不會禁用″?

    很可能都會禁用。因為禁或進最終取決於、聽命於老大,老大雖然不是歐盟的時任老大,但說了算、話管用,而實際老大已禁,不是說說而已,最終都聽命也就是極可能的結局,這個局早就基本上是個定局,如果以後相繼跟著禁用,是因為與實際老大的認識和觀念一致!4國也如美國一樣,共同認定用不用華為是個科技問題,但更認識到首先/更是個政治問題,華為通訊科技強項問題關乎全球政治格局和自己政治利益問題,還認定關乎經濟以至軍事等等問題,何況,這4國是老牌的帝國,還號稱歐洲4駕馬車,與美國關係近著呢,素來主動靠近,可謂最鐵,而彼此在對外如中國上向來是一夥、一致,一擁而上有史為證,所以,所謂並非鐵板一塊,大概不包括這4國,除非老大鬆口,即使未完全鬆開口。

    "與美國不同″?

    相同。4同,在共同的核心利益上與美國沒有根本不同,前面已說過,這裡重點說,別太在意4國加上美國的媒體、運營商、政府官員、行業協會、知名人士等等怎麼說,說的是有不同、有客觀,但很可能怎麼說也不會被美國政府認同,那本就不是美國政府的表示,美國政府不認同則4國政府會跟著不認同,而且,君不見,4國連自己屢受美國1國打壓時也忍氣吞聲嗎?歐盟的時任老大德國還屢屢用聲色俱厲、有理有據懟美國呢,最後還不是服了?脅從也從,步伐最終還不是相同了?成了名義上的老大,也沒辦法,尷尬、難堪、憤懣、不甘也沒辦法,實力差太多,挑戰不了實際上的老大,更何況,跟從實際老大也一直得到了好多實際的好處,4國都是,跟從並非權宜之計,大體上是1種心甘情願的堅定而長久選擇,使得在實陳老大維繫、率領下的歐盟歷久仍然松而未動。

    "業內專家表示″?

    美國等5國可沒"表示″啊。業內專家的表示最終很可能是一廂情願,因為不過是僅僅就技術而言,以技術對技術,遵循和採用的本是習慣了的1種單一思維方式,單說不宜信,至少不該全都信、立馬信,也的確,只說了"華為在通訊方面是強項″,說的是技術、技術強就不會禁用,而說歐盟國家"絕不會成為競爭對手″是依據"與華為是合作伙伴″,依的是曾經、以前技術合作這個據,然而,眾所周知,曾經、以前的不是華為強項,即便是,也不是通訊強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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