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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梅志鋒123

    語文能力最簡單的就是表現在交往過程中聽說讀寫的能力。也就是《新語文課程標準》中提到的“語文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具性與人文性是完全統一的”。無論是口頭說,還是平時寫作文、演講,無非是把自己大腦中儲存的語文資訊調出來寫在紙上。同時,在聆聽別人講話時,能否聽得懂或在朗讀課文時抓得住文章的要點等,與我們平時儲存在大腦中的語言基礎有很大的關係。語言能力基礎較好的學生,不用費吹灰之力就可以聽懂得別人講話,在朗讀時抓得住文章的要點;語言能力較差的學生就比較吃力,聽不懂或抓不住要點。所以,一個對典故一無所知的人,是否能夠真正讀懂杜甫的詩、辛棄疾的詞;一個對成語一竅不通的人,能否充分領略到魏巍、秦牧散文的魅力,都是很難的。

    語文能力包括閱讀理解能力,分析概括能力,組織語言與表達能力,口語交際能力,基礎知識運用能力,寫作能力。

    如何培養學生的語文能力

    一、多聆聽,在聽中積累語言

    “ 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所獲得的知識,其中60%來自視覺,20%來自聽覺,15%來自觸覺,3%來自味覺。”①聽的作用僅次於看,它是汲取知識,積累口語材料的重要渠道之一。在聽話時,主體必須在一瞬間利用強化記憶儲存資訊並依靠快捷靈敏的直覺思維活動,才能在接收言語聲波的同時理解語意並評判話語。由此,要有效運用各種手段讓學生多聽。在課堂上,我們都能做到讓學生帶著疑問聆聽教師的講解、範讀等,使其邊聆聽邊思索,邊領悟邊積累。但對於課外的聆聽、思索則為我們平時所忽視。俗話說:身邊的一切皆學問。平時,讓學生收聽廣播,看電視,聽別人爭辯等,都能促進其邊聽邊思考,並能從中有收穫,不斷提高語文能力。如有一名初中生在家聽見別人在辯論百家姓中的“仇”一字多音讀法是否正確,於是就利用工具書查字典,消除自己的疑惑。這為學生的語文認識能力就得到鞏固、提高。所以,要重視教導學生邊聆聽邊思考身邊的一切“聲音”的習慣,從中獲得提高自己語文能力的資訊平臺。

    二、熟讀多誦,在讀誦中積累語言

    廣泛閱讀是積累語言經驗、知識的一個重要途徑。語文教學中有課內、課外閱讀,課內閱讀是基礎、是先導,課外閱讀是繼續、是擴大。在課內應該訓練學生養成正確的學習態度,掌握有效的學習方法。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為課外語文學習提供舉一反三的規律性指導。

    閱讀是手、眼、腦等感官協調活動的過程,是直覺體悟語言的基本方式之一。在抓好精讀的基礎上引導學生速讀廣覽,這是訓練直覺思維的有效途徑。學生在進行閱讀時,有時逐個破譯每個文字元號程式碼,而利用直覺思維密切相關的預見、猜測、期待等手段簡化閱覽過程,從而迅速敏銳地把握作品實質。跳讀、翻讀、猜讀、倒讀等往往是預見、猜測、期待的外在表現,可以活躍學生的直覺思維。有了速讀做基礎,廣覽也就好辦了。廣泛瀏覽、轉益多師,能拓展學生閱讀範圍,擴大其視野,豐富其感知物件,增加其詞彙、句式的儲備,豐厚其語感圖式。從而為培養學生語文能力建立語感橋樑。

    三、勤練筆,在寫作中積累語言

    熟讀背誦是透過語言的輸入增加大腦皮層的語言資訊,作文訓練則是調動大腦中的語言資訊來激發大腦皮層細胞之間的資訊回憶、交流、篩選,從而達到鞏固、運用語言的目的,因此,作文是高層次的積累語言。在語文學習中,學生可以寫出事能感人、情能動人、理能服人的優秀作品來,都是經過無數次的“嘗

    試——錯誤”的學習過程,正確的嘗試不斷保留,錯誤的不停的放棄才能得到結果,在這一過程中,勤奮、不斷地練習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正如許特立同志有一句名言:“不動筆墨不讀書”。這就是說,在讀書的過程中要勤動筆,多加練習,只有這樣才能有利於語言材料的積累,而語言材料積累的過程,既是學習語文知識的過程,也是培養語文能力的過程。③

    總之,以上三點都是息息相關的,對語言積累成敗有著關鍵性的作用,直接影響到學生語文能力的培養。只要我們持之以恆,堅持不懈,就一定能夠提高學生的語文能力

  • 2 # 翥山居士

    小時候上語文課,我最討厭的是兩件事,一是背課文,二是寫作文,為這兩件事,我沒少巴結我那一組的組長“小胖妞”,天天誇她,誇得我自己都心虛,可恨的是,她還是沒放過我。這種“恐懼”心理一直延續到初二。

    有一天,我去親戚家做客,在他們家書桌上偶爾看到一本書,金庸寫的《俠客行》,大人們都在聊天,我就拿起那本書隨意翻了翻,立馬就被書裡的故事情節給深深地吸引,我第一次感覺到原來文章可以這樣寫的,我把小說借回家,一口氣看完,感嘆!原來文字的力量竟然可以直擊心靈。從那以後我開始喜歡讀書,當然是課外書,《讀者文摘》、《遼寧青年》、《人民文學》、《譯林》,沒錢買,就去地攤上蹲著看。隨著年齡的增漲,閱歷的增加,對曾經深惡痛絕的中國古代文言文,以及唐詩宋詞元曲,我也慢慢品出一些味來,現在回頭再看,我們曾經讀的語文課本里的文章,大多都是我們不喜歡或理解不了的,朱自清寫的《背影》,《荷塘月色》,真是好文章,但當年,年少的你我如何能深刻地體會到作者透過文字表達的情感,從而也感受不到文字的魅力。

    儘管老師和家長都說學好語文要多讀,多聽,多寫,但大多學生都做不到,對一件不喜歡且枯燥乏味的事反覆去做,誰能持久?語言文字最初是表達與交流思想和情感的工具,其後演變成一種藝術,藝術我們先不談,要讓一名學生較好地掌握這項工具,可以讓他多讀些感興趣的書籍;觀看符合其年齡的電影、電視、影片;要求他寫一些與他生活、學習密切相關的人和事件。舉個例子吧,一個星期五晚上,我和我15歲初三孩子在家一起看電影,電影結束後,我要求他立即口述電影的故事情節,並要求他說明導演要表達的思想內容,然後,簡單地談一談他對電影的個人看法,他一邊講,我也一邊與他討論、分析,並糾錯,20分鐘後,一篇觀後感文章成形,趁熱打鐵,立馬讓他把口述寫成文字,令人頭痛的家庭作業之一每週一篇作文就這麼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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