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之間的僱傭關係,也是一種交換關係,
這是針對僱傭勞動或僱傭勞動力進行交易。這二個說法都成立,分別成立,互相等價。
那麼,作為交換關係,總是等價交換。
亦即,勞資之間的交換,也總是等價交換。
什麼是等價交換?
等價交換,不是說買主買方東西的自身勞動量,等於賣主賣方物品的本身勞動量。
等價交換,是說社會交換中,買賣的雙方對全社會總勞動做了共同分取、等量分取。
等價交換,是說社會交換中,貨物的身價,貨物所換取的財富,是全社會總勞動的一部分。
等價交換,是說:買主東西所換取所換來的市價市值=賣主物品所分取所換來的市價市值。
也就是說,買主東西所分到所換來的那部分社會勞動=賣主物品所分到所換來的那部分社會勞動。
打比方說,大家先把各自東西,特別是貨物,寄存到市場,形成總財富,再搞交換,分取總財富。
那麼就有:就任意一對買主賣主來看,在分取到的、換取來的總財富份額上,他倆總是相等。
社會交換中,交易都是等價的,買主賣主他倆之間等價,即等價錢、等價值。
上述是說,買主東西的市值=市值=賣主物品的市值,市值可以用價錢量或勞動量來表達。
上述是說,這裡的價錢量、勞動量,分別都是均質的,是尺度、量具。
價錢,是指一些數量的貨幣。這些貨幣,是貨物的身價、價錢、價格。
價值,特指均質的社會勞動。而這,是平均化總勞動的全部或部分,實質是總財富的量。
等價交換中的等價值,這裡的價值,是換取來的均質社會勞動,是分取到的總財富份額。
這裡的價值,是交換價值,不妨理解成:交換來的那些價值,交換到的那一些價值。
這裡的價值,不是貨物自身的勞動,不是個別勞動,不是行業勞動(社會必要勞動)。
等價交換中,是換來的社會勞動量相等,而這和貨物自身的勞動量之間,往往存在差異。
那麼,等價交換作為社會交換的規律,同樣適用於勞資之間,勞資之間也是等價交換。
當然,勞資之間的等價交換,無損於剩餘價值論的成立,無損於資本剝削的客觀存在。
因為,人類貨物的出現過程=(人類勞動的發生過程=勞動著的人員*鐘錶時間),
那麼,資方和勞方的交換,是針對上述等式最右端來進行,最右端點上發生了等價交換A。
那麼,企業和居民的交換,是針對上述等式最左端來進行,最左端點上發生了等價交換B。
通常,A≠B,這是不同的等價,不同的交換,是上述等式分裂後分頭進行的不同等價交換。
勞資之間的僱傭關係,也是一種交換關係,
這是針對僱傭勞動或僱傭勞動力進行交易。這二個說法都成立,分別成立,互相等價。
那麼,作為交換關係,總是等價交換。
亦即,勞資之間的交換,也總是等價交換。
什麼是等價交換?
等價交換,不是說買主買方東西的自身勞動量,等於賣主賣方物品的本身勞動量。
等價交換,是說社會交換中,買賣的雙方對全社會總勞動做了共同分取、等量分取。
等價交換,是說社會交換中,貨物的身價,貨物所換取的財富,是全社會總勞動的一部分。
等價交換,是說:買主東西所換取所換來的市價市值=賣主物品所分取所換來的市價市值。
也就是說,買主東西所分到所換來的那部分社會勞動=賣主物品所分到所換來的那部分社會勞動。
打比方說,大家先把各自東西,特別是貨物,寄存到市場,形成總財富,再搞交換,分取總財富。
那麼就有:就任意一對買主賣主來看,在分取到的、換取來的總財富份額上,他倆總是相等。
社會交換中,交易都是等價的,買主賣主他倆之間等價,即等價錢、等價值。
上述是說,買主東西的市值=市值=賣主物品的市值,市值可以用價錢量或勞動量來表達。
上述是說,這裡的價錢量、勞動量,分別都是均質的,是尺度、量具。
價錢,是指一些數量的貨幣。這些貨幣,是貨物的身價、價錢、價格。
價值,特指均質的社會勞動。而這,是平均化總勞動的全部或部分,實質是總財富的量。
等價交換中的等價值,這裡的價值,是換取來的均質社會勞動,是分取到的總財富份額。
這裡的價值,是交換價值,不妨理解成:交換來的那些價值,交換到的那一些價值。
這裡的價值,不是貨物自身的勞動,不是個別勞動,不是行業勞動(社會必要勞動)。
等價交換中,是換來的社會勞動量相等,而這和貨物自身的勞動量之間,往往存在差異。
那麼,等價交換作為社會交換的規律,同樣適用於勞資之間,勞資之間也是等價交換。
當然,勞資之間的等價交換,無損於剩餘價值論的成立,無損於資本剝削的客觀存在。
因為,人類貨物的出現過程=(人類勞動的發生過程=勞動著的人員*鐘錶時間),
那麼,資方和勞方的交換,是針對上述等式最右端來進行,最右端點上發生了等價交換A。
那麼,企業和居民的交換,是針對上述等式最左端來進行,最左端點上發生了等價交換B。
通常,A≠B,這是不同的等價,不同的交換,是上述等式分裂後分頭進行的不同等價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