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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知先生

    我說過,讀《論語》一定是結合上下文,而不是單獨的理解就可以的。

    我們可以看到,“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這句話出自“八佾第三”章。這一章從頭到尾都在講一個主題:禮。

    這句話之前的句子是:子入太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太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

    之後的句子是: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是不是都是在講禮?

    那麼為什麼在講禮的時候要把射箭這件事情放進來呢?其背後的含義是什麼呢?

    所以說,孔子表面上說射藝,但實際上講的還是禮。

    “八佾第三”這一章的第四句:禮,與其奢也,寧簡。

    這段話與這一句相呼應,還是在說明禮的重點在於“心”有沒有到位,而不是在於外在形式的複雜程度。

    就好像射箭的目標在於有沒有射中靶心,而不在於有沒有穿透靶子。

    所以說,孔子是用射箭做比喻,來講禮的本質!

  • 2 # 博山廬

    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這句其實講的東西很重要。既是禮,又是教學之事,更是志向之事。 這裡的射是從遠古狩獵射獵演化過來的禮射,這是前提。所以射的目的不是獲取獵物,所謂主皮就是獵殺動物取皮之事。這種獵殺是要有力道的。但禮射不是看力道而是看禮,看精準,以此觀志。最起碼周禮是比力氣殺意小很多的志。所以在周禮視野下,射觀志,明其德,不是看誰力氣大,而是看誰的志精,也就是準不準。但後來又被矮化成就看禮節風姿儀範了,就和現在科儀似的,看誰嗓子亮,看誰動作瀟灑,看誰平時吹的神叨叨,所謂有範哈。所以風氣不對,志向不對,自然效力微薄,根本難以達到要求了。不過就是一場儀式的心理作用。

    我們在理解這句話的時候,既不是獵殺之射,也不是純粹演禮之禮射,而是真正能以此觀志的禮射。這三者是有不同要求和特點的。所以講力不同科,就是不比力氣,但想必最低的力氣要有,文弱書生怎麼拉得弓呢?儒道兩家對於身體健康的基本素質都是相當看重的。古之道也,說的是不以力而以氣為尊的年代吧。而力其實是氣的一部分,行動決定了氣,所以這一切倒是順理成章的。但這些都不是重點哈。

    關鍵是這個禮射到底是為什麼能觀志的?結合我們志的定義,其實也好理解。志是什麼?行動的積累的記錄。那麼射的記錄就是射中哪裡。所以所中就是志。志的達成是靠一系列行動的配合。而這些行動的搭配組合乃至精準是身體上的反應,這個反應是不斷練習重複的結果。行動配合是周身之事,其中的精準更是不斷練習才能達到的,所以射觀志就是在一定規範下,不斷精煉後的一系列行動的一種記錄。是不是很符合我們的定義啊?也就是不斷重複某些過程,專心致志後必然會產生的現象結果。

    但這還不算完,這些行動都是搭配著相應的裝置的,弓,箭,衣,服,靶子,場地,乃至音樂等等都是和這些行動一體的成型的,一種制式的弓箭對應相應的訓練辦法才會有好的結果。而這些弓箭和相應的辦法是什麼?就是周禮規定的行動,這些行動,乃至細節的禮你都做到了,做的精熟了,身體各部分都會按照要求自行調整,那麼用這種特製的弓箭,自然射的準他們那個靶子。禮射的環境就是一個周禮具象化的測試場。所以射的準的都是符合周王頒佈的禮調整過身心行動的。行動符合標準,身心都合禮,自然和這個測試系統嚴絲合縫,射的準。而這種禮教出來的人豈非就是周王治理國家的好幫手?為啥?因為這禮其實是從周王對自然的認識演化出來是,是他們志的表現,也是他們能為王的要點。

    古代師官一體,王代表的就是教化的人間頂峰,所以後來都有管皇帝叫聖人之類的吹牛拍馬的說法,但在三代之前,這是真實的。這些先王以身作則,正己以化萬民,這種傳遞的方式,就是忠恕之道,由近及遠,類似從中心擴散,透過他們的臣子完成的,臣子就是他們的學生,學習就是他們的行動思想,那麼學的好的,其志和君王越靠近,那麼能夠承擔的責任越大,那麼采邑就越大。臣子下面還是自己的臣子,這就是諸侯系統啦。

