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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是禍從口出,因為說錯了一句話,田鵬為龍寬九段招來的卻是被迫解散的“滅頂之災”。  田鵬就是九段,他承認是自己的隻言片語為龍寬九段惹來了大麻煩。事情要從2005年3月的音樂風雲榜頒獎典禮上說起。當時,九段在領取最佳新人獎時說了一句“我為我的超級市場樂隊所在的摩登天空旗下的所有樂隊沒有獲獎難過”。正是這句話,讓龍寬九段所屬的京文唱片公司十分尷尬和惱火,也成為九段最終被公司放棄的最直接原因,公司給出的原因很簡單——一句不合適宜的話極有可能得罪人。於是,龍寬九段這個組合成了犧牲品,公司單方面宣佈他們解散,而田鵬,就像電視劇情一樣的,是從報紙上才得到被判“死刑”的訊息。  和龍寬分道揚鑣三個月,現在的田鵬已經能平靜地接受現實,但他無奈,自稱“小人物”,以後會再找東家,但做好隨時被一腳踢開的心理準備。  一句話惹禍  一個正處在上升期的組合,他們名字怪怪,行為方式乃至穿戴在常人看來有點“另類”,說話似乎不合慣常邏輯,多少帶著一點胡言亂語”的嫌疑,問題偏偏也就出現在他們為數不多的隻言片語上,“禍從口出”在他們身上得到了最好的“驗證”。  田鵬說錯話的一個月後,有關龍寬九段被唱片公司“雪藏”的傳聞塵囂直上,在接下來的4月,不少媒體記者就收到了以京文唱片名義發來的“龍寬九段逃出歌壇”的公開信,文中寫道“我們其實有點不知所措,有點害怕我們今後不能做得更好,我們甚至還沒有習慣成為一個‘明星’,很多時候,我們不見得能夠怡然面對一切———即使它可能叫‘成功’,所以我們想暫時停下來。”  向當事人求證,田鵬的回答卻是——解散,並不是他和龍寬的想法,“那是公司發的,我們都不知道,我爸看報紙跟我說的,當時自己頭都大了。我們已經解散挺長時間了,差不多有三個月。”  ·怎麼定義龍寬九段的散夥?  田鵬:公司首先就不願意跟我合作了,想做龍寬個人的東西。  ·你被公司開掉,就是因為說錯了一句話?  田鵬:出的大的問題是風雲榜。還有一次,因為中間有個人搗鬼,我們沒趕上一個活動,算是害了我們一檔。  ·什麼時候感覺到公司要把你們拆開?  田鵬:兩個多月前吧,在發公開信之前,公司說要不你們這段時間就在家寫歌吧,我想這半年宣傳挺累的,對我來說某方面可能已經透支了,所以(面對解散)不會覺得像晴天霹靂,只是沒想到會因為這麼一件事分開。  ·事後沒跟公司再交流過?  田鵬:公司之後就不再理我了,而且我和公司都覺得沒什麼可交流的,我也覺得自己不是適合當藝人的材料,乾脆就不做唄。  ·是不是你們倆的個性太強了?  田鵬:我們還是屬於比較聽話的那種,平時我們很少提出過分意見,公司說什麼就是什麼,幾乎沒跟公司對著幹過。我們出來不是為搗亂來了,就是為了混個好人緣,沒必要讓大家覺得特招人煩,但我們兩個留在一起可能太扎眼了。  九段走,龍寬留  一個選擇題擺在龍寬的面前。既然田鵬的離開已成定局,龍寬有兩個選擇,跟田鵬一起另起爐灶或者留在公司繼續發展,事實上,龍寬後來的選擇徹底斷送了龍寬九段重組在一起的可能。  面對分合這等大事,他們居然只用一個電話就解決了,而且彼此都很坦然,絲毫沒有責怪對方之意。“跟公司談完以後我(田鵬)只問了龍寬一句,她說要想一晚上,第二天她說想留在公司。這沒什麼,她很獨立,是個獨立的音樂人,有一套特完善的音樂系統,沒必要相互干擾。我們不會為了一個名字就堅持一百多年不解散,我覺得這沒必要。”  儘管他們在審美觀點和音樂理念上完全融合,但生活中,龍寬九段幾乎是各過各的,甚至到了相看兩厭的地步。“我們不算特好的朋友,只是在音樂上有碰撞,生活上完全不沾邊,因為在年齡、性別上都有差異,所以就不可能成為特好的朋友。我們並行走了八年,各自獨立,否則早就變成主從關係了。”  不過,龍寬九段徹底分手還是讓田鵬有些遺憾,“公司本來還讓我們接著創作,現在看就白弄了,但若干年以後我和龍寬可能還會合作,龍寬九段在地下做是一件特別好的事。我沾了很多龍寬的光,我承認這個。”  只是小人物  田鵬再度回憶自己那天在頒獎禮的表現,雖然他只能接受公司的決定,但結局對於他至今都是個意外。如果說一時的衝動失言是導致他離開唱片公司的直接原因,那麼根本原因是什麼?僅僅是“口不擇言”,田鵬的代價未免太大,公司的損失也太大了。面對我們的疑問,田鵬如是回答:“以公司目前給我報的版稅看,公司是沒賺錢,他們說賣得很少。”  錢才是關鍵。  ·“他們的權利永遠至高無尚。人家有權有勢,沒必要跟我們費那麼多話,公司都是有錢人的遊戲。”  ·“惹了就惹了吧,伺候人可能永遠伺候不好,一百件事都滿意,但就有一件不滿意,你就……真的沒什麼心情去伺候別人,讓別人玩,讓別人高興。”  ·“合約在中國可能不是那麼重要,我們籤合約就那麼回事。合約只是公司約束藝人的,像我們這種無名小輩,還拿合約打官司去呀。公司不會給我錢吧。弱勢群體沒必要去跟強勢群體爭一些什麼東西,因為也爭不過。你吃些虧是很正常的,不起眼的人可不就是一天到晚總在吃虧?又不是第一次了。你無權無勢吃虧不是很正常的嗎?你認為我打一個官司能多要多少錢?而且打一個官司要一、兩年,我還未必能打得贏,我又沒錢去打這個官司。”  ·“事情發生了我也沒什麼辦法,因為你是一小人物,有些事到最後就算了。有些人說你們幹嗎不炒作,開個記者會,我說你把我當成誰了,大家沒必要同歸於盡,再拼也沒什麼意義,我爭取什麼呀,我的名譽地位嗎?我覺得那些都是無能的表現。”  原以為田鵬很氣憤,甚至會有“出位”舉動,可坐在我們面前的田鵬看上去卻異常平靜。雖然他說了一些帶著“震怒”色彩的話,卻幾乎用了一種雲淡風清的口吻,彷彿一切早已見怪不怪,年紀輕輕的他就能做到如此淡定。後來,聽田鵬幾次說起“小人物”,語氣裡分明是充滿小人物的悲哀和無奈的。  採訪到最後,田鵬告訴我們,今後他還會簽約公司,也隨時準備再被公司一腳踢開,因為他有他的理想,他希望自己的音樂能在另外一個人群中間產生新的價值。不過要求很低,“只要你讓我生活下去,什麼都可以接受,隨便玷汙我都可以,不這樣你能怎麼著?我是個小人物,我身上僅存那點價值,誰能用誰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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