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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淮北日月升

    個人破產話題引熱議,如何規避老賴趁機逃債?

    先從溫州的一個例子談起。

    最近溫州蔡某的破產案引起了熱議。大家普遍對這個案子很好奇。欠了二百多萬,一夜之間幾乎債務清零了,只償還3.2萬即可瞭解,有這麼簡單嗎?

    研究一下案情不難看出,債務人蔡某並非“老賴”,而是溫州某破產企業的股東,持有公司1%股權,對企業214萬餘元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蔡某家庭每月總收入約8000元,還患有花費巨大的慢性病(例如腎病),孩子上大學,家庭長期入不敷出,沒有能力清償鉅額債務。法院徵得債權人同意後,蔡某承諾按1.5%的清償比例即3.2萬元在18個月內完成清償,且該方案履行完畢之日起6年內,若家庭年收入超過12萬元,超過部分的50%將用於清償原有債務。

    鑑於這種情況,用破產程式處理蔡某的債務,基本上是合適的。理由有兩個:

    1、之所以二百多萬以3.2萬了結,而且眾債主一致同意以這樣的比例一次了結,其實是在事實清楚前提下的一種妥協。債務人身背鉅債,並且自身有若干種非常嚴重的慢性病,入不敷出,可以預期他將來有能力全部還清債務的可能不大。與其毫無希望地掛著,倒不如一次性了結賬目。

    2、眾債主之所以同意這樣處理,還有一個重要前置因素,就是債務人的所有財產和收入支出情況已經查清,雙方簽署了權利義務明確的誠信宣告,如果債務人有不誠信行為,轉移財產,逃避法定義務,將會受到嚴厲懲罰。另外,雙方還約定,未來六年債務人年收入達到十二萬,需要拿出一部分來償還債務,並不是簡單地一筆勾銷了事。

    雖然蔡某名下的鉅額債務用這種方式一次性解決,但是不等於今後老賴多債務都可以用這個方法處理。有好多老賴奔走相告,老賴的春天來了,欠下的債可以不用還了!其實這完全是老賴們一廂情願的幻想,從根本上說是老賴們對於破產製度的無知。目前全國已經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老賴有1550萬之眾,除了少數的確無能力履行判決裁定的意外,多數是有一定能力,至少能部分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的。例如青島即墨一個著名的老賴武鑫(原籍沂水龍家圈社群營盤村,案發時在即墨海博家居打工,月收入6000多元)就在暗暗竊喜。她是2016年秋天交通肇事致新入學大學生父母一死一殘,案發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玩失蹤。她是幻想著有朝一日,自己的一百五十萬鉅債可以在一夜之間透過一紙破產裁定清零。對於這種老賴,實際上她的每月收入不菲年輕力壯,還有不少存款被轉移,並且長期玩失蹤被法院追逃,根本不可能透過破產程式處置,她的路只有兩條,一條是履行判決,另一條是接受拒執罪的嚴懲。

    最後回到本文主題:如何規避老賴趁機逃債?

    第一、作為立法部門,應當在《破產法》草擬和討論的時候,考慮的更完善一些。中國司法制度雖然有了巨大進步,但終歸還是初級階段,由於長期以來對於不誠信的老賴打擊不力,使得一張張法院判決成為法律白條。《破產法》的出臺,應當把不誠信行為、逃廢債務行為、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行為列為重點打擊的物件,叫那些老賴不敢賴、不想賴、不能賴。

    第二破產程式要確保公平誠信、利國利民,有兩個關鍵。一個是對於破產前公民財產的來源去向,應當全程可查可控,另一個對於破產後公民的收入情況應當全程透明,這樣的話在制度上應當有所創新。監管措施的升級完善,使得那些試圖透過破產程式制度漏洞逃廢債務的人,枉費心機

    以上回答供參考。

  • 2 # 不為大叔

    老賴怎麼可以逃債了?

    社會傳言,個人破產製度建立是縱容老賴,是有偏見和認識不足的。

    破產機制對應是法律制度。

    法律上,犯罪分子坐牢出來後可以重新做人。

    為何創業者和因病致貧的人破產了就不能重來?

    非要逼死一大幫創業者或者其他非主觀信用破產的人?

    反過來說,只有破產法建立了,才會讓社會充滿人性關懷和活力。否則真的會毀了很多人。

    讓一個人倒下去爬不起來的不是別的,就是一輩子的帽子和社會偏見。讓其死心。

    這樣不但對個人不利。對社會更不利。

  • 3 # 阿瞬80669865

    各種限制老賴的手段簡直可笑,老賴還在乎坐不做坐飛機,高鐵是幾等座?有錢不還直接判刑!!!老賴會乖乖主動還錢,就這麼簡單!!!

  • 4 # 天際線那條孤筏

    老賴的地位從法律環節要嚴謹,區分有錢不還和有意願但無力無力償還。個人破產也不是說隨便是個人都可以透過認證的,各個法律環節如果沒有內應的話是很難糊弄過關的,那些早已有個人破產法的國家也沒看到所有欠債人都可以得到破產保護,就連美國那個拖欠購房貸款還不上的市長都被法庭宣判搬出住宅並繼續償還房產稅的欠款,足以看出個人破產保護的資格不比國足進世界盃容易。

  • 5 # 正大光明蘋果NH

    在中國私營創業者最後的結局有98.5%的都屬於老賴被告上法庭……!不信等著瞧!

  • 6 # 快樂的隨性自由

    法人財務透明化,加強資金流動監管,流入個人帳戶的,一律加徵個人所得稅;減少現金使用量,禁止大額現金交易。

  • 7 # 針針見血復活

    立法,申請個人破產期間或執行期間經查實有轉移財產或有隱瞞財產的一律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8 # 雲南之子的朋友

    支援!華人不打華人!得饒人處且饒人,給還不起錢的老賴重新做人的機會,相信他們,共圓復興夢想吧!

  • 9 # 不了了之73293986

    個人破產法只要試行到出臺都避免不了。達到破產申請都可以申請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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