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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業農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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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南米米哥
農用地指的是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其中主要包括農村的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飼養地、設施農業用地、其他農用地等。
建設用地指的是用來建造建築物的土地,其中主要包括城鄉住宅、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訊等基礎設施用地等,需要支付土地開發建設費用。
農用地轉用的基本流程:
農用地轉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首先向國土資源局、建設部門、規劃部門諮詢該農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項規劃。
確認該農用地可以用於建設,再根據建設部門的要求,進行和編制建設專案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建設部門審查符合的,頒發建設專案的《選址意見書》,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繳納選址規費。
用地單位持該《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該國土資源局核發《建設專案用地預審報告書》。
用地單位憑《建設專案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局等辦理立項、規劃、環保許可等手續,並繳納各項審批費用。
用地單位再持以上審批檔案,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專案用地的正式申請。
國土資源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型別,經各級人民政府審批。
由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對該農用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進行徵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按徵地程式辦理徵地手續。
國土資源局根據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徵地的補償、安置補助完成後,向用地單位發出批准用地檔案和《建設用地批准書》,被徵地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交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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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鄉微視界
對於咱小老百姓建房來說,土地農轉用並不是像專案用地那樣複雜,並不需要群眾自己提供什麼選址意見書、建設方案、土地預審、農轉用方案等聽聽都頭大的東東。但也需注意首先鎖定擬用地塊的性質和四至界線及面積、及時配合當地國土所開展報件工作、以及批准要按程式及時建房等問題。
這是在鄉鎮具體從事村建國土工作的筆者,根據日常工作的開展給出的答案。
第一,關於鎖定擬用地塊的性質和四至界線及面積等問題
對擬建房的地塊,若不是利用老宅基地的,一般都會走農轉用的程式。建議按下列程式進行,以避免走彎路,或花冤枉錢。
(一)鎖定擬用地塊的用地性質。農村土地不再是看起哪塊,覺得哪裡各方面都好,就可以建。在用地審批越來越規範、違建整治力度越來越大的今天,搞清楚所選的地塊能不能建房太重要了,若是基本農田根本就不能用於建房,走彎路是小事,耽擱時間、花了冤枉錢才不值得。所以,對擬建房的地塊,先要求當地村建辦和國土所先搞準土地的性質,到底能不能建房,能,才進入下一步;不能,另選址。
(二)鎖定擬用地塊的四至界限及面積。這是因為一經報批農轉用就不能更改了,且還涉及自己所繳費用及能否報批等問題。比如,本來只需150平方米的宅基地,你非要求上報300平方,一是可能報不了,因面積太大,二是自己多花幾大千的冤枉錢。
第二,關於配合做好農轉用報批的問題
(一)及時過問報批情況。這是因為一年大多隻會正式報批一兩次,且涉及的地塊較多、情況也不一,其目的一是自己瞭解報批的進度,以利於規劃自己何時建房;二是也時常提醒經辦人員,要及時推進,不要遺漏。
(二)按時繳納土地開墾費等費用。土地農轉用要繳納相關的費用,主要是土地開墾費,每個平方25元,另還有辦證費。一定要及時上繳,以免影響報批。筆者就碰到過不想繳這兩筆費用的,當然就無法開展下一步工作了。
第三,關於農轉用報批後及時建房的問題
申請了宅基地,2年未建的,集體可能收回,“竹籃打水一場空”。
若是調劑或購買的他人的土地,以免夜長夢多,生出其他枝節來,特別是以後可用建房的土地可能會更值錢的情況下。
及時按規定辦理建房手續。
辦理宅基地使用手續。
儘快建好房並辦理產權登記。
最後,說一句,行文開頭涉及的選址意見書、建設方案、土地預審、農轉用方案等確實在農轉用報批時需要,但這些都是國土部門去搞定的事,不須咱建房用地的小百姓出力出智和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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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們大多數農村人來說,娶妻生子、蓋房子可能是他們這輩子最大的事情。二十幾歲的年輕小夥剛剛結完婚,小夫妻倆便背起行囊背井離鄉的外出打工,其實他們目地很簡單,就是為了幾年後能夠回到農村建一套新房。這樣不僅僅自己臉上有光,而且也能為自己即將出世的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
農村建房土地農轉用的手續該如何辦理?這其中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首先如果我們把這件事情放在十年、二十年或者三十年以前。在我們農村建房只需要有足夠的錢不管你在哪裡建都可以,比如說自家的老宅基地或自家的農用土地,偶爾就算是隔壁鄰居家的農用土地只要願意花錢買,你都可以在上面建房居住。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近些年我們農民建房的規章制度是越來越多,根據二零一七年中國農村房屋建設的新規則,將全面禁止農民在農用耕地或林地上建設房屋。
為保護農用土地資源,中國全年禁止農民在農用耕地或林地上建設房屋。農民對於農用土地具有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但是卻沒有佔用農用土地建房的權利。凡是在自家農用土地上建房的農戶都屬於違法行為,當地管理人員可依據相關條例進行拆除。
不僅僅如此,近些年隨著農村土地各項政策的不斷更改與完善。現在我們農民就算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那是因為根據二零一七年中國農村建房新規則,農戶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也需要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如果自家建房沒有這一系列相關的證件那麼這也算是違規建房,建房農戶將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