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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方正義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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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車伕6600
取消物業是不現實的,小區規模越大,物業服務的工作越多,知道小區沒有物業的支撐,是執行不了的。物業服務要支撐:水、電、消防、清潔、垃圾清運、化糞池清理、儲水池清潔、電梯維護、水電裝置維護、建築物維護,車輛管理、人員出入管理等等。至於是否用另一個模式,上述的工作依舊需要一個團隊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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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午夜陽光3226
放心用不著國家取消,再過兩三年,因為管理成本提高,物業自然會主動撤出,再無人向你收取物業費,住在二十八樓的你,就可以過上每天用腿上下樓的日子了,即省錢又鍛鍊身體,垃圾不用下樓,開窗往院裡一扔就行,家裡備足桶裝水,充電燈,派老人白天坐車位上別動地方,別等晚上回來沒地兒停車,省下的物業費,一年換四個丟失的車軲轆也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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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66725737851
擺事實,講法律,讓高層決策者瞭解到基層欺上瞞下,侵佔國家財產,違法瓜分交各專業服務單位的裝置費,取暖費,掠奪業主(收益)設施維修費,人防車位受益權,炒到一般業主收入無法承受的價位,車位空置,車則停在道路邊,擁堵交通,終身供養無所事事利益鏈的關係戶前期物業,並減少保潔等從業人員,增加勞動量,違反勞動法的剋扣工資實際情況,就能取締前期物業,把物業真正推向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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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環先生
當今在物業服務中還是有盡責的物業公司,遺憾就是太少。今後小區物業到底由誰來服務,應該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是聘用物業公司服務還是業主自治管理。
但是小區物業未來應該交給街道(社群)才是正確方向,因為:
第一、小區管理原本就是街道(社群)工作內容之一,由富有經驗的職能部門管理才是正確方向。
第二、對小區業委會和物業服務公司的管理層必須嚴格區分,物業交給建委(或者物業協會)管理,業委會交給街道管理,這才是迴歸於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所規定。同時將業委會有關工作和物業公司有關工作拿進街道(社群)和建委(協會)考核中。促進有關部門盡職盡責做好各自工作。
第三、政府應該支援民間成立專業公司和綜合物業服務公司,專業公司負責物業單項服務,比如保潔、保安、綠化、環保、維修等單項工作,並支援鼓勵這些公司應聘多個小區物業工作。
綜合公司應聘小區全部物業服務工作。
這樣區分對業主選擇物業服務是自治還是聘請服務公司服務提供支援。
第四、由物業公司服務的小區,對物業公司的監督交給業委會按所簽訂的合同執行,街道不在參與監督工作。物業服務中有問題業委會找建委(或者協會)解決,業委會也可找街道主持物業聯席會進行解決。
第五、自治管理的小區,街道可以成立監督機構針對業委會成員以及工作是否違紀違規進行監督,這個監督機構可以由街道指派工作人員牽頭,也可以在小區的黨組織抽人成立。
第六、政府應對如何培訓業委會成員和如何正確管理物業工作進行統一指導和管理。並根據自治管理需要制定相應的有關政策和制度,比如明確業委會收取物業費和對外招聘專業管理人員。還應引入保險業防範重大案件所導致業主巨大經濟損失的風險。用實際行動大力支援全體業主共同決定的事宜。
只有這樣,全國物業工作才會逐漸步入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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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匹夫有責2019
取消物業弊大於利、絕無可能,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才是正道!對於樓盤小區,如果沒有物業管理公司,小區的生活秩序、安全必然一團糟,受損的必然是業主。如果把物業管理推給政府,免費享受,更不可能,不如奢望政府往你賬戶劃幾百個億更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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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JOHOME全球房產
我覺的暫時是不會取消物業的,一旦取消物業,不方便的地方會更多。垃圾清運,安全維保等等。
如果能加強對物業的管理的會更好。因為房產這些年的增加,物業也是在不斷的增加,
但是物業和物業也都有區別,有的小區的物業,好的能專業的維護小區穩定,安全。
組織一些社群活動娛樂,服務小區使用者,有問題可以及時的得到幫助解決。差的物業, 就是交物業費的時候,找一找你,別的什麼都是不管,感覺很清閒,什麼事情都是沒
有。更換物業還比較的困難,有的小區和物業因為一些收費問題打官司。希望對於物業
這一塊多加管理,多多落實做實事,服務業務。也希望業主對於物業也理解。雙方互幫
互助,攜手共進,家園才會更好,更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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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需要的整改整治,而不是像你說的一句話就取消掉!沒有了物業誰來管理?社群嗎?政府嗎?你那是異想天開白日做夢!還想回到30年前的街道老太太戴個紅袖章就能管理小區了嗎!告訴你那樣的模式永遠都不回再來了!現在是市場社會,需求社會,經濟社會。
再說了,物業好於不會,與小區業主的群體成員有很大的關係!!物業服務的好壞也要看所在小區業主的素質如何。有相當一部分的業主很會找物業的茬,故意不交費或少交費遲交費,即使交了費也會把物業當成自傢俬人保姆似的,好像自家啥事都要物業管。其實,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點就是這些人搞壞的,佔盡其他素質較高業主便宜,還挑撥事非。我去年剛買的房,當時小區物業真的不行,售樓部的銷售顧問說到年底要換。現在所在小區換成了深圳市開元國際物業,說真心話,我很滿意,非常滿意。物業成立了微信群,有什麼問題業主可以在群裡反應,基本都會在第一時間得到解決和答覆。但就算這樣,還是有部分業主說三道四,不是物業的事要求物業解決,不解決就放狠話威脅人家明年不交物業費。就像電影《非誠勿擾》中葛優說的一樣,有些窮人有錢了就更加倍變者法的使喚人,這樣的人——真的存在!還有,物業收費目前是嚴格按照當時我們購房籤合同時的標準收費的,但現在也有提出說物業收費貴,這也不應該收,那個收的不合規矩,我就想問問那些個傻B,都TMD成年人,你要不同意這收費標準你還買人家的房幹嘛?真賤。當然,也不排除部分物業的不作為,但我想,那些物業肯定也有難處的,人是互相尊重的,物業不是業主的保姆,物業和業主之間是合作關係,業主出錢,物業做事,啥事按合同辦就行。我尊重物業的每個人,將心比心,物業的人也會把業主當成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