    這種考察平時行動是否合禮的辦法就是以禮射觀其誌異與否來定每年諸侯的采邑的根本原因。其實就是一場平時行動積累的考試。考的好的,責任大,獎勵多。而明其德,以後還會再講,但最起碼德是行動,這點大家想必很清楚了。所以觀志明德,就是周朝禮射的目的。以志精德純而定諸侯采邑分封是很有道理的。而周禮尚文,所以射不主皮 ,不過夏商之射,都是主皮的,但一樣的道理,只不過把力氣也算進去了,或者乾脆以氣統之,以為古道。不過這三代之間的弓箭都不完全一樣的,也是針對不同的志,不同的禮,不同的行動來設定的。觀器知禮,見禮知人,格物入微之學也。夫子入太廟,每事問的道理也就明白了吧。

    那天給幾個組講過之後,他們都表示要學射箭,我就一撇嘴,說我不會,而且現在的早就沒有原來那種功能了,即便日韓的弓箭,我也仔細看過,應該也是唐代改造過的。不是先秦的了。後面的射禮其實都是走過場居多,達不到我上文說的目的了,那恢復出來不過就是皮,虛有其表,那也就不用費力,就像我們其實很喜歡漢服,但無禮無學,穿漢服不過就是給老祖宗丟人而已,還不敢穿在身上。

    恢復射禮需要有人能走到那個地步,而不是從山下腦補,從書本里自己瞎編。禮不復,平時行動上的東西不恢復,射也是沒用的,況乎這套系統遠比大家想象的精微縝密。那就沒有必要現在多費力氣呢,不必要捨近求遠。我們教學都是有類似套路的,這個套路其實就是射不主皮的道理,我們要求論語組做的事情,鍛鍊,鍛鍊中的細節,組合到一起,會出現各種現象,那麼做的最用心,最在意,最精確的,其志最符合我們要求啊。而其餘同學等次以降,大體都會有些變化。這點不光是論語組,論壇上的同學不少私下反饋的各種變化,其實都是必然會出現的。做了就有,堅持了就有,重視就會有,這些是自然的變化,一點不會作假,射不主皮,其實就是一種真實道理演化成行動在平時不斷精煉後必然出現的現象的考察方式。我們所傳之學,就是可以觀志的,其來源源上朔就是先王之學的。所以同源同理,一看射不主皮就明白其中真正的要點所在。

  • 3 # 陳廣逵

    提問的內容出自《論語·八佾》第十六章。其實本章內容不難理解,關鍵要處理好一個“主”字。

    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這段話的意思是:

    孔子說:“射箭不用穿透獸皮,是使勁兒不一樣,這是古時立下的規矩。”

    射,射箭。周代禮儀制度中有專門為演習禮樂而舉行的射箭比賽,稱“射禮”。主,同“注”,注入,穿透。皮,指用獸皮做成的箭耙子。古代,箭耙子叫“侯”,用布做或用皮做。《禮儀·鄉射禮》:“禮射不主皮。”射禮比賽,射箭應當以是否“中的”為目的,而不在於是否用力把皮靶子穿透。這與作戰比武的“軍射”不同,“軍射”不僅要求準確,還要求有力度,有“射甲徹七札(穿透甲革七層)”之說。

    為,是。力,力度,力道。科,類別,程度,就像我們今天劃分科室說“~科”。

    “射不主皮”不少版本解釋為“主要”,我取“同‘注’”,用“注入”“穿透”之義。“主”是“注”的古字,後來出現了“注”字,才把“注入”“穿透”的職能從“主”字中分工出來。

