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少壯高手

    謝謝邀請。1997年8月領證,到現在,一共“違章”四次。為什麼違章還加引號呢?第一次和第二次,那是去了某個城市,跟著導航走,進了一條比較小的路,說小呢,淡淡的有中心線,有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分界線。開了一公里左右,路面出現單向行使標線,呃呀,難怪我的後面沒有車,只有對向來車。第二天,又走差不多另一個路口。立馬收到資訊,扣分罰款,”違章“記錄兩條。不服氣,特意去看看,那塊禁止使入的牌子,法國梧桐的枝條,把它遮得嚴嚴實實,根本看不見。已經走了兩次,沒辦法了,“違章”了兩次。外地人,外地車,去交警隊說情,結果,只要交錢,可以免予扣分,總算不幸之中的大幸。

    我不知道,這“禁止使入”的牌子,躲在法國梧桐蒼勁的枝條和寬大的綠葉裡,為他們賺了多少錢。這就是天時地利吧,就是我這個人不和。

    如果說,這兩次算是我主動違章,跟我有關的話,那麼,第三次“違章”我是被動的吧。過一個紅綠燈路口,我離開停止線有二十多米時,綠燈開始讀秒了,這時,後面一輛救護車,燈光閃爍,我就馬上向左變了半個車道位置——左面左轉車道剛好沒有車輛,讓過了救護車,我也在綠燈還有四五秒時進了路口。我心裡暗喜,我是一個素質很好的駕駛員——懂得及時讓行執行任務的救護車。哪知道,高興不到兩天,“不按導向車道行使”的處罰理由顯示在我的手機裡。

    你們知道處罰,我懂得行政複議。“你可以駛過停止線,在路口讓行。”哦,我讓行的位置不對!那就乖乖的扣分,罰款。我想,我如果在讓行救護車的過程裡,為病人贏得哪怕一秒鐘的時間,受處罰又何況!你們不講理,我還得堅持自己的理吧!

    第四次是超速。限速60的路段,我開了72碼,超速百分之二十以上。這是一次更冤而更欣慰的“違章”。我行使在三車道的右側,左邊兩個車道都有車子,我前面沒有車,這時,一輛消防車,呼嘯著,拉著警報,很快接近我,我分析,向左變道不可能,唯一可能的就是加速前進,超越左側車輛,然後向左變道,讓行消防車。那時,我的新車帶DVVT發動機,比起老式發動機來,加速方面,那真是有痛背之感——推背感非常強烈。我瞬間加速,超過左側車輛,安全地向左變道,讓過了消防車。我很欣慰,我的新車子,加速好;更欣慰的是我讓過了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每一秒鐘,都是生命,每一秒鐘,都是人民的財產!每一秒鐘,是駕駛員的道德。

    第三天,簡訊收到,“超速行使”。剛好,這個路段有攝像頭。

    “你拿出證據來,我們才可以為你更正。”

    回來後,花1000多元在網上拍了包黑子前後雙鏡頭行車記錄儀。裝上後,你要什麼證據,我全有——只要不是我主動的違章。

  • 2 # 你是我唯一的美夢啊

    我是去年才拿的駕照 所以開車時間也不算長 因為本人膽子也有點大 沒拿駕照之前就開車也是平時眼看的多 沒被交警查過 拿駕照之後反而不怎麼開車了 但是每次開車都很規律 畢竟是新手司機 不是老司機 哈哈哈哈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傳統貓哪些較為珍貴,貓排名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