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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母指風水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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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涼月如眉半城煙雨
方面解釋如果一心一意想要加罪於人,就不愁找不到罪名。指隨心所欲地陷害人
最早出現在《左傳.僖公十年》載: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信也。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於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衛。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晉侯殺裡克以說。將殺裡克,公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弒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1]
後人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謂欲加害於人,即使無過錯,也可以羅織罪名作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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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首倉
這句話見於《左傳.僖公十年》:" "不有廢也,君(指晉壺惠公)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 "意思是,春秋時,晉國王晉獻公死後,大夫克里先後殺了公子奚齊,公子卓和大夫荀息,從而讓公子夷吾順裡地當上國王,就是晉惠公。晉惠公繼位當王之後,為了證明自己不是與克里同謀竄通篡奪王位的,就想殺了克里滅口。在殺克里之前,晉惠公派人對克里說:"沒有你,我就當不上國君,但你連殺了兩個國君(奚齊曾一度為君)和一個大夫,所以說,當你的國君實在是太危險了,必須殺掉你!"裡克說:"我不殺掉卓和奚齊,你能當上國君嗎?要給人硬加罪名,還怕沒有藉口嗎?我服從就是了。"於是,晉惠公便以殺君之罪為藉口,逼著裡克自殺了。根據這個故事,後人就引伸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句成語,意指隨心所欲的誣陷他人。這句成語是貶義辭,試想,一個人(或一個團隊,一個國家)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情況下,為了個人或團隊乃至國家的所謂利益,靠主觀的"莫須有"誣陷對手,極盡卑劣之能事,想把對手置之死地而後快,何其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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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聆聽書籍
欲加之罪何患無窮 是根據"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演變而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解釋:如果一心一意想要加罪於人,就不愁找不到罪名。指隨心所欲地陷害人。
《左傳.僖公十年》載: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信也。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於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衛。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晉侯殺裡克以說。將殺裡克,公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弒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
後人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謂欲加害於人,即使無過錯,也可以羅織罪名作為理由。
這句話“欲加之罪何患無窮”原本是一種貶義詞,
用法作賓語、分句;指給人強加罪名。
時代的演變,已經慢慢的演變成雙語詞彙!根據使用者原話,而去分解褒義詞和貶義詞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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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華春秋實
其典故是《左傳、僖公十年》載:晉獻公死後,晉國大夫裡克為了扶持晉惠公上位,先後殺死了公子奚奇和公子卓以及大夫荀息,新君晉惠公即位後,為了給人一個說法,說到底還是為了他自已,這就是人們常說的龍無恩主,所以他必須殺了裡克,將殺裡克時晉惠公派使臣對他說:”微子則不及此,雖然殺了二君與一大夫,為君子者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隨伏劍而死。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就是我想治你的罪,我就能想出千萬個理由,後來當權著對弱勢任意殺害,弱者為正清白,或指責強權多用這用話。
統治階級為鞏固自己的權利或者說面子是不管臣民冤不冤的明朝未年,著名愛國將領袁崇煥,最後崇禎皇帝已經知道了袁崇煥是被冤枉的,可他為了所謂的面子和他金口御言不能改,還是把那些莫須有的罪名加在了袁崇煥的身上並處死。
反面理解也好,正面現解也罷,總之這句話是封建社會弊端所造成的後果,隨著封建社會的土崩瓦解,人民進入了更文明更理性的法治社會,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只能是寫歷史故事時才能用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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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昂首高歌散淡人
從反面去解釋,那就是無論怎麼做,做什麼都有無數個理由為自己辯護。即使超出了法律的範圍(法律不外乎人情!法也有不達之意,不合情理之處),也就有了所施為的依據。
[偷情],正面說,己所不與,勿施於人,我不淫人妻,人不淫我婦。一男或女從有愛建立家庭起,就絕不允許任何一方背叛自己,去尋夫妻以外的男女暖昧,這是中國傳統文化與儒家文明長期薰染形成定格的道德理念與民族人格,誰破壞了這種道德,誰就違背了人倫,誰就陷自己於不齒。然而,另一種文化,"天下女人為天下男人之女人",又在不同的人文社會為[偷情]找到合乎情理的依據,至此,任何事物都有多面性,都有其合理的一面,正如馬克思所說"任何事物的存在,就有它的合理性",只是時也事也!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欲治對方於死,以莫須有的罪名,不擇手段,這種行為,如果站在施為的角度去分析,似乎也能站住腳。
公道自在人心,違背誰的利益,誰就會以命相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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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漁樵之人W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句話應該從反面去理解,因為本身就是反問語氣,是說擔心找藉口,能有力地證實加在克里身上的罪名是莫須有的;若從正面理解,說明藉口很多,不用擔心找不到藉口,晉惠公殺克里是理所當然的了,罪名就不一定是莫須有的了,有可能是其他原因了。這個故事見《左傳.僖十年》,晉國大夫克里為了扶持公子夷吾即位,殺死了公子奚齊、公子卓和大夫荀息。公子夷吾(即晉惠公)即位後,要殺克里,便使人告訴克里,你殺了兩個國君,一個大夫,我還能做你的國君嗎?克里回答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意思是說,你想殺我,還擔心找不到藉口嗎?按照常理,克里有功,本不該殺,卻被加了個莫須有的罪名殺害了。其原因到底是什麼?目的是為了證實自己這個國君是體面的,不是和克里是一夥的。
這個故事說明壞人要幹壞事,狼要吃小羊,總會找到藉口。古今中外這樣的事還不少,如漢朝的韓信,宋朝的岳飛、明朝的袁崇煥等,都是被加了個莫須有的罪名殺害的。俗話說,居安思危。在歷史上也有不少人,能醒世,及早隱退,得善終。如越國的范蠡、水泊梁山的燕青,童猛、明朝的劉伯溫等。不過這樣做也不是人們所稱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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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本身就是貶義詞,意思是你本身沒有罪,有權力的人,就是要給你戴上一條罪,說什麼都可以。岳飛就是很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