    “射不主皮”為什麼是“古之道”呢? 《禮記·樂記》記錄了孔子與弟子賓牟賈談“樂”時說過的話:“武王克殷”後,“濟河而西,馬散之華山之陽,而弗復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復服;車甲釁(古代用牲畜的血塗器物的縫隙)而藏之府庫,而弗得用;倒載干戈,包之以虎皮;將帥之士,使為諸侯——名之曰‘鞬櫜(jiàntuò,把武器藏閉起來)’。然後,天下知武王之不復用兵也。散軍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騶(chú)虞》,而貫革之射息也;裨冕(pímiǎn,用作動詞,穿官衣戴官帽,)搢笏(jìnhù,古代君臣朝見時均執笏,用以記事備忘,不用時插於腰帶上),而虎賁之士說(tuō,同“脫”)劍也。”(“周武王滅掉商朝”後,“渡過黃河回到陝西,把作戰用的馬散放到華山的南坡,不再騎著它們作戰;把運載輜重用的牛,散放到桃林的原野,不再用它們運載作戰物品;把兵車盔甲經過牲血釁後收藏到國家的倉庫中,不再使用它們;把盾牌戈矛顛倒擺放,用虎皮包裹起來;把將帥派往各地,讓他們擔任諸侯——把這些稱作‘鞬櫜’。這以後,天下的百姓知道周武王不再用兵了。解散軍隊而舉行‘郊射’之禮,東邊吟著《狸首》詩射箭,西邊唱著《騶虞》詩射箭,就這樣穿透皮革的射箭停止了;穿官衣戴官帽腰插笏板,就這樣勇猛的武士解下了佩帶的刀劍。”) “貫革之射息也”——“穿透皮革的射箭停止了”,實際就是“用猛力射箭的事停止了”,這就是“射不主皮”的來歷,它強調的是和平時期把射箭只當成一種帶技巧性的禮儀性活動。

    在禮儀文化上照規矩去做,這大概是孔子的一貫思想。連比試射箭都注意到禮節規矩。其實,“為力不同科”也是一種比喻,就像參加體育比賽要遵守規則一樣,不同的場合,不同的活動,要求也不同,該按規矩辦的事就要按規矩辦,古今同理。

  • 4 # 水煮周易

    一、禮、樂、射、御、書、術,是當時教育的六門課程。

    射,就是學習、練習射箭的技藝。

    學習射箭,在其時至少有兩種用途。一種預備用於軍事,以備戰事。二是用於射禮。

    那麼,這裡的“射”,是哪一種呢?

    二、我們接下來講“皮”。

    皮,就是皮侯,皮矦。侯,矦,張開掛起來的布,人用箭射它,箭就落在下面。皮矦,就是用獸皮做的侯。

    《康熙字典》說:侯,射布也。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鵠。《儀禮•鄉射禮》天子熊侯白質,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注》此所謂獸侯也。

    只有天子和諸侯才用獸皮做侯。那麼,這樣看來,射不主皮,不是類似戰事或射獵的射箭了。而是一種象徵性的形式或禮儀。是一種迎接祥善的儀式。

    三、射不主皮。

    承上,我們就當能理解“射不主皮”的意思了。

    射不主侯,我的理解是,天子丶諸侯

    舉行射禮是不張掛皮侯的,因為每一次射箭用力大小不一樣,箭飛出去的遠近不一樣,張侯顯得不必要。而且如果射不中,天子、諸侯面子上也不好看。

    《禮記·射義》載,“故男子生,桑弧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故必先有志於其所有事,然後敢用谷也。”

    如果上述理解不對,那這個‘’射天地四方‘’怎麼用“侯”,怎麼射呢?

    古之射禮到底是如何進行的呢?

  • 5 # 止0X

    說說我個人的理解。

    原文文意,應該不需要解釋,都懂。單單說一說我所理解的孔子所要表達的思想。

    孔子以射箭的“命中”來比喻事物的主要矛盾,以“力不同科”來比喻無需凡事親力親為。

    孔子的學說是為當時的統治階級服務的,包括其出仕弟子也都是權臣手下。孔子說這番話是想告知統治者,以及作為統治者幫手的自己門下的弟子——凡事抓住主要矛盾,不要指望以自己的力量和智慧來解決所有問題。意即要善於假人之力為己服務。

    一家之言,難免錯訛。勿笑。

  • 6 # 螞蟻神威

    “皮”就是皮侯、皮矦,是舉行射禮時掛起來的箭靶,有皮質的也有布質的。《儀禮》說,天子和諸侯用皮質的,大夫和士用布質的。這裡是泛指。“科”是品類、等級的意思;“力不同科”是說力量不在一個等級,意指人的力量不一樣大。

