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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2019年6.22貸的農業銀行的貸款,68萬,執行的利率是5.88,放款日是6.27,在2020年3月份的時候做了lpr利率轉換,是填的按年按月按日,所以到2020年6.27重新定價,定價之前是每個月4024.63,定價以後7月份告訴我還4097,8月份還4024.63,我是等額本息,這是不是有問題,為什麼,利率下降了,我每個月的還款沒減少呢?(注意本人在3月份做的轉換,重定價日是6.27,我問的時間是6.27,已經過了重定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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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野馬和尚

    依據樓主的表述,你的第一個重定價日還沒有生效,所以還款額沒有變化。

    根據央行公告【2019】第30號的解答,重定價週期最短為一年

    重定價週期最短為一年(12個月)是什麼意思?也就是說,實施重定價日的存量房貸轉LPR時,必須已還貸至少有12個月及以上,才能計算重定價週期。

    按照樓主提供的資料,2019年6月27日貸款到帳68萬元至2020年6月27日止,才算是已還貸一年或滿12個月

    樓主重定價日選擇6月27日這一天,實際上滿一年(12個月)要到6月28日才生效。因此,第一個重定價日應當是在2021年6月27日才是發生LPR利率變化的日期,此時這個LPR利率會採用2021年6月20日的五年期LPR。

    實際上,許多存量房貸轉LPR,在重定價日選擇時,如果按放款日的“對應日”作為重定價日的客戶,通常會要到2021年放款的“對應日”。這種情況,就不如選擇2021年1月1日為重定價日,早日享受五年期LPR下跌的優惠。

    上述僅為個人解讀,具體以銀行資料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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