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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遙遙晃晃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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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進擊的滷蛋
這種惡魔難道還需要打碼?直接公開展現,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這個世界沒有他的容身之處!
《素雅》這部電影是我第一部看哭了的電影,看完我對電影中的反派,狠的是牙根癢,而對這原罪犯更是恨不得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他這畜生使我知道這世間他就是惡魔的代表。
我也希望我們也能對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可以這樣公佈他的長相!你認為呢?
(我放了三種這罪犯的圖片,就是想我們也能記住這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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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韓流tips
4月26日,距離素媛案噩魔趙鬥順出獄,還有598天
就在前天晚上,南韓MBC電視臺的《真實故事探索隊》綜藝節目中,首次公開了“素媛案”罪犯趙鬥順的長相,並稱:國民安全大於肖像權。
2008年趙鬥順將以更剛滿八歲的女童素媛,拽到廁所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性侵,雖然後來事件告破,而這個人間魔鬼,卻因為當時喝酒,只是被判了十二年。
這一事件引起了南韓的軒然大波,如今已經過去十年有多了,趙鬥順距離恢復自由越來越近,南韓民眾紛紛到青瓦臺網站請願,要求政府採取措施阻止趙鬥順出獄,南韓政府卻只是出臺了一個“趙鬥淳法”,曾性侵犯罪入獄的刑滿出獄一年內,將被繼續一對一的監視。
可是我們知道,所謂監視=半自由,犯罪只需要一瞬間,就這樣放任一個惡魔隨處遊走,無疑等於在社會放了一個定時炸彈。
2013年,素媛的遭遇被翻拍成電影《素媛》,得到了更多人的關注。
影片中,一個比白紙還純潔的小女孩,就因為下雨天遇到一個沒帶傘的猥瑣大叔,而之後就被拽到了附近工地的一個屋子,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畫面太過血腥,劇情我直接跳過了,事後小女孩在醫院,哭著問:“我做錯了什麼?””人們都說說我的錯“。
寶貝你沒錯,錯的是這個社會,犯下了滔天大罪,只因“喝了酒意識不清”只被判刑12年的罪犯,這才是錯的;就算知道趙鬥順出獄後再犯案的機率極高,法律依舊放任他出來,這才是錯。
即使是那些會有神或惡魔出現的故事中,都很有有殘害孩子的內容發生,因為就連惡魔自己都做不到;我之前從未對隨意靠近的陌生人產生過惡意,大概也是因為看了電影素媛,所以才開始牴觸陌生人的吧。
打架鬥毆可能會無意間致人死亡,可是強姦卻沒有無意間,強姦需要尋找目標,需要蹲點,需要做很長的一系列準備,甚至在他解開腰帶,脫下褲子的瞬間,都有充足的時間去判斷。
可是法律卻給了這些魔鬼一個藉口,因為喝了酒,所以是無意的,在明知他的慣犯的前提下,法律居然還給魔鬼們減輕了刑罰。
就算是慣犯,就算趙鬥順年紀已達56歲,也不應該得到諒解和寬恕,而且除了被害人以外,誰也沒有權利原諒罪犯。
反觀國內今年3月2號,兩會代表釋出“女童保護”2018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
2018年曝光性侵兒童案例317起,受害兒童逾750人,雖然從圖表上來看,性侵兒童案件有明顯的下降,可是這些案件背後都有幾個極其相似的點。
一人性侵多名兒童佔比三成熟人作案比例佔了七成,多次性侵作案比例高有性前科的人再次侵犯比例也很高而我們的法律卻是一而再的寬恕這些罪犯,性侵在法律面前看起來真的很兒戲麼?當事人如果知道了性侵自己的罪犯出獄了,會是一種怎麼樣的感受?對於公佈性侵犯的肖像這個問題,法律居然加以阻攔,小編實在想不通,原來犯罪是不需要付出代價的?還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罪犯人權最重要?
哎,這個世界並不是那麼的善良,願你的善良帶著鋒芒,記住好好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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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南韓MBC電視臺在《真實探索隊》節目中首次公開了《素媛》原罪犯的長相。
電影《素媛》根據南韓真實犯罪事件改編。看過《素媛》的都知道,這是個令人沉痛的悲劇。
先還原一下案件。2008年,8歲的女孩素媛(電影化名)在放學路上因為可憐陌生男自趙鬥淳被雨淋溼而借傘,沒想到這份善良竟換來了素媛一生的噩夢。趙鬥淳將素媛拖進教堂廁所,逼迫素媛為自己口*,甚至拳腳相對,還咬下了素媛的臉,最後實施性侵。為了清理犯罪證據,他將大量自來水灌入素媛體內,然後逃之夭夭。素媛被救之後,雖保住性命,但是骨盆骨折,大小腸流出體外壞死,肛門和女性器官80%損壞,需要眾生掛尿袋,使用人工肛門。(敲下這段,還是不停想哭)
案件曝光後,引起南韓社會軒然大波,但是當時由於罪犯陳述自己是醉酒狀態,且當年南韓法律對於未成年性侵事件相對不完善,所以趙鬥淳只被判刑12年。但其實趙鬥淳並不是第一次以醉酒脫罪了,他此前有過18項前科,包括性侵案件,傷害致死案件,但是每次都抓住法律樓同逃脫罪名。在“素媛案”被判如玉之後。甚至趙鬥淳在獄中寫過300多頁的陳情書,堅稱自己無罪,還換來了一定的減刑。而時至今日,距離他刑滿出獄只餘600天左右。
趙鬥淳即將刑滿出獄讓南韓民眾有一定的恐懼,尤其是未成年家庭。去年年初南韓出臺“趙鬥淳法”,並在上個月28號透過國會審議,隨即正式實施。根據該法,曾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在出獄後將實施一對一監視。但是由於南韓對人權的保護,暫不公開罪犯肖像。
對於南韓民眾來說,這就是一個活著的惡魔,所以截止今年3月,超過80萬的民眾請願青瓦臺要求公開趙鬥淳肖像。
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的法律,或許有一定的漏洞,但是法律作為保護本國民眾的武器,應當永遠站在民眾的這一邊,跟“惡”鬥爭。公開趙鬥淳長相是必須的,國民安全大於個人人權。對趙鬥淳實施再多的懲罰都不為過,曾經因為他飽受苦難的孩子和家庭可能一生都難以走出來,而作為罪犯的人,憑什麼有生活的權利呢?
《素媛》裡的小女孩說:那個叔叔讓我給他撐傘,其實我也想過直接走的,可是我想我應該給淋雨的大叔撐傘,但是人們卻都說是我的錯,誰也沒誇我
多麼可愛善良的孩子啊!希望她更堅強 走出陰影 以後的路還有很長!
為了保護這份善良,也一定要懲罰惡人,不,根本不配成為“人”,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