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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心自在無礙

    一、食品安全的定義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食品安全也是一門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儲存、銷售等過程中確保食品衛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隱患,防範食物中毒的一個跨學科領域。

    二、食品安全標準的性質 

     食品安全標準具有規制性、對有限風險的容忍性、利益協調性及強制執行性等特點,其中強制執行性是對食品安全標準整體特性的界定,包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在內都具有強制執行性。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標準的上位階概念,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補充食品安全標準的適用。

    三、目前中國食品安全面臨的挑戰和存在的問題

    食品製造過程中使用劣質原料,新增有毒物質的情況仍然難以杜絕;超量使用食品新增劑,濫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學新增劑;農產品、禽類產品的安全狀況也不容樂觀;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質殘留於禽、畜、水產品體內;面臨轉基因食品的潛在威脅,儘管目前還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轉基因食品對人類有害,但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問題已引起人們的密切關注。

    四、外賣食品的食品安全問題

    外賣商家量多且分散,給監管帶來了困難。部分外賣商家一味地追求利潤最大化,想盡辦法降低成本。小作坊、食品攤販等小微食品經營者,租賃小門面或無門面進行餐飲製作,大多都是髒、小、散、亂的代表,達不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十一項食品安全標準。目前在外賣網站上的很多合作商家都沒有經營執照和衛生許可證,進行著非法無照經營。

    有的不良商家為了降低成本,昧著良心使用地溝油,過期變質發黴的材料做餐,最終損害了很多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想來我們都時有耳聞,大批次的殭屍肉用化學藥劑加工調味品後變成“賣相”極 佳的“美味佳餚”。過期肉製品即使在冷凍狀態下,也會有細菌和黴菌繁殖,部分黴菌對人體有致癌性。同時,腐敗肉類會解出甲胺、屍胺等毒性物質,還可能引起急性中毒,嚴重甚至會導致心力衰竭而死亡。而這種在調味品掩蓋下是很難吃出來的,無形中埋下了隱患。

    外賣網站平臺把關不嚴,准入門檻低,根據2014年3月15日執行的《網路交易管理辦法》,從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應在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資訊或電子營業執照。但是,很多外賣網站,僅由網站工作人員對合作商家進行相應稽核,存在“放水”的嫌疑。而受利益的驅動,一些網路訂餐平臺把關不嚴,降低了准入門檻,導致一些證照不全的小餐館“上場”,為食品安全問題埋下了隱患。而有些商家餐飲服務許可證過期、單位名稱與外賣平臺上名字不一樣仍在營業,逃脫了監管部門查管。同時,大多數消費者選擇外賣餐館的“標準”是“網友評價的高低”,而“好不好吃”、“送餐快不快”則是決定消費者是否“二次光顧”的重要因素,幾乎沒有人留意商家是否有許可證或執照。

    由於網路外賣數量龐大、分散分佈等諸多難題,政府部門在人員、時間、精力等方面受限,很難對外賣商家的資質、衛生等逐一檢查、排除。

    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知識、法律等了解較少,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鑑於很難與網路平臺或外賣商家直接交涉,維權成本高,都選擇忍氣吞聲,而不會向政府監管部門舉報,這種行為助長了不法商家的不良風氣,也阻礙了披露不法經營資訊。

    8月28日,西安媒體就一大學生在外賣中吃出蒼蠅進行了報道,該學生投訴後,平臺回覆“最高只可申請一份12元的無門檻紅包。”經查,該商家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已近過期4個月,並且與平臺上店家的名稱不一致。外賣平臺“線上交易”,缺乏有效的維權方式,消費者往往投訴無門。因此,與商家“私了”或忍氣吞聲成為不少消費者的選擇。

    五、針對外賣食品安全的一些對策

    1、顯然加強經營監管,同時進行數字化處理,也就是透過平臺可以直接網路認證營業資質。有了認證平臺如果外賣網站沒有做到稽核商家提供的營業資質的工作,那麼就可以有足夠的追責理由。而且如果發現虛假的營業資質證明可以及時得到反饋,對於這些黑窩點及時進行查處。對於未盡到指責的外賣平臺要處以重罰,違法成本高了自然敢知法犯法的就少了。其實只要拿到合法的經營資質的,相關部門定期檢查反而比較容易的,雖然對於不良商家的違法行為無法完全杜絕,至少可以起到威懾作用。

    2、建立完善的投訴機制,外賣平臺的監督是最主要的手段,嚴格餐館的資格准入。對證照不全,沒有固定經營場所及不具備許可條件的商家,不得透過網路從事食品經營。對於消費者的投訴要及時反饋,一旦平臺自檢發現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行為,將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給商家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由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依法依規對問題商家進行處理。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立即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

    3、消費者應該注意留意商家資質,同時保留證據方便維權,其實食品如果是混入異物是最難維權的,因為無法作為充分的證據,因此發現異常就不要再翻動及時維權才是最好的辦法。反而食物出現異味是比較好維權的,一樣保留好證據,走平臺投訴,如果平臺無法給予滿意處理可以直接向相關部門投訴,而平臺也應該因此受到相應處罰。

    在嚴格的監督機制下,增加不良商家的違法成本反而可以杜絕大部分食品安全問題,讓消費者放心消費。

  • 2 # 晃晃悠悠的時候

    我曾經做過近三十年的食品衛生監管工作,深知監管之難。

    有需求就有市場,突然發展起來的外賣勢不可擋,又給食品安全提出了一個新的問題。不是固定的店面,消費者在育端,一切一切都為造假者提供了掩護和欺騙的條件。要解決這個難題,首先消費者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選擇正規的外袁行業,不要貪便宜,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更重要的是監管部門要加大力度,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規律,嚴挌審查外賣食品資格,督促企業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飲企業簽約,建立定期與不足期的抽查制度,並將許可的外賣企業名單對外公佈,動員全社會力量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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