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有種類差距,比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只是對因意外造成的人身傷殘進行賠付,不會對支付的醫療費用進行賠付,已經投過醫療保險的人可以選擇此類保險。否則,應該購買與意外傷害險類似的意外傷害綜合險,此種保險包括對醫療費用的賠付。起點低、保障足是人身意外保險的特點,但是與之對應的是保險責任比較單一,僅限於意外事故導致的死亡或殘疾。現在很多人身意外險均可以附加意外醫療險,如果被保險人希望獲得全面保障,可以選擇這類附加險,保障在意外中產生的醫療費用。在人身意外保險中,一般將不同職業按照相應的風險係數從低到高劃分為6個等級,並按照職業類別對應的等級收取相應的保險費。因此,當職業發生變更後,客戶應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投保時需謹慎一、市民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應要求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被保人出示或遞交保險合同條款,出具該險種的保險條款,並要求保險公司對意外事故的概念、定義及其所有的免責條款等,向投保人進行說明,否則,被告免責之說辭不發生法律效力。二、由於意外險合同條款相對比較簡單,保險利益也簡潔明瞭,保費較為低廉,因此購買流程並不複雜。除了傳統的代理人渠道之外,網路銷售方式也開始逐漸流行。投保時,可以選擇一些短期的、功能單一的意外險,如保障內容簡單、保費低廉、條款清晰的旅遊意外險等,可以透過網路銷售平臺去購買,注意儲存好相關記錄。三、如不幸發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由警察局、醫院等合法機構出具的相關憑證並保留存根,為日後可能發生的訴訟糾紛提供證據,增加勝訴的砝碼。如果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並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藉助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出具詳細說明和證據,為自己謀取正當利益。四、謹防購到“手撕”保單。保監會明令禁止以“撕票”方式經營短期意外險。所謂撕票方式出據的保單,是指保險金額、保險費、保險責任等內容固定印製在撕票式保險憑證上,但無記載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姓名和有效證件號碼,銷售時也未實現電腦聯網出單,保單原始資訊未能實時進入公司核心業務系統的保險單。例如,隨汽車票、火車票、公園門票一起出售的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旅遊景點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等。投保人在支付保費的同時一定要拿到保險公司出具的正規保單,確保保障責任正式生效。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有種類差距,比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只是對因意外造成的人身傷殘進行賠付,不會對支付的醫療費用進行賠付,已經投過醫療保險的人可以選擇此類保險。否則,應該購買與意外傷害險類似的意外傷害綜合險,此種保險包括對醫療費用的賠付。起點低、保障足是人身意外保險的特點,但是與之對應的是保險責任比較單一,僅限於意外事故導致的死亡或殘疾。現在很多人身意外險均可以附加意外醫療險,如果被保險人希望獲得全面保障,可以選擇這類附加險,保障在意外中產生的醫療費用。在人身意外保險中,一般將不同職業按照相應的風險係數從低到高劃分為6個等級,並按照職業類別對應的等級收取相應的保險費。因此,當職業發生變更後,客戶應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投保時需謹慎一、市民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應要求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被保人出示或遞交保險合同條款,出具該險種的保險條款,並要求保險公司對意外事故的概念、定義及其所有的免責條款等,向投保人進行說明,否則,被告免責之說辭不發生法律效力。二、由於意外險合同條款相對比較簡單,保險利益也簡潔明瞭,保費較為低廉,因此購買流程並不複雜。除了傳統的代理人渠道之外,網路銷售方式也開始逐漸流行。投保時,可以選擇一些短期的、功能單一的意外險,如保障內容簡單、保費低廉、條款清晰的旅遊意外險等,可以透過網路銷售平臺去購買,注意儲存好相關記錄。三、如不幸發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由警察局、醫院等合法機構出具的相關憑證並保留存根,為日後可能發生的訴訟糾紛提供證據,增加勝訴的砝碼。如果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並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藉助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出具詳細說明和證據,為自己謀取正當利益。四、謹防購到“手撕”保單。保監會明令禁止以“撕票”方式經營短期意外險。所謂撕票方式出據的保單,是指保險金額、保險費、保險責任等內容固定印製在撕票式保險憑證上,但無記載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姓名和有效證件號碼,銷售時也未實現電腦聯網出單,保單原始資訊未能實時進入公司核心業務系統的保險單。例如,隨汽車票、火車票、公園門票一起出售的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旅遊景點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等。投保人在支付保費的同時一定要拿到保險公司出具的正規保單,確保保障責任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