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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uixuezhao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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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古姿觀察
西班牙和挪威的君主是虛位君主,目前西班牙國王為費利佩六世,挪威國王為哈拉爾五世。
君主可以獨裁,但是獨裁者卻很難成為君主君主制度與共和制度有著本質區別,問題的關鍵就在於人的地位是否平等。君主制意味著這個國家存在人與人之間的地位的不平等,君主以及貴族明顯要高過普通公民一等。共和制則不同,在這個國家人與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總統(執政官)也公民,只不過其需要被法律賦予某些權力來服務公眾,這也就是說權力不等同於地位。君主在大多數情況下是沒有任期限制,而且還世襲,但是總統是有任期限制,而且不應該世襲。
(伊麗莎白二世與法國已故總統希拉剋)
雖然客觀存在那些無任期限制,且家族接班世襲的專制國家,比如阿薩德家族統治的敘利亞。不過共和制終究還是共和制,阿薩德就是再擁有權力,其也無法成為酋長,他只是一個普通公民。君主是需要歷史積澱和宗教加持,才能成就君主的。比如約旦國王阿卜杜拉二世是先知穆罕默德所在的雜湊姆家族直系後裔,是“聖裔”。還比如沙特國王薩勒曼,其是瓦哈比教派的領袖,兩聖地的監護人。
(阿薩德與阿卜杜拉二世)
君主制之間仍然有所區別,問題關鍵在於權力現代君主立憲制國家包括兩種主流的形式,分為議會君主立憲制和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兩者的直接區別關鍵就在於君主是否掌握權力,或者說是掌握權力的程度問題。一般而言議會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君主並不實際掌握權力,其只作為國家的象徵存在,精神上的領袖,行駛一些程式上的、禮節性質的權力,這也就是所謂的“虛位君主”,比如英國女王。國家的實際權力掌握在經過民主程式推舉出來的首相手中。然而在二元君主立憲制國家,君主卻是掌握實際權力的,不同於絕對君主制的關鍵就在於“用法律的形式確定分權”,部分權力授予首相,而自己掌握外交、軍權等,並且有權免去首相職務,解散議會。在一戰以前的歐洲,二元君主制度比較普遍,比如;德國、奧地利、俄羅斯、義大利等。
(伊麗莎白授予約翰遜組閣權)
君主制由絕對君主變為君主立憲,再到議會君主立憲其實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這是伴隨歐洲大規模的公民革命和君主改革逐漸演化而來的。到上個世紀初歐洲的已經沒有一般意義上絕對君主制度了,二戰之後歐洲現存的君主國家絕大多數都是議會君主立憲制,包括北歐的三國挪威、丹麥、瑞典;西歐的英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安道爾、西班牙、摩納哥等國。這其中安道爾是雙君主制,有兩個大公,一個法國總統馬克龍,另外一個是烏格爾教區主教霍安·恩裡克·比韋斯·西西利亞。雖然是大多數都是議會君主立憲,但是以仍然有比較特殊的存在。
(歐洲王室)
目前歐洲比較特殊君主制國家有兩個,一個是列支敦斯登,另外一個就是梵蒂岡。列支敦斯登大公國(也翻譯為親王國)是歐洲的袖珍小國,其是二元君主立憲制國家,這個國家的君主很特殊,其原為奧地利王國的貴族,其雖然有封號,但是卻沒有封地。這個國家是列支敦斯登親王為了能夠在神聖羅馬帝國屬地內擁有一塊土地而用錢購買的,而且不止一塊,列支敦斯登這個地方,是其親王家族最後一塊封地。所以長期以來親王並不住在列支敦斯登這個地方,直到1938年親王才回到封地。目前親王漢斯·亞當二世掌握實際權力,排在世界各國元首的前列。不過雖然如此,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其並不行使權力,具體行政事務有議會選出的五人內閣行使。比較有意思的是,國王權力也是老百姓給的。漢斯·亞當二世在2003年威脅要搬離到奧地利,該國隨即推動公投,民眾為了挽留他,通過了提案,就這樣他就擁有了至高的權力。至於民眾為什麼不讓他走,除了保留文化印記和歷史遺產之外,漢斯·亞當二世還是一位坐擁40億美元資產的富翁。
(漢斯·亞當二世夫婦)
梵蒂岡是絕對君主制,而且還是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其面積只有0.44平方公里,是世界最小的國家(其實也就是個教堂)。關於梵蒂岡的主權問題是在1929年最終解決的,當時的義大利王國玉聖座簽訂瞭解決羅馬問題的《拉特蘭條約》,確立了梵蒂岡城的主權地位,這一條約也為現在的義大利共和國所承認。教宗是方濟各世界天主教的最高領袖,其是透過由教廷樞機(顧問)在西斯廷小教堂選舉產生的,任期為終身。不過教宗一般也僅為象徵,就如同其本身宗教領袖身份一樣。梵蒂岡的行政事務由國務院負責,其負責人為國務樞機卿,現任為伯多祿·帕羅林樞機。
(方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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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芋頭170900173
挪威國王是虛君??挪威國王是國家元首,教會領袖,武裝力量最高統帥。這三個職務對應中國哪三個大家想一下。這樣的實權領導人怎麼會是虛君。當年國王說要不加入歐盟,挪威就不加入歐盟。哈康七世以來,挪威國王經常駁回政府和議會的要求(包括要求他退位),但是國王的意志從來不可違背。因為在挪威人民支援國王,軍隊支援國王,教會支援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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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箭一雕230
沒有我們想象的這麼容易解釋的清楚。就以英國女王舉例,按照我們一般的理解,英國女王只是虛位,可是原則上英國女王或者說英國國王仍然享有一切君主專制時期所能享有的一切權利,他可以罷免首相或事務大臣、可以解散議會。可是由於民主的發展和英國法律的規定,一旦他行使這些專制權力,他也將會承受很嚴重的後果。這些權力就好像大國手裡的核武器,透過這些權利彰顯著英國國王的地位,可是這些權利平時並不能隨意行使。
回覆列表
歐洲從北到南,君主制國家盤點一下,看看哪家國王有實權?
北歐挪威、瑞典、丹麥三國均屬君主立憲制,實權在議會多數派政府手中。
向南有英國、西班牙,與北歐三國一樣。
盧森堡大公國亦然。
再有袖珍國,安道爾、列支敦斯登均不合格。
唯有摩納哥與梵蒂岡符合題主條件,前者阿爾貝二世擁有絕對權力;後者的教皇既是全球天主教的教主,又是國家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