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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世文先生說

    西周的宗法制,其特點就是?依據血緣關係的親疏來進行分封,來維繫國家的統一安定,自周天子以下行成了國中國的模式。這種模式剛開始的確能維繫一段時間的穩定統一,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個諸侯國吞併壯大,有的已經能夠威脅到周天子的政權,諸侯國強大到能與周天子相比時,就會不滿足於現狀,就會出現對君權的挑戰。

  • 2 # 欲雲談史論今

    西周宗法制的核心,就是嫡長子繼承製。宗法制的重點任務,是要維持王國穩定性,確保王國在傳承到後代時不會出現動盪。

    在西周時,王、卿大夫、諸侯、甚至士人通常都有三妻四妾,兒女眾多。正常而言,在懸著繼承人之時,應該是看哪個兒女更有才能,才能放心地把國家交給他來打理。然而,在評判一個人時,“才能”卻是最難以量化的素質之一:商紂王文武雙全,可他卻殘暴而專橫跋扈,最終成為了一位暴君;魯隱公,為人善良,頗具國際視野,也能從諫如流,可他卻被權臣與弟弟陰謀害死;晉太子申生,威望甚重,能領兵打戰,又仁厚孝順,卻被驪姬害得毫無抵抗之力;……。

    為打破這一選擇性難題,周人乾脆將問題簡單化,直接採取了宗法制。宗法制的好處就是簡單易行,保證了權力繼承的穩定性。宗法制下,女兒因為要嫁人,首先就被剝奪了繼承權。兒子們中,也不是所有兒子都擁有平等的繼承權。嫡妻生出來的兒子,享有第一繼承權;如果嫡妻沒生出兒子,其餘兒子則按照長幼順序確定繼承優先權。這種“子以母貴”的繼承方式,其實也有其深刻政治含義:嫡妻的背後,往往都有雄厚的家族背景,可以有效地震懾那些妄想篡權奪位的不法之徒,使得國家政局能長期保持穩定狀態。

    國家繼承權難題解決之後,對於嫡長子之外的兒子,宗法制也規定了去處:“天子有田以處其子孫,諸侯有國以處其子孫,士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天子之位由嫡長子繼承,其餘兒子則被封為諸侯;諸侯之位由嫡長子繼承,其餘兒子分封采邑成為士大夫;士大夫之位也由嫡長子繼承,其餘兒子分封成士;士職位由嫡長子繼承,其他兒子則不再分封土地,成為庶人。王、諸侯、卿大夫、士、庶人,再加上天生就不屬於上層社會的工、商、臣妾、隸、圉,就構成了西周等級森嚴、貴賤分明的社會層級架構。

    有學者評價,宗法制與分封制互為表裡,使得西周比之前中國的任何一個朝代更接近於一個統一國家。宗法制對於維護社會和政權的穩定性,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宗法制的負面效應也越來越大。

    宗法制下,人生就是“拼爹”、“拼媽”的時代:老爸是誰,決定了你所處的社會層級;老媽是誰,決定了你的家庭地位;投胎的早晚,決定了你的繼承權優先順序。在西周,生活就是如此殘酷,競爭是從投胎的那刻就開始了。

    長期踐行宗法制,穩定倒是足夠穩定了,可卻使得社會階層固化得越來越厲害。

    第一代卿大夫們,是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等人精心挑選出來,其能力和忠誠度都經過血與火的考驗,堪稱盡職盡責。但是,誰能保證第二代、第三代不會出現“八旗子弟”?以周公旦為例,其本人是不世出的天才。可在周王室繼承他“周公”職位的後代,卻大多默默無聞。直到春秋初,《左傳》中才出現了一位周公黑肩,卻由於試圖弒君,被周莊王給殺了。這就是所謂的“虎父犬子”!可不管這些後代再怎麼無能,他們的職位和待遇,按照宗法制都不可剝奪。所以,這些卿大夫們的後代,就可安安心心地躺在祖宗的功勞簿上睡大覺。如此一來,其他有才能之人難以上位,周王室的庸才卻越來越多,整個社會也就成為了一潭死水。西周中期以後,周王室走向了下坡路,缺乏競爭性的宗法制長期存在,無疑是其中一個關鍵性因素。

    因此,宗法制也有其兩面性: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宗法制功莫大焉;但由於其缺乏競爭性,長此以往,必將導致社會階層固化,社會活力大大下降,最終會導致社會發展速度大大下降。

  • 3 # 天少—

    周代所制定的宗法制度簡單的說就是嫡長子繼承製,無論天子及諸侯的君統或卿大夫的宗統,均由嫡長子繼承,其他嫡子及庶子則分封他處,自行開宗稱為小宗。周天子為"天下之大宗",各分封的諸侯對於天子而言雖為小宗,但對其本族而言則為大宗,卿大夫也是如此,至於士則均為小宗。大宗百世不移,小宗五世而遷,小宗從大宗,大宗從公室,公室從宗周,所謂"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於是形成以宗周為主的整個宗法社會。因有百世不移的大宗,永保天子諸侯間的血統關係,所以能開創天下一統的基礎。因有五世則遷的小宗,所以貴族也會變為庶人,使文化下移。所謂"誰非王之子孫",正是五世而遷的結果。如此天下的臣庶雖多,卻形成以周天子為家長的一個大家族,這就是天下一家的基本理論與其實踐的方法。同時由於周人實施外婚制,倡導天子與異姓諸侯及諸侯與卿大夫間互相通婚的辦法,使天子、諸侯、卿大夫等,更廣泛的建立了另一種血統上的聯絡。

    順帶提一下週代創立的另一個制度,封建制度的主要作用,在政治上使全國諸侯共同擁戴周王為天下共主,造成政治上的統一。在宗法上,周天子為全國大家族的族長,造成倫理上的統一。同樣各諸侯與卿大夫等在其封地內為政治領袖兼族長的地位。因而卿大夫對諸侯,諸侯對天子,不但政治上服從指揮,在宗法上也應服從領導,所謂"倫理的政治"正是這個意思。進一步說,宗法制度必須藉助於封建制度,方能發揮其積極作用,而封建制度必須依靠於宗法制度,才能奠定其社會基礎,這也是中國封建制度與其他國家封建制度所不同之處。

    宗法制度雖然是一種社會制度,但因為受封的諸侯本身就是一個武裝集團,軍政不分,政治首長就是軍事首長,所以以嫡長繼承為主的宗法系統,也是軍事上的統帥系統。

    因宗法制度的實施,在中國文化上也產生了三種思想,一、"天下一家"的大一統思想,這是大同思想產生的淵源。二、崇上禮治的思想,即在政治上重禮治而不上權力,重教化而輕於典刑。三、重視家庭的思想,因宗法倫理是以家庭為基礎,家庭倫理則是以個人的孝悌觀念為基礎,所以儒家的修齊治平的思想也是在這裡打下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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