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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偏愛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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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段濤醫生
目前中國大多數醫院在臨產以後並不會直接給你打“無痛分娩”,哪怕你痛得要死要活,一般需要宮口開大到3公分以後才會給你打“無痛分娩”。但是,從正式臨產到宮口開大3公分的時間會比較長,平均大約需要6-8個小時,所以即使是後來你打了“無痛分娩”,但是你的整個分娩過程還是經歷了很長時間的疼痛。
事實上,我們完全可以安全地採用“全產程分娩鎮痛”,也就是說只要你臨產了,只要你痛了,就可以打“無痛分娩”,只是不同的產婦在藥物配方上有些區別,而且宮口開全以後的第二產程根本沒有必要去停藥甚至拔管。無論是單純硬膜外還是腰硬聯合鎮痛,用於全程鎮痛都沒有問題。
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表明,人們害怕的產程早期(宮口小於3釐米)的分娩鎮痛可能導致過高的剖宮產率並沒有發生,它是否延長產程至今也沒有明確的結論。而且,研究已經證明第二產程(宮口開大10釐米之後)停用分娩鎮痛是有害的,停用硬膜外鎮痛不但沒有減少產鉗、吸引器助產或剖宮產的風險,反而增加了母親的疼痛和不舒服的感受。
第二產程是產程中最危險的一段,難產和胎兒窘迫隨時可能發生,而那根鎮痛的硬膜外導管,能迅速給藥達到手術麻醉的效果,讓你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即刻手術,解除危機。麻醉醫生都知道,硬膜外導管一段時間不用就不再繼續工作,也無法在短時間知道它是否還工作,原本用來為分娩保駕護航的硬膜外導管最多成為一個無痛分娩的“裝飾品”。所以,一旦打了硬膜外後就不應該停藥。
硬膜外分娩鎮痛的關鍵在於如何“管理”這根細管子:也就是如何給藥、觀察鎮痛效果、及時調整劑量;如何及時發現和處理鎮痛可能帶來的副作用和併發症;如何與產科醫生,護士及時溝通以處理胎兒出現的緊急情況等等。
再看第二點:
打了“無痛分娩”還是繼續痛的問題被稱為“鎮痛不全”,“鎮痛不全率”是指實施了分娩鎮痛後有望達到無痛分娩人群中,最終達不到滿意效果的人數之比,它所反映的是鎮痛質量好壞問題。
針對鎮痛不全的問題,是有解決方案的,透過一些技術和方法的改進,還是能夠達到比較高的完全鎮痛比率的。例如美國北卡州Wake Forest大學醫院提供的資料顯示,最終能讓98.8%的產婦實現無痛分娩。
除了以上的原因以外,不少人是因為一些高危妊娠的“禁忌證”而無法享受到“無痛分娩”。
所謂的“高危”產婦是指有各種內外科合併症,例如心臟病,高血壓,肝腎功能異常,神經系統疾患等等。其實,只要是有順產適應證的,產科醫生認為你自己可以生的,沒有下面提到的禁忌證的,都可以安全的使用椎管內無痛分娩。
符合椎管內分娩鎮痛禁忌證的孕婦數量並不多:
產婦拒絕接受:相信隨著大家對無痛分娩的認識,這個禁忌證很快就會消失;
不能放置硬膜外導管的:比如,做過某些(並不是所有)腰椎手術的產婦;
對產婦可能造成危害的醫療情況:例如有血小板和凝血機制障礙的,和區域性有感染的。
以上是“無痛分娩中國行”的觀點,以下是我的補充。
“無痛分娩”以外的其他選擇
“一樣米養百樣人”,雖然“無痛分娩”有很多的好處,但還是會有人選擇“無痛分娩”以外的其他鎮痛方式,這是理念的不同所造成的。
例如,還是會有人選擇“可行走的硬膜外”,也就是說選擇不同的藥物配方和比較小的藥物劑量,有鎮痛效果你可能還是會感受一定程度的疼痛,但是你可以在家人或者是醫務人員的陪同下四處走動。
還有水中待產和水中分娩,以及其他的非藥物性鎮痛方式。這其實是對臨床目標追求的不同所導致的選擇方式不同。
“無痛分娩”追求的是:全程無痛,產婦滿意,母嬰結局安全。缺點是:需要一直躺在床上。
其他選擇的追求是:你可能還是會痛,但是你可以下床活動。
認知不同,理念不同,就會有不同的行為和不同的選擇。作為醫生,我們應該提供所有的選擇可能,在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尊重、支援和配合患者的選擇,只要你開心就好,滿意就好,安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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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先了解下什麼叫無痛分娩。按國內主流的做法就是在背部腰椎打個針埋一根管子到腰椎的某個間隙,然後透過這根管子按需給與一定的藥物來阻斷神經對痛覺的傳導來達到無痛的目的。其次無痛分娩的風險,第一可能無效,或者效果較差;第二對藥物過敏,或藥量過多造成意外;第三神經損傷、血腫形成等等。無痛分娩與椎管內麻醉下的剖腹產有一些相似之處,同樣在背部操作,同樣在腰椎,但也有很多不同,綜合言之要比剖腹產的風險小。
丈夫方面:丈夫拒絕無痛分娩可能是對無痛技術過多的擔憂,並且到了固執的地步,隨著網際網路的隨時隨刻聯通,可上網查查,也可問問朋友,其實有很多方法解決這種無知的,最最可靠的不要去捨近求遠,身邊的婦產科醫生、麻醉科醫生都可以諮詢,而且他們也很願意跟你講風險,還要簽字呢。
孕婦方面:自己難受自己是最切身的體會,你的耐力還剩多少自己的體會最深,走到遇難這一步,難道都不為自己打算,都不去與自己丈夫交流,不去與公婆、父母交流,也是個對自己不負責人的人。(遇難的原因我還不知道,是羊水栓塞?還是劇烈疼痛誘發心臟停止?還是大出血死亡。)
醫生方面:首先我不清楚什麼原因死亡,醫生不能在沒有指徵的情況下去推銷什麼醫療措施,但是患者出現變症,某些指徵改變了都沒觀察到嗎?能把這個責任一盆髒水全倒在相對沒有專業知識的丈夫身上嗎?是不是某些心懷不軌的人把責任推給丈夫,我也不得而知。
我作為一名醫療工作者,我深知拒絕無痛分娩與孕婦遇難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不做無痛分娩孕婦就遇難了?做了無痛分娩孕婦就活了?我想象不出其中的內在聯絡。所以要說我怎麼看這件事,首先醜話說前頭,產婦的死亡原因我也不知道,這標題出來更多的可能是把責任推給丈夫,某心懷不軌的人在製造些輿論導向來撇清責任關係,實則居心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