    “主”在這裡是動詞,是“注重”的意思,但在孔子看來,如果射箭不注重射中那就失去意義了,所以他的意思應該是注重射入或射穿。

    綜上,這句話的意思是:比賽射箭的時候不以射入箭靶為標準(意思是隻看射沒射中),因為人的力量不一樣大,這是自古就有的規矩。

    這個意思就像現代的體育比賽要分重量級一樣,沒必要過度解讀。

  • 7 # 無功用行

    射箭的標準,在於射中了目標沒有,而不是問射箭能否透過牛皮。

    能不能射中目標,看的是每個人的射箭技藝,這是可以訓練成就的。

    箭能不能透過牛皮,看的是每個人膂力強弱,有些人膂力很強壯,有些人膂力很弱,這是天生的,難以改變。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禮樂文化的目標是打磨人的品行,而不是苛求每個人所能獲得的事功成就。人的命運是天生的,道德修養成就不是為了改變命運,而是為了認識命運。

    雖然認識命運之後,也能改變一些命運。但認識命運之後,就會知道:認識命運,難道就不是天生命運的其中一環嘛!改變命運,難道不也是其中一環嘛!變與不變,都是天生命運。不管變與不變,天生命運從未改變過。

  • 8 # 耕讀186

    此處射不當射箭之“射”,而是戰國之前一種集軍事訓練、民間競技、遊戲為一體的社會活動。禮記中的鄉射禮一文中就是鄉射禮儀的記述。鄉射就是以射箭為技能的射箭比賽。射禮有四種,大射、賓射、燕射和鄉射,四射之禮均是有勝負之分的競技或遊戲,其勝負以射中靶的多少為“算”。 但四射酬勝不同,大射為天子的射禮,他是考查諸侯能力的方式,同時也以加封地獎償,負者不得參加“祭”,天子朝會諸侯祭祖及天地是一件很重要的活動,不能參加“祭”,危及自已的政治地位。經常考查不合格者也被奪地。在燕射、賓射和鄉射負者被罰喝酒。所以中的是射禮的關鍵,不僅射中而且還要貫穿靶的,紮在靶子上(主皮)才算是射中。這就是鄉射禮中的“不貫不釋”。主皮為射中這可能出自大射禮中,以皮為靶標,只能是天子和諸侯使用皮質靶標。

    禮記中的鄉射禮很像是賓射之禮,有客有主禮中明顯的有主客之分。禮記鄉射禮中有“禮射不主皮。主皮之射者,勝者又射,不勝者降。”按照現在說法,射箭比賽為三番制,頭番為“試射”不記成績,相當於現代的賽前練習。後兩番才是記勝負的比賽。這樣頭番射箭就是不“主皮”的“禮射”,後兩番就是“主皮之射”的比賽。

    “射不主皮”絕對說不通的事!

  • 9 # 逆襲的子醜

    這句話出自《論語.八佾篇》,原文為,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皮”,用獸皮做成的箭靶子。朱熹的註釋是“皮,革也,布侯而棲革於其中以為的,所謂鵠也”,意思就是把一塊布它掛起來,作為箭靶子後面的背景,叫射侯。當中用獸皮做為靶心,這叫目的,這個目的也叫鵠。“主皮”,就是穿透箭靶子的意思。

    “科”,就是等級的意思。

    本章的譯文是這樣的,孔子說:“射箭,並不在於能不能射穿箭靶子,因為每個人的力量大小不同,這是自古以來射禮的規矩啊!”

    古時君子都要習所謂的“六藝”,也就是禮、樂、射、御、書、數六種技藝。射箭屬於其中一種。透過練習這些技藝可以達到幫助君子修養品德的目的。關於射禮的“古之道”的由來,朱熹引用了《禮記》中的文字,“記曰:‘武王克商,散軍郊射,而貫革之射息’”。就是說過去射箭也是講力度的,也就是“貫革之射”,這是以殺傷敵人為目的的。周武王打敗商紂王后,解散軍隊,並舉行了郊外的射禮,從此不在提倡以殺人為目標的“貫革之射”,射箭更多的開始體現技藝和禮儀了。

    《論語集註》中對於當時的社會現實也進行了評價,註釋到“周衰,禮廢,列國兵爭,復尚貫革,故孔子嘆之”。這是說到孔子所處的時代,周朝已經衰落了,禮崩樂壞,諸侯爭霸,重啟兵鋒。又開始提倡以殺人為目的的“貫革之射”,也就是把原有的射禮丟棄了,所以孔子非常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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