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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剎嫣火

    《復軒王晉書》原文一共1991個字。

    原文如下:

    林先生所譯的小說,若以看“閒書” 的眼光去看他,亦尚在不必攻擊之列。因為他所譯的“哈氏叢書”之類,比到《眉語鶯花雜誌》,總還“差勝一籌”。我們何必苦苦的“鑿他背皮”?若要用文學的眼光去評論他,那就要說句老實話:便是林先生的著作,由“無慮百種”進而為“無慮千種” ,還是半點兒文學的意味也沒有!

    何以呢?

    因為他所譯的書,第一是原稿選擇得不精,往往把外國極沒有價值的著作,也譯了出來。真正的好著作,卻未嘗或者是沒有程度過問。先生所說的 “棄周鼎而寶康瓠”,正是林先生譯書的絕妙評語。

    第二是謬誤太多,把譯本和原本對照,刪的刪,改的改,“精神全失,面目皆非”,這兩句,先生看了,必說“做還做得不錯,可惜太荒謬”。這大約是和林先生對譯的幾位朋友,外國文字不高明,把譯不出的地方,或一時懶得查字典,便含糊了過去。( 其中有一位,自言能口譯狄更士小說者,中國只有他一人,這大約是害了神經病中的“誇大狂”了!) 林先生遇到文筆蹇澀,不能達出原文精奧之處,也信筆刪改,鬧得笑話百出。

    那時先生如已翻然變計,學習了些外國文,重新取來研究研究,“方知餘言之不謬”。

    第三層是林先生之所以能成其為“當代文豪” ,先生之所以崇拜林先生,都因為他“能以唐代小說之神韻,譯外洋小說”。不知這件事,實在是林先生最大的病根。林先生譯書雖多,記者等始終只承認他為“閒書”,而不承認他為有文學者,也便是為了這件事。當知譯書與著書不同,著書以本身為主體,譯書應以原本為主體。所以譯書的文筆,只能把本國文字去湊就外國文,決不能把外國文字的神韻硬改了來湊就本國文。即如中國古代譯學史上最有名的兩部著作,一部是後秦鳩摩羅什大師的《金剛經》,一部是唐玄奘大師的《心經》。

    這兩人,本身生在古代,若要在譯文中用些晉唐文筆,眼前風光,俯抬即是,豈不比林先生仿造二千年以前的古董,容易得許多,然而他們只是實事求是,用極曲折極縝密的筆墨,把原文精義達出,既沒有自己增損原義一字, 也始終沒有把冬烘先生的臭調子打到《經》裡去。所以直到現在,凡是讀這兩部《經》的,心目中總覺這種文章是西域來的文章,決不是“先生不知何許人也”的晉文,也決不是“龍噓氣成雲”的唐文。此種輸入外國文學使用文學界中別闢一個新境界的能力,豈一般“沒世窮年, 不免為陋儒” 的人所能夢見! 然而鳩摩羅什大師,還虛心得很,說譯書象 “嚼飯哺人” , 轉了一轉手,便要失去真義。所以他譯了一世的經,沒有自稱為“文豪”,也沒有自稱為“譯經大家”,更沒有在他所譯的三百多卷《經論》上面,加上一個什麼《鳩譯叢經》的總名目!

    若《吟邊燕語》本來是部英國的戲考,林先生於“詩”“戲”兩項,尚未明,其知識實比“不辨菽麥”高不了許多。而先生競稱之日“所定書名,“斟酌盡善盡美”。先生如此擁戴林先生,北京的一班“捧角家”,洵視先生有愧色矣! “香鉤情眼” ,原書未為記者所見,所以不知道原名是什麼。然就情理上推測起來,這“香鉤情眼”,本來是刁劉氏的伎倆。外國小說雖然也有淫蕩的,恐怕還未必把這等肉麻字樣來做書名。

    果然如此,則刁劉氏在天之靈,免不了輕展秋波,微微笑日: “吾道其西 ! ”況且外國女人並不纏腳,“鉤”於何有。而“鉤”之香與不香,尤非林先生所能知道。難道林先生之於書中人,竟實行了沈佩貞大鬧醒春居時候的故事麼?又先生“有句皆香”四字,似有語病。因為上面說的是書名,並沒有“句”,先生要做文章,還要請在此等處注意一點。

    先生所說“陀思小說”,不知是否指敝志所登“陀思妥夫斯奇之小說”而言?

    如其然也,先生又鬧了笑話了。因為陀思妥夫斯奇,是此人的姓,在俄文只有一個字。並不是他尊性是陀,雅篆是思,也不是複姓陀思,大名妥夫,表字斯奇,照譯名的通例,應該把這“陀思妥夫斯奇”的姓完全寫出,或簡作“陀氏”,也還勉強可以。象先生這種橫路,便是林琴南先生,也未必贊成一一記得從前有一部小說,說有位撫臺,因為要辦古巴國的交涉,命某幕友翻查約章。可笑這位“老夫子” ,腦筋簡單,記不清“古巴”二字,卻照英吉利簡稱日英,法蘭西簡稱日法的辦法, 單記了一個古字。

    翻遍了衙裡所有的通商書,約章書,竟翻不出一個古國來。先生與這位老夫子,可稱無獨有偶 ! 然而這是無關弘旨的,不過因為記者寫到此處,手已寫酸, 樂得“吹毛求疵” ,與先生開開玩笑。然在先生,卻也未始無益,這一回得了這一點知識,將來便不至於再鬧第二次笑話了( 又日本之梅謙次郎,是姓梅, 名謙次郎。 令業師 “梅謙博士” ,想或另是一人。否則此四字之稱謂,亦似稍欠斟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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