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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0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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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佈施
判斷遺囑是否有效,首先你得弄清楚公正遺囑的主要內容。
公正遺囑的主要內容有這幾個方面: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家庭住址。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寫遺囑的日期及遺囑人的簽名。這裡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後事宜無關的其它內容。
這些人寫的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執行能力所立的遺囑;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思,脅迫,欺滿遺囑人所立的遺囑;遺囑處分了遺囑人無權處分的財產,無權處分財產的部分無效。
無效遺產,繼承人可根據法定繼承來分配遺產或者遺贈扶養協議來繼承。
繼承遺產法律規定很多,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不知這些對你有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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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任律說法
一般情況下有效的遺囑,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立遺囑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指的是正常的成年人,未成年人肯定是不行的,還有就是成人年必須不是像一些精神病人。
2,立遺囑人必須是真實意思表示。這裡面指的是立遺囑人所立遺囑必須是自願的,不能受到威脅和強迫。
3,遺囑的內容要合法。不能違反法律或者侵犯了他人的權利,比如沒有給不能自理的人保留份額是不可以的。
4,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人的合法財產,不能處分他人的財產。
5,遺囑的形式要合法。比如如果是自書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如果是代書遺囑,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沒有利害關係的見證人進行見證等等。
總之,遺囑如果符合以上幾個條件,基本上就是有效的,如果有一個條件不符合,就是無效的,如果遺囑無效,將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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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師陳
自書遺囑,需要立遺囑人本人書寫;,代書遺囑需要有無利相關人作為見證,見證人應當2人以上;口頭遺囑需要在緊急情況下,且有無利害關係的2人以上的見證人;公證遺囑和律師見證遺囑效力比較高。否則遺囑效力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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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紙家書
先說說第二個問題,遺囑無效時如何處理。當遺囑無效時,無法按照遺囑繼承來。這種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按照法定繼承順序,先看看有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全部都沒有,再看第二順序,包括去世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只有在第一順序全沒有的情況下,才涉及第二順序。確定法定繼承人之後,原則上平均分配遺產。無爭議,有繼承權公證,到公證處辦理;有爭議,去法院訴訟。
回到遺囑有效性的判斷上。這個跟遺囑形式有關。
1. 先說說通用判斷標準,有四個: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體判斷上,按照公證處的要求,是需要三甲醫院、精神類專科醫院、司法鑑定機構等三類機構出具評估報告,證明訂立人是思維正常、意識清晰的。沒有此類客觀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容易引起質疑。
(2)財產是不是屬於個人合法財產。例如,有些老人把公租房訂立到遺囑中,公租房本身是不屬於個人的,遺囑就無效了。
(3)是不是個人意願的表達。簡單說不是被別人逼著寫的。這個條件的判斷依據更多透過訂立過程的證據來證明,例如,有見證人作證、全程錄音錄影等。
(4)內容格式。所有內容表述必須清晰、精準、具有唯一性。例如,“把我的房子給兒子”。這就非常模糊,我的房子,是什麼房子?要把房子具體坐落、房產證號寫清楚;給,是什麼意思?給他住、還是把所有權給孩子?應該寫清楚,是由某某某繼承;兒子,是誰?不管幾個兒子,要寫清楚兒子姓名、身份證號碼。
2. 再說說不同形式的有效性判斷標準:
(1)自書遺囑。必須確保遺囑全部由本人自己書寫,不能有任何其他人筆跡,落款簽名、這具體年月日。最好按手印。
(2)代書遺囑。必須兩個無利害關係見證人,一個代書一個見證,是全程的。見證完畢,所有人,包括代書人、見證人、訂立人簽名、年月日。如果訂立人不識字,按手印。
(3)公證遺囑。問公證處吧,一般不用操心,由公證處按照有效性標準制定。
(4)錄音遺囑、口頭遺囑。這兩種不推薦。兩種均需要無利害關係見證人。
主要訂立的遺囑形式,自書、代書、公證,均可。無所謂必須公證的說法。只是目前繼承法規定公證遺囑效力最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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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君眾律師事務所
遺囑無效的情形,
第一,無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
二,受脅迫受欺騙,所立遺囑無效,
三,偽造的遺囑無效,
四,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六,遺囑沒有為胎兒扣下繼承份額,則遺囑對應部分處分的無效,
七,遺囑處分了別人的財產,這遺囑部分無效,
八,危急情況消除後的口頭遺囑無效,
九,遺囑指定財產給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或者給為爭奪繼承遺產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人所處分的,遺囑無效。
回覆列表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實具體體現在如下幾種情況中:1、脅迫遺囑人所立的遺囑;2、欺騙遺囑人所立的遺囑;3、被非遺囑人假造的遺囑;4、被篡改的遺囑;5、遺囑人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所立的遺囑。
(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例如:夫妻任何一方沒有權利處置共同財產。
(五)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即可採用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
違反了上面的選擇,可視為遺囑無效或是部分無效。
第二個問題,如果沒有遺囑,那自然是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