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自由化無疑增強了金融市場的競爭性,提高了世界金融市場的效率,促進了世界銀行業的發展。金融自由化對所有的金融市場參與者,無論是借款者還是貸款人,都既形成了壓力也提供了機會,使他們有可能,也有必要降低成本或提高收益。 第二,人們普遍認為在金融自由化的條件下,金融資訊更具公開性,能夠更為準確,更為迅速地反映市場的供求狀況,亦即資金的稀缺程度,形成更為有效的價格訊號體系。尤為重要的是,金融自由化減少了產品間、銀行間的資金流動障礙,從而使資源配置更為接近最最佳化。 第三,金融自由化為金融企業提供了更多的盈利機會。一方面,金融自由化極大地推動了金融資本的形成,為金融企業提供了更廣闊的活動空間;另一方面,分業管理制度的逐步解除為金融企業(尤其是商業銀行)提供了更靈活的經營手段。 第四,金融自由化,尤其是分業管理制度的逐步解除,為商業銀行在盈利性與安全性之間的平衡選擇提供了條件和手段。分業管理制度的建立原本著眼於商業銀行的安全性,然而在傳統的分業管理制度下,由於商業銀行一方面囿於經營手段的匱乏,另一方面卻面對國內外同業的競爭,安全性並未真正得到保障,銀行破產倒閉現象依舊層出不窮。在分業管理制度逐步解除之後,商業銀行的經營手段大量增加,從而有可能將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與低風險低收益的產品合理地搭配起來,使商業銀行從原有的兩難局面中解脫出來。 第五,金融自由化推動了世界性的金融一體化,隨著各國日益敞開本國金融市場的大門,資本流動的速度不斷加快。如果不考慮時區劃分,世界性金融市場應當說已經初具雛形。資本流動的自由化使資源配置能夠在世界範圍得到改善。 然而,金融自由化也決非盡善盡美,它也有其不利的一面。 第一,金融自由化在某些方面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的同時。卻在其他方面也有其降低金融市場效率的作用。例如。金融市場的一體化、數不勝數的金融創新、大量金融機構的出現降低了金融市場的透明度。銀行客戶面對極端複雜的衍生工具,只能聽從銀行的建議,從而使銀行對提高效率的積極性下降。此外,金融市場容量的擴張給銀行帶一來了機會,同時也減弱了銀行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壓力。 第二,銀行致力於金融創新的動力明顯下降。在實行嚴厲金融管制的條件下,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被迫不斷推出新的金融產品,以便繞開金融管制,增強自身競爭實力。而在金融自由化已成氣候的今天,當世界各國普遍實行利率、匯率自由化。分業管理的藩籬已基本拆除。金融創新的必要性也就不再那麼突出。近些年,金融創新的勢頭減緩。傳統業務的比重逐漸回升,便是根源於此。 第三,最為明顯的是,也是最少爭議的是。金融自由化加大了客戶和金融業自身的風險。利率和匯率管制的解除導致市場波動幅度劇增。解除分業管理制度實行商業銀行全能化之後,商業銀行大量涉足高風險的業務領域,風險資產明顯增多。資本流動障礙的削減以及各國金融市場的日益對外開放,加快了資本的國際流動。雖然從理論上講,更為順暢的資本流動有助於資源的最優配置,但在 “半完善”市場條件下,遊資的衝擊有時也會造成巨大危害。 第四,在金融自由化之後,銀行之間,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以及各國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絡更加密切,單一企業財務危機衝擊金融體系穩定性的危險加大。 第五,由於銀行客戶面對極端複雜的衍生工具、茫然不知所措,只能聽從銀行的建議。由此而生的銀行員工詐騙案件頻頻出現。而與此同時,在競爭加劇的條件下,為了追求效益。銀行普遍出現了忽視風險追求利潤的傾向,放鬆了客戶審查,客戶違約率不斷上升,銀行遭到詐騙的事件也屢見不鮮。 第六,在實行金融自由化之後。儘管商業銀行獲得了更多的贏利機會,但壟斷地位的喪失和競爭的加劇、卻又導致商業銀行利潤率出現下降苗頭。 上述情況都表明,金融自由化絕非有利無害。金融自由化在增強金融市場效率的同時,往往在其他方面又具有降低金融市場效率的作用;在提供了提高安全性的金融工具的同時又是增加風險的因素,切不可把金融自由化理想化。即使是在金融體系相當完善的西方國家,金融自由化也是權衡利害之後的抉擇,有時甚至是不得已而為之。以取消金融分業管理為例,80年代初英國的Big Bang和 1995年美國旨在取消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案的裡奇法案的主要背景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由於,在世界各國金融市場日益開放的條件下,採取分業管理的國家銀行業受到外資金融機構嚴重衝擊,因而取消分業管理加強本國銀行實力的呼聲日益高漲。
第一,金融自由化無疑增強了金融市場的競爭性,提高了世界金融市場的效率,促進了世界銀行業的發展。金融自由化對所有的金融市場參與者,無論是借款者還是貸款人,都既形成了壓力也提供了機會,使他們有可能,也有必要降低成本或提高收益。 第二,人們普遍認為在金融自由化的條件下,金融資訊更具公開性,能夠更為準確,更為迅速地反映市場的供求狀況,亦即資金的稀缺程度,形成更為有效的價格訊號體系。尤為重要的是,金融自由化減少了產品間、銀行間的資金流動障礙,從而使資源配置更為接近最最佳化。 第三,金融自由化為金融企業提供了更多的盈利機會。一方面,金融自由化極大地推動了金融資本的形成,為金融企業提供了更廣闊的活動空間;另一方面,分業管理制度的逐步解除為金融企業(尤其是商業銀行)提供了更靈活的經營手段。 第四,金融自由化,尤其是分業管理制度的逐步解除,為商業銀行在盈利性與安全性之間的平衡選擇提供了條件和手段。分業管理制度的建立原本著眼於商業銀行的安全性,然而在傳統的分業管理制度下,由於商業銀行一方面囿於經營手段的匱乏,另一方面卻面對國內外同業的競爭,安全性並未真正得到保障,銀行破產倒閉現象依舊層出不窮。在分業管理制度逐步解除之後,商業銀行的經營手段大量增加,從而有可能將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與低風險低收益的產品合理地搭配起來,使商業銀行從原有的兩難局面中解脫出來。 第五,金融自由化推動了世界性的金融一體化,隨著各國日益敞開本國金融市場的大門,資本流動的速度不斷加快。如果不考慮時區劃分,世界性金融市場應當說已經初具雛形。資本流動的自由化使資源配置能夠在世界範圍得到改善。 然而,金融自由化也決非盡善盡美,它也有其不利的一面。 第一,金融自由化在某些方面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的同時。卻在其他方面也有其降低金融市場效率的作用。例如。金融市場的一體化、數不勝數的金融創新、大量金融機構的出現降低了金融市場的透明度。銀行客戶面對極端複雜的衍生工具,只能聽從銀行的建議,從而使銀行對提高效率的積極性下降。此外,金融市場容量的擴張給銀行帶一來了機會,同時也減弱了銀行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壓力。 第二,銀行致力於金融創新的動力明顯下降。在實行嚴厲金融管制的條件下,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被迫不斷推出新的金融產品,以便繞開金融管制,增強自身競爭實力。而在金融自由化已成氣候的今天,當世界各國普遍實行利率、匯率自由化。分業管理的藩籬已基本拆除。金融創新的必要性也就不再那麼突出。近些年,金融創新的勢頭減緩。傳統業務的比重逐漸回升,便是根源於此。 第三,最為明顯的是,也是最少爭議的是。金融自由化加大了客戶和金融業自身的風險。利率和匯率管制的解除導致市場波動幅度劇增。解除分業管理制度實行商業銀行全能化之後,商業銀行大量涉足高風險的業務領域,風險資產明顯增多。資本流動障礙的削減以及各國金融市場的日益對外開放,加快了資本的國際流動。雖然從理論上講,更為順暢的資本流動有助於資源的最優配置,但在 “半完善”市場條件下,遊資的衝擊有時也會造成巨大危害。 第四,在金融自由化之後,銀行之間,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以及各國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絡更加密切,單一企業財務危機衝擊金融體系穩定性的危險加大。 第五,由於銀行客戶面對極端複雜的衍生工具、茫然不知所措,只能聽從銀行的建議。由此而生的銀行員工詐騙案件頻頻出現。而與此同時,在競爭加劇的條件下,為了追求效益。銀行普遍出現了忽視風險追求利潤的傾向,放鬆了客戶審查,客戶違約率不斷上升,銀行遭到詐騙的事件也屢見不鮮。 第六,在實行金融自由化之後。儘管商業銀行獲得了更多的贏利機會,但壟斷地位的喪失和競爭的加劇、卻又導致商業銀行利潤率出現下降苗頭。 上述情況都表明,金融自由化絕非有利無害。金融自由化在增強金融市場效率的同時,往往在其他方面又具有降低金融市場效率的作用;在提供了提高安全性的金融工具的同時又是增加風險的因素,切不可把金融自由化理想化。即使是在金融體系相當完善的西方國家,金融自由化也是權衡利害之後的抉擇,有時甚至是不得已而為之。以取消金融分業管理為例,80年代初英國的Big Bang和 1995年美國旨在取消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案的裡奇法案的主要背景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由於,在世界各國金融市場日益開放的條件下,採取分業管理的國家銀行業受到外資金融機構嚴重衝擊,因而取消分業管理加強本國銀行實力的呼聲日益高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